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魯迅的故事作文

有關魯迅的故事作文

  導語: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小編收集魯迅的故事,歡迎閱讀。
 

  第一篇:魯迅的故事

  今天我來試著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

  老先生的這張臉非常不買賬,又非常無所謂;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裡卻透著風流與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麼表情,就那麼對著鏡頭,意思是說:怎麼樣!我就是這樣!

  法國人擺得出司湯達、巴爾扎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好樣子;20世紀的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大家想想看,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要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徵性,更有歷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那麼瘦弱,穿件長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裡。他要是長得跟蕭伯納一般高大,像巴爾扎克那麼壯碩,便是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著于右任那樣的長鬍子,或者像沈鈞儒那樣光腦袋,古風倒是有古風,畢竟還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摩登……

  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70年來,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鬥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憤怒激烈、疾惡如仇、"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是心胸狹窄、不知寬容、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厚的人。總之,綜合正反兩面的印象與評價,都肯定魯迅是個很兇、很嚴厲、不通人情的人。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說魯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為"好玩"的魯迅影象。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和"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內山完造那邊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裡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罷。

  什麼意思呢———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沒必要,都不恰當、不大方。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特意搜尋著要去見一見的意思,倒也沒有"。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麼: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罷。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他當時那麼想了一想,事後這麼寫了一筆,很輕,很隨便,用了點心思,又看不出怎樣用心思,然而有這麼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裡看蕭和眾人吃飯,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的兩句話,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我心裡笑起來。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現了相對真實的魯迅,看下來,魯迅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裡開玩笑。那年他送書給剛結婚的川島,就在封面上題詞道: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那種親暱、仁厚、淘氣與得意!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大概才會這樣隨時隨地講"戲話"。

  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語定義它,它的效果,絕不只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我們的想象。

  第二篇:魯迅的故事

  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

  還在進“三味書屋”前,他在自己的啟蒙老師——一位遠房叔祖父那裡看了不帶圖的書。這位老師曾經告訴他,有一部繪圖的《山海經》,畫著人面的獸,九頭的怪物……可惜一時找不到了。這麼一部有趣的書,可把魯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夢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長媽媽也感動了。長媽媽不識字,她探親回來時,就設法給魯迅買回了這部書。一見面,長媽媽把一包書遞給魯迅,高興地說:“哥兒,有畫的《山海經》,我給你買來了!”

  一聽這訊息,魯迅欣喜若狂,趕緊把書接過來,開啟紙包看了起來。

  這是魯迅最初得到的心愛的書。後來,識字漸漸多起來了,他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有種習俗,大人往往給孩子一點錢,叫做“壓歲錢”。魯迅得到壓歲錢後,總是捨不得花,攢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顯然,抄書使他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那麼好,讀過的書經久不忘,這與他抄書的愛好是密切相連的。

  魯迅小時候對書籍特別愛護。他買回書來,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有汙跡,或者裝訂有問題,一定要到書店去調換。有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 cnfla:www.cnfla.com )

  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乾乾淨淨,看看手指髒不髒。髒桌子上是不放書的,髒手是不翻書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書頁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頁的習慣。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了一隻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裡面,箱子裡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

  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他購置的書,僅據《魯迅》上的“書賬統計”,從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紮得井井有條。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

  第三篇:魯迅的故事

  魯迅十三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家裡越來越窮,他經常到當鋪賣掉家裡值錢的東西,然後再在藥店給父親買藥。有一次,父親病重,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藥店,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看到他遲到了,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下次再遲到就別來了。”

  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個“早”字,心裡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後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到了。

  以後的日子裡,父親的病更重了,魯迅更頻繁地到當鋪去賣東西,然後到藥店去買藥,家裡很多活都落在了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裡的事情,然後再到當鋪和藥店,之後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課。雖然家裡的負擔很重,可是他再也沒有遲到過。

  在那些艱苦的日子裡,每當他氣喘吁吁地準時跑進私塾,看到課桌上的“早”字,他都會覺得開心,心想:“我又一次戰勝了困難,又一次實現了自己的諾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個信守諾言的人。”

  後來父親去世了,魯迅繼續在三味書屋讀書,私塾裡的壽鏡吾老師,是一位方正、質樸和博學的人。老師的為人和治學精神,那個曾經難魯迅留下深贏得記憶的三味書屋和那個刻著“早”字的課桌,一直激勵著魯迅在人生路上的繼續前進。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