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總結

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總結

  根據省林業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林業系統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林〔2016〕3號)和涵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涵政辦〔2016〕43號),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林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各責任股室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針對市場主體的監管事項要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總結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總結。在市場監管領域之外的`監督檢查事項中,也應推廣運用隨機抽查。清單應當明確事項名稱、檢查依據、檢查物件、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頻次、檢查主體、責任單位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各責任股室於6月14日前將各自所涉及權力清單的有關檢查事項(填寫附件1)報局辦公室彙總形成區級抽查事項清單,經局領導研究審定後公佈,並報市林業局備案。

  責任單位:林政股、執法大隊、森林公安局、資源站、種苗站、森防站、防火辦、動管站、保護區管理處。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

  我局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逐項建立隨機抽取檢查物件、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

  各責任股室分別建立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透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物件,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逐步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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