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安全協議書(集合15篇)

租賃安全協議書(集合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賃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租賃安全協議書1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給乙方一致,立以下幾點如下:

  1、承租房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煤氣等的安全定期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在租賃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火災、觸電、煤氣滲漏等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原因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一切無關。

  2、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 期:日 期:

  身份證號:

租賃安全協議書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房屋,誰負責房屋安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在交付時結構完成無損,無漏水、滲水現象;

  二、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所租房屋僅供居住使用,不得將所租房屋用於商業活動或有損壞公共利益活動,不得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行為。

  2.乙方負有使租賃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

  3.乙方應保持租賃房屋及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租賃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聚眾、酗酒鬧事等行為引起的糾紛,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責任書中的“人員”指甲乙雙方的人員和其他人員;本責任書中的“財產損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財產損失;本責任書中的“房屋”是指 。

  四、其他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責任書為租賃合同的附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蓋章) (蓋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經協商達到一致並簽訂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廠房型別為________。乙方實際佔用面積有變化的,以實際佔用面積為準。

  二、廠房租賃日期和期限

  1、廠房租賃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價格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整.

  2、乙方佔用的面積包括乙方實際使用的車間廠房,庫房等。

  3、每月租金金額為乙方佔用的建築面積乘以租賃價格。

  4、租金支付方式為乙方自租賃開始日每隔叄個月提前一次性預交,

  以轉賬或者現金的方式付清;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6、租金按整月計算,乙方退租交付廠房逾期的,實際使用天數不滿一個月,當月租金仍按一個月計算支付。

  7、乙方自租賃開始日之前向甲方繳納相當於___個月房租的保證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租賃押金除扣抵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___天內返還給乙方。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辦公室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網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後___天內向由甲方繳清相關費用,甲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後___天內向乙方提交相關發票或者收據。乙方逾期或未足額繳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採取停供措施,由些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廠房、機械、裝置等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附屬建築物有損壞或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維修費用在乙方無過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否則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建築物的附屬機械、設施和裝置,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驗,使用中損壞或者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建築物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需要維修或者增設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或者進行裝飾,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退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能將該廠房轉租,如果擅自中途轉租,則甲方有權收回廠房,並且未到期的租金、押金不予退還。

  2、乙方不再承租歸還該廠房時,乙方應當負責拆除租賃期間乙方新增加的建築物、設施、裝置,並恢復甲方廠房、機械、裝置至租賃開始時可正常使用狀態。

  3、乙方退租時應於交付廠房前付清全部租金及違約金。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租賃期未結束時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___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___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搞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如因此造成損失,在甲方無過錯的情況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4、租賃期間,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房租,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除有權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加收滯納金外,還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措施,直至單方終止租賃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火災或者相關安全事故將廠房毀壞,乙方應按照廠房造價予以賠償。

  6、乙方實際租賃期結束,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乙方享有優先權;如甲方不再出租,應至少提前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共同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租賃安全協議書4

  裝置租賃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裝置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年月日甲、乙方簽訂的裝置租賃合同(合同號:;裝置租賃名稱:),進一步明確雙方在裝置租賃使用過程中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防止生產施工擾民。

  四、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條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二、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對乙方生產施工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四、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生產施工現場的安生生產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作業,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必須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操作證,為特種裝置辦理檢測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影印件、裝置檢測證影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四、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後應報送甲方核對、備案。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特種作業、高處作業等人員從事其作業。

  六、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正確使用。

  七、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從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生產施工中如因乙方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九、在生產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及時向甲方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裝置租賃單位(章):裝置出租單位(章):

  協議訂立時間:

租賃安全協議書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雙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訂立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裝置,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房屋地址:號;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4、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注: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人(承租房):

  簽訂日期:

租賃安全協議書7

  出租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出租廠房租賃場所租賃經營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制定並執行本區域出租場所(廠房)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特種裝置等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負責對出租廠房租賃場所內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設施、配電裝置、集汙(塵)集中處理設施等公共設施的管理,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裝置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檢驗、檢測、驗收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商定。

  5、發現乙方存在違法行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隱患,及時通知乙方停止違法行為或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公安、消防、城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報告。

