鑽燧取火的閱讀答案

鑽燧取火的閱讀答案

  蕭燧(1117—1193),字照鄰,臨江軍人。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①漕臺,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秩滿,當為學官,避檜,調靜江府察推而歸。

  燧未第時,夢神人示以文書,記其一聯雲:“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未幾,丁憂。三十二年,授靖州教授。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對,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累遷至國子司業兼權起居舍人,進起居郎。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歷縣,遂除左司諫。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節於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時複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揉,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嚐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出知嚴州。產地狹財匱,始至,官鏹②.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以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於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制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來振之。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十年,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節選自《宋史?蕭燧傳》)

  【注】①主文:主持考試。②鏹:成串的錢。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 屬:託付。

  B. 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 懷:銜恨。

  C. 就院易一員往漕闈 易:更換。

  D.察官闕,朝論多屬燧 闕:失職。

  5、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蕭燧恪盡職守的一組是 (3分)

  ①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 ②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

  ③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 ④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

  ⑤官鏹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 ⑥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

  A.①③⑤ B.①④⑥ C.②③④ D.②⑤⑥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蕭燧天分很高,為官不畏權貴。他自幼能文,進士及第後進入仕途;其時秦檜當權,與其親黨密告蕭,要他主持秋試錄用其子秦熺,遭到蕭的拒絕。

  B.蕭隧剛直敢言,所奏切中時弊。皇上向他徵詢意見,他乘便諷勸皇上親近君子疏遠小人,親信有功可賞賜財物卻不可賦予權力,得到皇上讚許採納。

  C.蕭燧政績卓著,受到皇上嘉勉。嚴州面積狹小財物匱乏,他勤儉理政,以盈餘填補拖欠,各地都感到寬鬆;皇上升遷蕭燧的'職位,調他去治理婺州。

  D.蕭隧回到朝廷,仍關注各地大事。淳熙年間,江浙兩年水澇乾旱,他奏請下詔諸司協助解決,又奏言廣西百姓深受身丁錢之害,建議大多得以施行。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傭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今賢否雜糅,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嚐膽以圖內治。

  (2)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

  4.【答案】D

  【解析】闕:通“缺”,空缺。該項具有較大的迷惑性,考生很容易望文生義。“察官”是官職名稱,而不是“考察官吏”,“闕”通“缺”,是“空缺”之意,與“失職”無關;“察官闕,朝論多屬燧”,意思是:察官的職位空缺,朝廷官員們大多認為應由蕭燧要補此缺位。

  5.【答案】C

  【解析】①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只是蕭燧的表態,其時他並不在主考官的職位上,所以與“恪盡職守”無關。⑥“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需要賑濟的是嚴州,不屬於蕭燧的管轄範圍,蕭燧請求朝廷開啟太倉調撥糧食賑濟嚴州,是職分外的事,與“恪盡職守”無關。排除這兩項即可。

  6.【答案】A

  【解析】“秦檜當權,與其親黨密告蕭”有誤。秘密告訴蕭燧,讓他主持秋試並關照秦檜兒子的,是秦檜的親黨,而不是“秦檜與其親黨”。將“與”字刪除。

  7.【譯文】(10分)

  ①如今賢德的人和不賢的人混雜,風氣輕薄虛浮,兵力不強,資財不多,應當臥薪嚐膽來求取國內安定。

  ②蕭燧說:“東路和西路不是同一路,不應當(由西路)給予糧食賑濟,但我怎麼忍心對以前治理過的地方坐視不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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