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12篇)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1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1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祠堂鋪中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學生在校期間,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校紀校規。若未經請假私自外出,則一切後果自負。

  三、初中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子女上下學時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嚴禁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車輛、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嚴禁乘坐殘疾車和三輪車,嚴禁乘坐無營運資質的非法車輛。

  五、乙方要向孩子宣講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杜絕孩子進入河、塘、堰、水庫玩耍、游泳。

  六、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學校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祠堂鋪中學(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監護人:

  學生:

  年月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2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後悔終生。學生的安全,我們人人有責,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學校同家長、學生特簽訂如下《學生乘車安全協議書》:

  1、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安全工作不可鬆懈、不能兒戲,也不能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風雨天,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風雨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車時,等車停穩後,再上下車,不爭搶擁擠,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逗留。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國家合格的人才。

  xxxx小學(簽章)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3

  為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小學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腳踏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腳踏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4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蒼南縣第二實驗小學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腳踏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隻,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蒼南縣第二實驗小學(蓋章)乙方(學生家長):__(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學生姓名:__(簽名)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5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大埔縣洲瑞鎮實驗學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腳踏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隻,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洲瑞鎮實驗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簽名):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6

  為了貫徹落實各級有關部門關於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會議檔案精神,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於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蕪湖易思教育培訓與學生家長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學校在學生在校上課階段我校有責任提供舒適,安全,文明的求學環境,學校承當由於學校安保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隱患而致使意外傷亡事過的責任,但是在學生來我校的路上及補課結束後離開我校辦公場所外而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與我校無關。

  二、任何自然災害致使發學生髮生外事過與我無關,我校不承當任何責任,如地震,洪災,海嘯等。

  三、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超載、超速的車輛。

  四、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沒有交通、交警、教育部門核發校車準運證的社會車輛。拒絕乘坐拼裝、報廢、無證的各類機動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

  五、家長應拒絕孩子上下學乘坐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殘疾車。

  六、家長應拒絕與他人私自合租車輛接送學生。

  七、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司機酒後、魯莽、疲勞駕駛的車輛。

  八、家長要禁止孩子騎摩托車、電動車及腳踏車上學。

  九、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十、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的道路兩側,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超載、不搶行。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蓋章) 學生姓名:(簽名) 學生家長: (簽名)

  20xx年3月27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7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學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切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小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加強我校家長接送學生所使用的所有車輛管理制定本安全協議書,家長應承擔和實現如下責任目標:

  1、凡年齡不足12週歲的學生,家長不得同意子女騎腳踏車上學,小學生一律不得騎電動車進入校園。

  2、提倡離家較近的學生步行回家;或家長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保證不使用無證、無牌、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手扶車、“病車”、超載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3、請接送學生的家長按時在校門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學生。

  4、離家較遠學生確需乘車的,家長要為孩子選擇手續、證件齊全、車輛狀況好、有送子車手續的車輛。

  5、嚴禁使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等不符合載客規定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以及無牌無證無保險,未進行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從事接送學生。不坐陌生人的車。

  6、教育孩子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注意交通法規,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

  7、要求家長必須與送子車車主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確保學生安全。

  ()年級()班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

  年月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8

  為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學生在上下學及參與道路交透過程中不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據福州市教育局檔案精神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曉交通安全常識,懂得交通安全的責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學生家長單獨或聯合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承擔,聯合僱車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負有監管責任。學校建議學生家長:要僱用合格車輛和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僱用:

  1、實際駕齡不滿三年的;

  2、在一個年審期內扣滿12分的;

  3、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

  4、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三、學生家長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及“黑車”,乘坐符合要求車輛時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要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四、學校和學生家長教育學生步行或騎腳踏車上下學時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鬧、勾肩而行,嚴禁騎電動腳踏車、電動摩托車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學生和家長要明確違反交通法規的危害及造成的嚴重後果,對因個人原因或行為不當引發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傷害自己負責。

  五、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班級: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x中學

  20xx年2月13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和加強我校接送教師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教師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教師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長是接送教師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教師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教師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教師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教師接送車輛和駕駛人資訊、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教師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教師車輛運營資格。接送學校教師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教師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接送教師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教師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教師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排程。

  2、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絡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教師。

  3、監督接送教師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4、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教師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5、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教師車資格。-- 1

  6、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車輛的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四、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每個教師每月80元,單趟40元,學校每月補助1750元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30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教師。

  2、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教師的車輛。

  5、承運人與被接送教師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教師,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教師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必須服從學校的排程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執行安全。

  9、承運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稽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教師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教師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教師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隨意接聽電話、吸菸、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備案,本協議簽訂時效為壹年,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10

  為了使您的孩子 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學生家長簽字: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11

  貴家長:為了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一、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學校要加強管理,本校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也不提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家長職責

  (一)交通安全

  1、對於12週歲以下的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

  2、對於距學校較遠、家長又不便每天接送的學生,家長可安排學生乘坐經交管部門檢查證照齊全、車況良好、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

  (二)安全教育

  1、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

  2、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望您能及時通知相應的班主任或學校。

  3、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租車上學或回家,不要讓您的孩子乘坐,並教育、監督您的孩子不要乘坐下列車輛:報廢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合格證車輛,超員車輛,貨運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否則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

  尊敬的家長,您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此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學生年級姓名:

  家長簽字:

  學校名稱: (蓋章)

  20xx年3月26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家長):xx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為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xxxx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腳踏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xxxx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腳踏車上路,學生騎腳踏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絡電話xxxxxxxx

  家長聯絡電話xxxxxxxx

  甲方:星之升英語培訓學校

  乙方:xx

  班主任簽名:xx

  學生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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