  6、出租廠房租賃場所區域內發生生產安全、裝置、火災、車輛等各類事故,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監、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並服從甲方對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檢查監督。

  2、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培訓,持證上崗。

  3、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4、建立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

  5、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裝置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6、在承租廠房租賃場所內進行裝修(改造)和裝置安裝必須報甲方同意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裝置和建築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裝置,依法轉租的,要在轉租過程中籤訂的安全協議書上,明確安全、特種裝置和治安管理職責。

  8、發生生產安全、裝置、火災、車輛等各類事故,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監、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

  9、生產經營單位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出入口的通道暢通,嚴禁封閉、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三、其他有關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內指派該同志,負責出租區域內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該同志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在出租區域內發生的傷亡、火災、車輛、物損、治安等各類事故的,甲乙雙方應盡力協助做好搶救工作,造成甲乙雙方或第三方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依責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

  3、乙方違反本協議,擅自對出租廠房租賃場所進行改建、擴建、改變使用性質、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整改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等情況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賃合同,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有同等法律效應。

  5、本協議書內容如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不符之處,遵照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6、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8

  甲方:雲南印象城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群,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並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並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並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僱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範教育,並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僱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昆明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籤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責任書籤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9

  出租方:

  承租方:

  因上下班方便需要,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一下車輛租賃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壹輛小汽車租給乙方使用,接送目標市區-馬珣小學。

  二、租賃時間要求

  甲方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班期間往返接送乙方。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四周工作日人民幣100元整;租金包含本合同規定服務內容而產生的司機工資、車輛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以及停車費和過橋費等其他各種稅費和一切開支。

  2.乙方四周工作日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

  四、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效能完善,車輛及駕駛員手續齊備合法,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2.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3 .在服務期間,甲方不得攜帶和同意非乙方人員乘坐本次車輛。

  4.為保證正常上下班,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到達約定的地點。

  5.甲方在工作期間,因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證件,不影響雙方簽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的執行,因此造成的車輛及乙方外人員損傷和公安交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承擔。

  6.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應積極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必要的相關資訊。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2.乙方及時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應教育乘坐人員遵守交通和安全規則。

  六、其他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4.如出現糾紛,採用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0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區政府關於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以及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消防支隊、區交警支隊、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相關部門的專業工作要求,落實監管措施,增強安全管控能力,切實維護我公司廠區生產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種裝置安全、民防安全等工作,租賃方與承租方共同構建以人為本、規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發展的新格局,為保障

  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 (出租房屋名稱)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 (出租房屋名稱)的實際情況,經共同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工作職責

  (一)承租方單位、企業單位負責人工作職責及具體要求:

  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種裝置安全、民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

  1、堅持科學安全發展、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上級職能部門的工作要求,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全面整治和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特種裝置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民防事故的發生,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一方平安。

  2、將安全列入本單位全年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並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計劃。每年主持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聽取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彙報,研究防範較大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以及協調和解決安全工作中重大隱患整治的具體事宜,並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檔案,以便查考。

  3、每年不少於四次以上專題檢查,必要時可安排單位行政班子分片包乾掛鉤,包乾責任區聯絡,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安全檢查全覆蓋。

  4、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及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幹部1-2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明確分管責任人,並對其實行培訓教育和考核制度。

  5、積極做好企業責任人、安全乾部、農民工、特種裝置操作工的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本公司職工的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增強大家的安全防範意識。

  6、每年安排必備資金列入安全工作基金,作為基礎設施(含消防、標誌、標牌等設施等)的投入,企業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的改造,搶險救護及熱心於社會公共安全先進人物的獎勵。

  7、實施考核問責制。

  8、對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親自督辦、整改到位。

  9、發生較大事故以上的,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搶救並上報領導。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工,做好善後處理,配合事故調查。

  10、加強對承租廠房內企業的安全管理,企業責任人(承租方)必須經常性開展對承租廠房內企業的日常安全巡查,檢查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二)承租方單位分管責任人(含安全乾部)的職責

  受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委託,對本單位、本部門安全工作依法承擔監督、檢查、指導工作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行動計劃的各項具體工作。

