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資格考試知識:現金收入的操作流程

出納資格考試知識:現金收入的操作流程

  出納人員在辦理現金收入業務時,應當按照現金收入管理的原則,及時取得或填制有關原始憑證,按規定的程式收取並點清現金收入,做到完整、準確地反映本單位的現金收入情況,並對收入業務進行有效的監督。下面瑞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出納資格考試知識:現金收入的操作流程。

  1、現金收入管理的原則

  出納人員在進行現金收入管理時,應掌握一定的方法,按照基本的規定辦理現金收款業務,主要原則包括:

  (1)單位任何人員不得瞞報、滿報、少報、誤報收入,採取的主要防範措施有:

  ①部門經理負責制,即銷售或勞務收入由業務部負責人統一監控,非經營性收入由各部門負責人監控。

  ②收入憑證由專人保管開具。凡是涉及到現金收入的憑證,如發票、內部收據、財務專用章及發票專用章等,一律由出納人員或專人專門負責開具及保管,定期盤點核時,保證收款與開出憑證的金額一致,嚴禁開具太頭小尾的收入憑證。

  ③賬實核對。凡涉及商品銷售的,所有庫存商品的發出必須與相應的收入或其他用途相對應;凡涉及實物增減的,也應與相應的去向相符合。

  (2)出納工作一般按時間分階段進行處理和總結的,因此出納人員在瞭解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式和賬務處理之後,要對工作有個時間概念,以保證出納業務得到及時處理,出納資訊得到及時反映。

  2、嚴格辦理收入手續

  發生現金收人後,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收入手續,做到手續完備,一筆一清,具體內容如下:

  (1)審查收入的合法性。在處理日常業務收入現空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現金收入範圍的規定,不得在出售商品的金額超過結算起點時,拒收銀行結算憑證而收取現金,或按一定比例搭配收取現金等。

  (2)現金收入要一筆一清。收取現金時,要清點完一筆之後再清點另一筆,幾筆收款不能混在一起辦理,以免互相混淆或調換。一筆款項未辦理妥當,出納員不得離開座位;收款過程應在同一時間內完成,不準收款後過一段時間再開發票或收據;對已完成收款的收據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出納員與付款人當面點清後,應再詢問一次付款人金額是否正確,如無異議,即可將發票或收據交給付款人,至此收入手續才算結束。

  (3)現金收入要及時送存銀行。出納人員應嚴格控制收款日期和收款金頓,保證本單位應得的收入及時收取、不缺不滿並及時送存銀行。

  3、現金收入的程式

  直接收款方式,是指由交款人直接持現金到出納部門交款的方式,如購貨單位交付貸款、職工交來欠款等。出納人員在辦理此類收款業務時,其收款程式如下:

  (1)受理收款業務,對於由其他人員填開的現金收入憑證,應先進行稽核,檢視其業務內容是否完整、真實、準確,然後再審授現金收入來源是否合法合理,手續是否齊全。

  (2)與付款人當面清點現金,保證收款依據和收款金額一致。

  (3)清點無誤後,開具收款憑據,並在憑據上加蓋“現全收訖”章。

  (4)根據收款收據記賬聯和收款依據(如勞務清單等)編制記賬憑證。

  (5)根據稽核無誤的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

  在商品零售業、旅遊、飲食服務業等行業中,由於收款業務比較頻繁,一般採用由營業分散收款或收銀員集中牧款的方式,每天定時向出納部門交款,其現金收入也應按前速程式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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