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

  在賞讀完一本名著以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後感,把你的收穫感想寫下來吧。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1

  在2月5日的上午,姨娘陪我去新華書店買書。後來我選了三本書:《昆蟲記》、《皮皮魯遙控老師》、《福爾摩斯探案集》。

  其中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裡有四篇關於福爾摩斯探案的文章。每一篇文章都令人驚心動魄、精彩至極。因為這樣才能襯托出福爾摩斯他那非凡的智慧和憑著自己獨特的推理手法來解難釋疑、破案擒敵。就像第一篇——《血字研究》,福爾摩斯竟然只憑一點點案情的“線索”就能“編出”一大段的“故事”來。而且,這個“故事”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沒有依據是假的(胡編的)。還有在第二篇裡(《巴斯克維爾魔犬》)當他們看見那巨大的黑色獵狗怪物,並沒有嚇壞,而是繼續調查,最終破解了此案。

  這本書主要告訴我們要在從中吸取智慧、開拓眼界、認識人生,學習觀察事物和處理難題的思路,以及提高自己的藝術欣賞水平和精神境界。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2

  在著名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的筆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斷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諮詢偵探。在倫敦的各式各樣的離奇案件中大顯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讀了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紳士,他愛拉小提琴,對化學實驗很瘋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樁樁離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專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幾乎樣樣都離奇,詭異。其中的一個,充分的向我們展現了福爾摩斯的超強觀察能力。

  這個案子名為“諾伍德的建築師”。案情是這樣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約翰·麥克法蘭的小夥子委託福爾摩斯幫助他,因為警方誤認為他是殺死了奧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錢的建築師)的兇手,要將他逮捕。於是,福爾摩斯便去搜集證據,來證明委託人的清白。他拜訪了委託人的家屬,得知了他的母親與奧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現場,但沒有什麼收穫,直到蘇格蘭場警官發現一個指紋,並確定指紋是麥克法蘭時,福爾摩斯就找到了破綻:麥克法蘭昨日在獄中,不可能跑出來,福爾摩斯昨天的觀察中卻沒在同樣的地方發現指紋,在這裡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敏銳的觀察力,他那鷹一般什麼也瞞不過的眼睛著實讓我佩服。他還發現一樓的走廊比二樓短六英尺,根據這些現象,他假裝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奧德克先生“逼”了出來。原來,他是因為委託人的母親拒絕嫁與他而想出的壞招,——讓舊情人的獨生子被送上絞刑架,幸虧福爾摩斯看穿了他的詭計,沒讓他的陰謀得逞。

  可惜,事實上世上沒有福爾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國最偉大的護法衛士!最嚴明的維和者!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3

  說到福爾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優秀的作品,它是英國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筆下的一個才華橫溢的偵探。自從這本書出世後,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爾摩斯,我近日讀來也成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誰不想自己成為天才,但事實上這是非常困難的,沒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為天才的。正所謂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說天才源於勤奮。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非常的努力。由書中的描寫我們就能清楚的知道,福爾摩斯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透過不斷地學習、不斷的鑽研與實踐 才使得自己有了現在這無人能及的偵探能力。

  福爾摩斯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重要線索而徹夜不眠的分析問題所在,這種勤奮正是我們所缺少的。我們應該積極讀完後,我的思緒沉醉其中難以自撥,我還嘗試以福爾摩斯的思維來解決書中所描繪的案件,但是,我發現自己無法勝任這樣一個洞察細微,思維敏捷,精準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書中被我所發現,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來描寫福爾摩斯的,它說:“當福爾摩斯心中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連續幾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廢寢忘食的反覆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種情形,從各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尋的材料線索還不充分時才肯罷休。”正是因為勤奮成就了福爾摩斯。我們都喜歡稱福爾摩斯為天才,這世上的向他學習。以後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還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於勤奮,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會更加勤奮的。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4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的血字的研究。讀完後,我深有感觸。血字的研究主要講的是一個叫傑弗遜

  候波的人為了復仇,跟著兩個仇人到了歐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錐伯認了出來。錐伯告訴了警察局,當晚,候波就被抓進了監獄。候波被釋放出來時,發現錐伯和斯坦節遜已經逃到歐洲,當他追到歐洲量,發現他們又去了巴黎,當他追到巴黎時,發現他們又去了哥本哈根,當他追到哥本哈根時,發現他們又去了倫敦。那時,他已經囊空如洗了。為了生存,又不被別人注意,當了車伕,開始了復仇計劃……

