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編八篇

裝修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編八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修安全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1

  一、為確保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訂立裝修安全協議如下:

  甲方:

  1、依據相關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乙方:

  1、乙方自行組織所需施工人員,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安全管理。制定相關安全計劃與規則並督促實施。

  2、乙方在進得高空作業時,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施工。

  3、乙方因施工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產生法律效應,直至施工驗收結束,雙方共同遵守。

  二、裝修質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質量要求,雙方應協商確認。

  3、批內牆、天花,保證平行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不能高低不平,陰陽角拉直。

  批三遍灰後打磨入滾油,至少滾三遍保證油光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進展批完第一遍灰預付款20%。

  2、批完三遍灰驗收後付30%。

  3、上完三遍油驗收合格付清餘款。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範工作的要求,為確保甲方實施安全防範制度並保證乙方在內施工中的安全,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在施工期間單元及相關區域為乙方的安全責任區域,並確定為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人。該負責人的職務為;身份證號碼為;緊急聯絡電話為,施工時乙方要確保該區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員監督施工現場安全。

  2、乙方在施工前,應將施工方案及相關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交物業服務中心備案,按二次裝修工程消防申報程式規定,辦理消防審批手續。並將公安消防機構的批准檔案及裝修圖紙等有關資料交物業服務中心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未經書面批准不得在內施工。

  3、乙方應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內容,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並負責組織所屬員工進行治安、防火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所有安全制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4、乙方應按國家有關用人規定,將施工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報物業服務中心備案,並辦理出入證件。

  5、乙方人員因施工進入,必須佩戴證件,隨時接受物業管理處人員的檢查,按指定路線行走。不得私乘客用電梯,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本工程以外區域,不得進入辦公區域,不得違章作業並自覺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查驗。無證件人員,甲方有權謝絕其進入大廈。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時,需經物業服務中心的批准,並執物業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的《出門許可證》方可出入,無簽字的不予放行。濫用“出門許可證”偷運財物的作偷竊行為處理。

  7、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配置不少於2個滅火器,施工區域面積超過50平方米時,每超過50平米,再增加配置滅火器一個。施工現場嚴禁吸菸,施工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內,施工人員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與裝置要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確保用電安全,嚴防發生觸電事故,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

  9、乙方在施工現場需要使用明火作業時,應遵守北京市消防局《關於加強電氣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規定,要向物業服務中心申辦“動火證許可表”並制定安全措施,不準無證動火。

  10、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應有具體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執行。乙方不準在施工現場存放超過當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離場時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攜離。

  11、乙方在施工中要嚴防物體從高空墜落,以免傷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屬員工及分包單位遵守所有管理規定,如乙方所屬員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為及操守違反相關規定,乙方須負責並賠償對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13、工程竣工時應有消防部門驗收後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權按照實際需要隨時到現場進行檢查裝飾裝修工作是否按規定及經審批的圖紙進行。

  15、本協議作為《裝修手冊》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將裝修工程專案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裝修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裝修工程專案進行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為了方便於雙方的管理,確實保證施工和施工場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書:

  1.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

  2.施工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3.施工單位必須有國家認可的相關施工資質,施工人員需有“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4.施工隊入場施工前,須提供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及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辦理《施工許可證》、《出入證》。

  5.施工單位必須教育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商場各項內部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高空作業安全規程、裝修施工規範、裝修管理流程、裝修規程修安全違規處罰細則》等規範安全文明施工,對教育仍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者家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商場外。6.乙方施工人員夜間進場施工,應辦理臨時出入證並填寫樓層裝修申請單,兩項缺一不可,憑出入證進場施工,並按甲方規定的入口進出。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飲酒後上崗,發現菸頭每個50元,發現當眾吸菸或酒後上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類推。

  8.施工時現場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到商場辦理動火手續,經批准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滅火器材和水後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9.動用工地各類電器、線路和接照明動力電源,必須報甲方部門審批,經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施工中嚴禁樓面積水,防止水下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施工時不得損壞施工單位原結構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設施,嚴禁動用和損壞單位各類消防設施,擅自動用者視情節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的,按價給予賠償,造成報警和噴淋功能不能運作而發生事故的,將由消防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施工人員不得到甲方單位非施工辦公場所地亂竄、閒逛,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並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據甲方裝修安全規定,裝修過程中或驗收時發現不用阻燃線一米扣款1000元,一處防火塗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電線不穿管保護扣款200元,XXXX超量扣款1000元。

  13.乙方瞭解所有規程、規範後雙方簽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單位的以上違規所扣款項在施工款項中予以兌現,其他單位或個人裝飾施工單位則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裝置,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築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並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十六、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製定關於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並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房間號:

  年月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5

  物業管理處(簡稱甲方)與公司/使用者指定聘用的裝修承造商(簡稱乙方),對其租售的棟單元就裝修改建問題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施工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貨運電梯進出,工業濾布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其它樓層亂走。

  二、乙方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三、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及臨時排風設施,外牆玻璃窗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開啟,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場所嚴禁吸菸。

  四、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使用明火(如電焊、濾布氣割等)時,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辦理申請手續,經雙方簽證,落實監護人及施工措施後方可施工。

  五、新設大型裝置須進行結構負荷計算,並需提交於甲方稽核同意,認為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電氣施工中必須由合格的電工安裝,施工必須符合甲方以下規定,所有電器線路必須穿金屬管保護,穿管應到位,接地、接零要分開,線路絕緣必須大於1000Ω,電線必須使用消防認可的合格電線,線徑不小於2.5mm2,地面安裝的電器應使用有防水插座。

  七、從施工現場運出大廈的工具和其它物品應由乙方開具出門證明。到管理處安全管理部開具放行條方可出門。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日期:

  日期: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上海瑞金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本大樓進行二次裝修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1、裝修請與工程部門聯絡,在裝修工程面積達100平方米以上並改動大樓原消防設施的租賃方應先將裝修方案平面圖及時送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批,由消防等有關部門認可後方可施工,裝修單位在裝修前向工程部門送交裝修報告、裝修計劃及有關資料,經工程部門稽核,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

  2、裝修前必須將電工操作證、裝修負責人安全管理證影印件送交物業管理部稽核,經物業部和安監局確認後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裝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幣10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損失的,裝修完畢後按規定退還乙方。

  4、乙方同意交納本裝修專案的管理費計10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礎上,水、電費在施工完畢後按計量表結算水、電費用。

  5、裝修施工不得破壞大樓原有的結構,在保證建築物安全的情況下,可對其內部結構作區域性調整。對拆下的原建築材料和部分照明裝置(包括分隔板、木料、輕鋼龍骨、窗簾、門、吊燈開關、衛生潔具等)應完好的交工程部門。施工期間,樓板開槽、外立面打洞等請先與工程部門聯絡,經認可後方可施工。

  6、所有裝飾材料須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並提供有關的產品說明書交給工程部門,竣工後消防驗收均由乙方負責。

  7、在現場施工中需要動用明火(如電焊、氣割等)須向物業管理部辦理書面申請手續,經雙方簽證、落實監護施工措施後方能動火。動火完畢必須檢查遺留火種,每隔20分鐘檢查一次。經過3次檢查,確實可靠安全,監護人才能撤離動火作業區。特別危險區域嚴禁動火。

  8、在施工現場乙方必須配足夠數量的滅火機,施工人員吸菸必須在指定地點,並實施安全措施。

  9、附設的原有消防裝置及消防報警系統在裝修過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應先將改動方案平面圖及時送交區消防局審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閉,裝修後必須符合消防規範。

  10、電氣方面:乙方須提供完整的電氣施工圖紙。安裝必須在滿足使用者使用的同時,要符合用電規定:一個迴路容量不超過計劃10A,電線絕緣電阻必須大於0.5兆歐,插座安裝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電氣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電線必須穿管,管子必須安裝到位,強電和弱電必須分開。

  11、空調方面:房間內的分隔必須符合空調設計要求,具體細節應聽從甲方專業人員意見。

  12、為客戶裝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本大樓的有關制度,服從有關部門的規定,共同合作使裝修工程保質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安保部門備案,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與裝修部位無關的其他樓層,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大樓內住宿。

  14、裝修材料託運數量大的,須提前一天向物業部辦理貨運電梯使用手續(不得使用客運電梯)。

  15、如乙方因裝修工程時間緊張、需延長施工時間的,必須經物業部同意。施工期間開槽、敲打等工作應安排在下午18:00後施工。

  16、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本大樓配電室,不得任意從配電間內拖接任何線路。

  17、現場建築垃圾應裝袋,由乙方按市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臨時垃圾存放時間不準超過24小時。做到臨時堆放,即時清運。如違反規定,罰款100元/天(罰款從押金中扣除)。

  18、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承包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違反核準的設計方案施工,有權停止其施工。工程竣工後由區質監站及甲方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施工期間如損壞其它裝置及建築結構,應由乙方賠償損失。

  19、從甲方交房起,該房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施工期間乙方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並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有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對造成甲方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20、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向本大樓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圖紙,並提供新增裝置的樣本及有關說明書,以便今後維修保養。

  21、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甲方:上海瑞金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簽字:

  日期:

  乙方:

  簽字:

  日期: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7

  第一條工程專案

  專案名稱:

  每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每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 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用品、安全用具。

  2.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4.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輸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作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誌。

  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就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第五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交該保證金全款退還;基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額數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主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生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有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它生產區域或擅自運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到,乙方按100至500/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二

  為確保xx商廈有限公司(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xx商廈有限公司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併為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甲方:

  1、 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 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 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商廈設施和有關管理規定。

  4、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 管理處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處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

  乙方:

  1、 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 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 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 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5.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影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5.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5.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負荷之裝置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xx商廈有限公司裝修流程(略)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 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 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裝置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專案請參照指定承包商專案附件。

  15. 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管理處_______________ (業主/租戶)簽章 ______________

  裝修公司簽章 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8

  為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積極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努力做到群防群治。保障(徽商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身、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蕪湖縣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管理、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乙方所有或住居的本市場 區 棟 號,為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區,乙方須全面負責區內的消防安全事宜。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

  二、甲方責任義務:

  1. 負責本社群公共消防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2. 負責在本社群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3. 甲方將不定期對入住市場的經營戶(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下發安全整改通知。乙方需無條件地在整改期內完成整改。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援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範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等。

  4.實行消防設施門前責任制,做好各自鋪面周邊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工作,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位置。

  5.保障市場內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門暢通。堆放貨物一律不得超線,壓線,確保各通道暢通無阻。

  6.杜絕在店使用一切明火和使用未經線路改造並透過消防驗收合格的火功率用電裝置。

  7.禁止在各自經營範圍內閘門上私自更換其他不符合規定的保險絲(銅絲、鐵絲)來代替保險絲。

  8.經營戶用於維修車輛的各種油料應遠離門面安全使用油漆須放在專用器具內,並加強保管。

  9.各經營戶法定代表人或主工負責人如果不切實履行各項防火責任,造成消防管理混亂,隱患久拖不改,養患成災並由此給甲方帶為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賠償甲方一切損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0.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11.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並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12. 其它作為本社群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13.根據國家消防部門條例規定,商鋪每25平方米需配置一隻4公斤滅火器,如不按要求配置,造成一切後果自負。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業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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