  2、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隊伍,對本(單位)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以及批租土地等形式的全部企業、單位的公共部位進行日常安全生產、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種裝置安全、民防安全的監督檢查與宣傳。

  3、建立、健全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規程(含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危化企業及重點危險源實施應急預案演練,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會議、指示、專項工作)。

  4、對本單位內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做到六個嚴禁,即:

  4.1嚴禁“三合一”現象(即:嚴禁生產車間、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為一體);

  4.2嚴禁違法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危險化學物品;

  4.3嚴禁違法制造和使用“鍋、容、管、特”裝置;

  4.4嚴禁使用三無(即:無執照、無資質、無設施許可證)建築施工單位和個人;

  4.5嚴禁“酒後駕車”、“超速超載”、“病車”上路;

  4.6嚴禁不符消防手續的搭建和堵塞消防通道。

  5、利用日常檢查與專項整治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書面落實責任人,明確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必要時向主要領導彙報情況,並及時整改。

  6、加強對建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稽核,驗收和事後管理,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設施,並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和使用)。

  7、對轉租、分租等形式的,必須徵得寶祥公司法人書面同意書,同時必須是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並落實安全監管責任體系,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列入監管機制。

  8、每兩個月不少於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要求,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檢查情況),明確整改方案及措施,落實責任人及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並做好會議記錄和簽到。

  9、每月不少於一次對本企業(部門)例行檢查,並督促車間(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安全情況進行全覆蓋安全檢查,並將安全檢查時間、內容、發現問題及處理整治情況作出書面臺賬記錄。對被檢查部門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視情節安排專業部門進行評估。

  10、配合上級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11、做好安全臺賬基礎管理工作。

  12、督促、安排本單位內職工依法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建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資料庫,

  13、積極參加並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宣傳和六個月一次的職工消防演習活動。

  14、加強防止硫化氫中毒事故發生的宣傳教育,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15、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和道路交通行為參與者的安全管理教育、宣傳工作,並做好記錄。

  16、發生事故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指揮搶救並同時上報衛星村安全負責人和寶祥公司負責人。做好善後處理,配合事故調查。

  二、安全控制目標

  (1)無安全生產死亡事故

  (2)無防火安全死亡事故及重大火災事故

  (3)無半責交通安全死亡事故

  (4)無爆炸事故

  (5)無化工安全中毒事故

  (6)無影響閔行區考核指標的其他事故

  三、安全工作要求

  (1)企業、公司安全責任書籤約率100%

  (2)重點單位安全監管率100%

  (3)重大危險源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4)無不符合消防手續的建築工程率100%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汙染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2)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3)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認真與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4)維護 (出租房屋名稱)範圍內公共區域(不包含各承租單元內)的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5)甲方在必要時,經事先通知,可對乙方的承租單元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承租單元記憶體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督促乙方進行整改。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而進入乙方承租單元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6)對 (出租房屋名稱)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

  整改或處置。(消防栓非乙方人為因素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解決;滅火器、安全裝置、安全器材由乙方根據消防安全規定自行配備和維修。)

  (7)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8)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消防違法、安全生產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9)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應提前與對方聯絡。

  (10)如果發生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履行通知對方的義務,互相協助,控制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事故發生方承擔。

  五、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

  (2)負責建立健全承租單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落實承租單元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3)乙方入駐前要對承租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4)乙方根據國家《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配置符合規範的滅火器材,並確保其完整性及有效性,如未履行此消防義務引發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並積極主動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進行安全管理與檢查。

  (7)在下班前負責切斷承租單元內的電源。生產經營場所使用電加熱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設專人負責管理。在辦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內禁止使用電爐等電加熱裝置。

  (8)不得在其承租單元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國家明令禁止存放的危險品和違禁品。

  (9)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組織承租單元內的每六個月一次的全員消防演習活動,並記錄和圖片存檔。

  (10)保護好承租單元內的消防裝置、設施,並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

  (11)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12)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進行物料運輸、裝卸車輛,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4)乙方須依據《企事業單位內保條例》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發生盜竊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15)乙方執行國家的環保法律法規規定,如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造成環保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6)甲方或甲方上級安全、消防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書》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7)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租賃廠房。