  這裡不僅把人物描寫得栩栩如生,還把案發現場和過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彷彿身臨其境,看風了一幕幕驚心動魄的場面。福爾摩斯精妙絕倫、完整的推理,不禁讓我驚歎不已。第一次和華生見面時,就從華生的氣概、皮膚、動作上能判斷出他是從阿富汗來的。從現場的所有的地方,判斷出兇手是一箇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腳小了一點,穿一雙粗頭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徵。我們不得不佩服福爾摩斯敏銳、細緻的觀察力。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鐘內所達到的。敏銳、細緻、沉穩、公正等優點全都結合在了福爾摩斯身上。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將永遠刻在我的內心中,成為我永遠的榜樣。同時,從《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中,我也學到了許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爾摩斯看齊,向正義看齊!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5

  放假期間,我閱讀了由英國著名的小說家柯南道爾撰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我被福爾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歡看偵探小說,應該是由於我從小喜歡看《名偵探柯南》這部動畫片吧。在書中福爾摩斯的機智,果斷,以及在華生醫生的幫助下解決一起起案件,他還會買通那些別人注意不到的孩子們來幫助福爾摩斯來打探訊息,因此這個孩子也立下了汗馬功勞。

  福爾摩斯的細心令我最為驚歎,他在一次詢問一起殺人案件的第一發現人的時候問出了一些問題,詢問結束後他就利用他在現在發現的蛛絲馬跡將第一發現人在進入現場以後作了什麼事,走到了哪裡全部說了出來,以至於第一發現人以為當時福爾摩斯就躲在哪個現場的某一個地方,因為福爾摩斯說的和他當時的行動一點差別都沒有。這就是福爾摩斯的觀察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是以為非常棒的偵探,但是他有一個非常不好的習慣,那就是吸食毒品。當華生剛剛認識福爾摩斯時他問福爾摩斯為什麼要吸毒,福爾摩斯給出的答案卻是,如果沒有案子來使他興奮,就只有利用毒品來使自己興奮。

  故事的結尾,是福爾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將自己的勁敵莫里亞蒂教授,永遠的埋葬在懸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爾摩斯的正義感感動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為他與莫里亞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亞蒂教授身亡了,福爾摩斯卻奇蹟般的還生了。

  福爾摩斯的身上有許多優點我們青少年可以學習,比如他的機智面對危險臨危不亂,觀察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以及縝密的思維,都是值得我們學習。

  我最敬佩福爾摩斯的正義感,那些犯罪者面對這位神探,都有想結束他生命的想法,福爾摩斯在面對生命威脅的情況下以為反顧的走著自己的偵探道路。令我肅然起敬!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6

  在貝克街的盡頭,一個身材瘦弱、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燈下,似乎在思考什麼問題。是的,他就是神探福爾摩斯。

  柯南· 道爾能成為世界上家喻戶曉的偵探小說家,完全是因為他塑造了福爾摩斯這樣一個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連《名偵探柯南》這部動漫裡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是一個脾氣有點怪的人,平常他悠閒地在貝克街221號的公寓裡抽著菸斗等待委託人上門或者做化學實驗。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隻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最後真相大白。當我看完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後,我被福爾摩斯那種超乎常人的聰慧給震撼了,他的這種智慧不僅僅體現在他破案的時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時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靜和勇氣。

  福爾摩斯真是個擁有正義的人!他的光輝事蹟會永遠留在我們心中。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7

  在寒假中我與一本書相遇了。可以這樣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曾與它擦肩而過,那時,只是匆匆一瞥,沒有細細品嚐,現在想起來,我真是錯過了一本奇書。沒錯,它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偵探小說。誰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爾是怎樣寫出來的,每個章節、每個段落、甚至每句話都能成為破案的關鍵點。不得不說阿瑟。柯南道爾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說就好象一張大網,這張網的每個細節都由他編織出來,他對細節描寫得精妙絕倫,無微不至。他在一點一點地編織大網的同時,給作者留下懸念,帶來困惑,等到他這張大網編織完成時,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獨特的風格。作者在描寫完案子的情況後,又會再寫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來。看完《血字的研究》後,我又覺得死者都該死,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點不錯,文中的露茜與侯伯本來是幸福的一對,卻因種種原因變得陰陽相隔,竟是因為露茜所在的宗教組織,女子必須嫁給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說垂伯,已經有了七個老婆,卻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給他,這也難怪侯伯會和他拼命。

