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

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1

  為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用車安全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證我校學生人身安全、特製安全乘車協議書。

  甲 方:三河市段甲嶺小學

  乙 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要依據《三河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乘車安全教育的通知》(三教字【20xx】77號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活動方案。

  2、甲方要建立健全接送學生用車管理機構和工作制度,校長必須親自安排部署,選定責任心強,有一定應急能力的校級領導主管,明確責任分工,層層落實安全責任。

  3、甲方要全面瞭解掌握本校接送學生用車的安全狀況,建立檔案,掌握準確詳實的第一手資料,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4、甲方要廣泛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聘請當地交管部門來校進行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學生觀看警示教育宣傳片和圖片展。

  5、甲方不得向乙方推薦或強制使用任何車輛。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與甲方配合,經常對自己孩子進行乘車安全教育。

  2、乙方經常對接送學生的車輛的車況、運營手續、乘車人數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向三河市交管部門舉報。

  3、乙方自行租用的車輛應不是無手續的“拼裝車”、“報廢車”等違法車輛,切實保障自己孩子的乘車安全。

  4、乙方應該告知車主按指定時間、地點接送學生,家中至接送停車地點、到校的'沿途交通安全由乙方負責,如延誤接送時間或特殊情況(學生被冒領)應及時通知車主與學校。

  5、乙方與甲方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的同時,還應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進一步劃清責任主體,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6、乙方如經濟條件許可,應為子女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7、乙方租用車輛接送子女上下學,屬自主行為,與甲方無任何經濟、法律責任,以後發生任何經濟糾紛,均有乙方和車主自行解決。

  三、雙方簽字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各一份,若沒有任何疑義,簽字生效。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2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也是學生家長的希望。教育好學生是學校老師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建立和諧的家校關係,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絡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絡。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絡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絡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並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絡,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電話: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電話:

  學生家長簽字:

  向前小學

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3

  學生家長(甲方):

  立協議人

  木魚鎮小學(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 年級學生,因患有 疾病,不適宜在校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經雙方協商,特立以下協議:

  1.甲方應密切關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時就醫,在校身體不適時,應及時請假。平時經常教育子女不做大運動量活動,並將病情報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異體質)可隨時向體育等教師報告不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

  3.乙方班主任發現班級中有特異體質學生應及時報告教務處備案,經常關心,經常與家長聯絡,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家長和學校。通知體育教師,並經常教育特異體質學生,不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復發,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小學生接送協議書合同範本。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學與學生家長安全協議書5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絡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腳踏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梅口小學

  學生 家長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