  (18)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應提前與對方聯絡。

  (19)如果發生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履行通知對方的義務,互相協助,控制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事故發生方承擔。

  (20)乙方應遵照《勞動法》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規定,每月按期足額支付全體僱員工資,乙方發生的勞資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處理,乙方若發生拖欠員工工資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擔支付拖欠工資責任,並及時清還拖欠員工的工資。

  六、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

  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七、針對此安全協議書如雙方發生爭議,本著互相諒解,精誠協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衛星村村委、華漕鎮政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八、 合同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單方終止乙方租賃合同:

  a、如壹個月不交租金或累計欠交甲方各項費用達到壹個月租金標準;

  b、勞動部門介入處理乙方欠薪逃匿行為;

  c、工商及政府司法相關部門查封乙方財產;

  d、乙方在租賃物內從事違法行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廠房租賃合同》同步,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協議書自動解除。

  十、其他

  (1)此協議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協議內容。

  (2)此協議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安全工作聯絡人

  (1)出租方安全乾部: 聯絡電話: 手機:

  (2)承租方安全乾部: 聯絡電話: 手機:

  十二、雙方簽訂協議書

  甲方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1

  吊籃產權單位: (以下稱甲方)

  吊籃租賃單位: (以下稱乙方)

  吊籃使用單位: (以下稱丙方)

  根據 工程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租用甲方的 型電動吊籃,由丙方使用並管理,管理號為 ,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垂直起重運輸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甲方必須保障吊籃的完好和安全並按電動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支立、維修、拆除。

  三、乙方負責丙方的入場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乙方配合甲方組織丙方進行電動吊籃的操作與使用注意事項培訓,並經甲方考試合格發放操作證書後,方準丙方使用吊籃。

  四、丙方負責確認吊籃的安裝位置,並經甲、乙、丙、監理四方驗收合格後,方準安裝,安裝完畢經甲、乙、丙、監理四方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如因丙方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丙方負責。

  五、電動吊籃在拆裝作業時,乙方應給甲方劃分作業區域並負責現場協調,甲方應標出安全警戒線並設監護人員。

  六、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二級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不得在為甲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他裝置,並不得在作業中切斷電源。

  七、電動吊籃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必須持證上崗,並接受乙方現場的檢查。

  九、在安裝、拆卸、運轉過程中,凡因電動吊籃本身的缺陷、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等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凡因吊籃操作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操作規程,或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甲、乙、丙三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時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十三、上級檢查時,因電動吊籃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均由甲方負責。因操作人員違章操作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和責任由丙方負責。

  十四、甲方、丙方應保證吊籃在使用中不影響乙方安全達標活動。

  十五、電動吊籃在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十七、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電動吊籃退場後終止。

  十八、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協商補充。

  十九、需要補充的條款:

  甲 方 籤 字: 乙 方 籤 字: 丙 方 籤 字:

  蓋 章 蓋 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2

  為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承包)單位

  出租或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或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三、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四、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裝置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援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援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專案、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為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專案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六、約束條件

  (一)為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核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核,並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3

  承租方名稱: (以下稱甲方)

  出租方名稱: (以下稱甲方)

  為保證外租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訂外租機械租賃協議的基礎上,特簽定如下機械安全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適合於 大興××工程 日立—50挖土機、壓土機,機械租用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職責: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據法律法規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確定乙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

  2、機械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甲方對所租機械組織進行全面驗收,並履行驗收手續,需有相關記錄。

  3、機械使用前,甲方應將機械工作範圍、設施的保護及相關注意事項,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安全交底,並需得到乙方確認。

  4、甲方須設專職機械裝置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機械調配,並負責施工過程中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5、甲方對使用的外租機械定期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6、甲方對外租機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對不符施工要求的裝置有權清退。

  第三條:乙方職責:

  1、需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證措施。

  2、保證所提供安全的機械及裝置防護部件100%的完好率。並負責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

  3保證甲方正常機械使用的需要,禁止機械帶病和防護裝置不齊全裝置進場作業。

  4、保證機械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及時到崗,隨機配備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滿足施工需要。

  5、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甲方查出問題負責及時整改。

  6、乙方機械作業前,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施工,無《安全技術交底》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7、乙方在作業時,應對施工現場地上管線和裝置負責保護,發現地下不明物應告知甲方,並進行有效地保護,不得損壞。