  人與人本就是同一個種族的,本可以和睦相處,是什麼竟讓他們人格扭曲,甚至去搶、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為了人們口中的所謂的利益。金錢、權利、愛情,無不吸引著人們。侯伯和斯坦傑森只是為了他們的貪婪付出了代價。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殺死了露茜的父親,之後強娶露茜,讓露茜抑鬱而死,侯伯又怎會殺了他們兩個渣!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侯伯與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親也會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會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想法呢?怎會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隨時會死的情況後,還與他們拼命呢?這一切不過是他們咎由自取罷了。同時,也為以前宗教信徒們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覺得根本就沒有兇手,在《四簽名》你又會覺得是四個人合夥作案,其實兇手只有一個。福爾摩斯經典的推理和扣人心絃的破案過程,總令我心中崩著一根弦,當一切真相大白,塵埃落定時,心中的弦便會鬆開,一切總是令人提心吊膽。

  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將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聰明的偵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向他學習,一切都要有計劃,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陰一寸金,人生哪有那麼多時間來浪費?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惡不分,一直受騙上當,到頭來還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幹了些什麼有意義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讓我們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8

  每天睡覺前,我最喜歡讀的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那一個個離奇驚險的探案故事總是讓我不願意把書放下。雖然還有很多本沒有讀完,但是透過這段時間的閱讀,我的感受是:福爾摩斯是個很聰明的人,他可以從一些看似沒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資訊,或是從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線索。

  正是因為這樣,有些別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還留心觀察周邊的事物,不放過每一個細節,從而得到更多的資訊,他這種做事極度認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學習。

  福爾摩斯遇到困難時很冷靜,所以才能發現別人發現不了的新線索,因此我們做事情時也要像他那樣冷靜。讀這些故事還能讓我懂得很多知識,例如,過年時媽媽從花卉市場買了一種叫風信子的花,還把它放在了臥室裡。

  我突然想起來,福爾摩斯有一次就是因為發現風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樁奇案。我立即提醒媽媽,風信子可能有毒,結果上網一查還真是,風信子不適合放在臥室,嚇得媽媽趕快把花拿到了陽臺,媽媽直誇我聰明,是個學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極了,以後我還會從書中學到更多的知識,所以,我要堅持的讀書,掌握更多的知識,做一個像福爾摩斯一樣的了不起的人。作文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9

  世界名著是人類偉大的精神財富,為我們開啟一扇扇興趣的大門。這其中有許多我喜歡的書,例如:《童年在人間我的大學》、《昆蟲記》、《水滸傳》等等,但我對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創作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睞。

  《福爾摩斯探案集》一書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及《歸來記》等四個驚心動魄的故事構成的。《血字的研究》講述了摩門教的嚴酷和主人公為復仇而鍥而不捨的經歷,奠定了福爾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導科學與民主、反對專制與恐怖的思想基礎。《四簽名》這個故事真實地體現了財富欲的空前膨脹所帶來的罪惡,透過人們對寶藏的拼死追逐、瘋狂復仇來加以表現,意義深刻。《冒險史》中最經典的是《五個橘核》,它情節曲折多變,驚心動魄,結構環環相扣,展現了福爾摩斯的卓越才華。而《歸來記》中福爾摩斯放走了為愛人而佈置謀殺現場的水手,幫助了為愛情而險些犯下大錯的貴婦,讓我們看到了福爾摩斯閃爍的人性光輝。

  書中主人公福爾摩斯的聰明才智令我欽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強觀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們在學習、生活中正需要這種“關鍵時候不掉鏈子”的意識,冷靜的頭腦和鍥而不捨的精神,不能說福爾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們的榜樣,我們要向他學習。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範文10

  我有一本書,叫《福爾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講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歡這個故事。

  有一個人叫艾薩,幾天前不知不覺的失蹤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們瞭解到艾薩經常去鴉片館,於是,他們去那裡尋找,果然在那裡找到了他,此時,一個老頭向華生的下襬猛拉,原來是福爾摩斯。

  原來福爾摩斯也在調查一個案件,也是跟這個鴉片館有關,一名叫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的失蹤案,因為一次調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妝。聖克萊爾先生是一個有錢人。那天,他出去辦事,而且還答應小兒子給他帶回來一盒積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電報,說有東西去取,包裹已經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賭館的位置,突然聽到她丈夫的聲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樓的窗臺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剛進煙館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來,幸好遇到了巡宮和巡捕,當他們到樓上時,只看見一個乞丐,他們把這個乞丐抓到了牢房裡。

  福爾摩斯想來想去,怎麼想也不通。第二天,福爾摩斯把華生叫起來說,他知道了。他們來到巡捕房找到那個乞丐,乞丐髒得讓人難以容忍,他正在睡覺。福爾摩斯拿出海綿給他擦兩下,他立刻變得皮膚平滑,模樣俊秀。乞丐清醒過來後,被巡捕釋放了,這件案子就結束了。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這本書充滿了驚險。刺激。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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