  8、乙方法定代表人因客觀原因需要委託他人簽定協議,須有書面委託的證明。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資料

  1、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影印件。

  2、機械裝置出廠合格證(機械名稱、型號、廠家、出廠編號日期)。

  3、進場作業人員身份證及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第五條:賠償責任

  1、施工過程因甲方未告知作業範圍內,地下設施情況,強令乙方在不明情況下作業,而引發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裝置損失,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機械裝置,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外租機械裝置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4

  一、 甲方:

  二、 乙方:

  二、雙方就汽車租賃達成協議並簽訂此協議,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相應責任。

  1、乙方如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關係,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天汽車租賃費用。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耽誤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應時間的租車費用扣除。

  3、由於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的,甲方不負責離開工地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由於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並按合同需要後續車輛進入工地接替的。乙方離開工地及後續車輛出發至到達工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從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期間新 車歸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車按日計算,每日 200 元,用車結束後一週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六、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在原簽訂的企業入駐協議(甲乙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簽訂)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原入駐協議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

  2.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說明工作環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4. 甲方應定期對乙方承租的場所進行隱患排查、消防設施裝置維護,如需整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5. 甲方應不定期對園區入駐企安全負責人及園區內安全管理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訓、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逃生演練、消防應急演練、安全知識培訓講座等)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在生產過程中,定期組織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切實遵守安全作業規程,注意用電安全,確保防火防盜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 乙方如需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則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報消防等相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後向甲方報備,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裝修期間,須嚴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規範執行,並自行承擔施工安全責任。

  4.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租賃場地原有的設施裝置,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人員傷害(包括甲乙雙方人員和第三方人員),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 乙方應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負責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進行管理和定期檢查。

  7.乙方應認真落實本協議第七條所列相關注意事項,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場地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三、租賃期內,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場地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甲方可按性質對乙方進行罰款,直至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或第三方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七、附:用電注意事項、倉儲注意事項、消防注意事項

  (一) 用電注意事項

  1、電器方面(1)不違反“停電檢修安全工作制度”,進而誤合閘造成維修人員觸電。

  不違反“帶電檢修安全操作規程”, 使操作人員觸電。(3)不帶電移動裝置。(4)不用水沖洗或用溼布擦拭電器裝置。(5)不違章救護他人觸電,造成救護者一起觸電。(6)在對有高壓電容的線路檢修時要進行放電處理。

  (7)不得使用超過規定負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電器產品。

  2、施工方面

  (1)嚴禁誤將電源保護接地與零線相接,且插座火線、零線位置接反使機殼帶電。(2)嚴禁插頭接線不合理,造成電源線外露,導致觸電。(3)嚴禁供電線路架設不規範造成搭接物帶電。(4)嚴禁隨意更換與原規格不符合的空氣開關,失去短路保護作用,導致電器損壞。(5)嚴禁施工中未對電器裝置進行接地保護處理。

  (6)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園區相關電器裝置。3、電器產品、工具質量方面(1)嚴禁電器裝置缺少保護設施,造成電器在正常情況下損壞和觸電。(2)嚴禁帶電作業時,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絕緣設施造成維修人員觸電。(3)嚴禁使用劣質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材料做出的絕緣等級、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觸電的產品。

  4、其他方面(1)降低電器裝置的對地絕緣水平。

  (2)保持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正常工作狀態,防止異常高溫和電火花、電弧的產生;(3)對正常操作可產生電火花或電弧的場合,注意遠離易燃物並對電火花的飛濺做必要的防護;

  (二) 倉儲注意事項

  1、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倉庫必須確定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並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4、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7、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裝置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8、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9、倉庫應當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不準住人。

  10、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隨時好用,確保安全。

  11、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2、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3、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14、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15、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16、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7、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18、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19、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20、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21、庫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業。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和維護甲方在乙方租賃場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搬動或損毀,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佔用或遮擋消火栓、滅火器、防火門、防火捲簾門等消防裝置設施的正常使用範圍等,乙方必須保證消防通道具有迴路並暢通。

  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同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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