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城市職業大學錄取原則

廣西城市職業大學錄取原則

  廣西城市職業大學(Guangxi City Vocational College),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國首批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學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西城市職業大學錄取原則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檔案的要求,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成績為依據。繼續深入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調閱各省(區)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範圍內,同時根據各省(區)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3、未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自治區或批次,實行“志願優先,遵循分數”原則。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自治區或批次,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

  4、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安排原則。為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各專業計劃數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考生一旦被錄取將不予退檔換錄。

  5、學校執行教育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相關降分的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進行錄取。

  6、我校認可各招生省份藝術類聯考(統考)成績或藝術考生在該省其他院(系)取得的藝術專業成績。

  7、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身高要求:空中乘務專業(男生身高不低於170cm,女生身高不低於160cm);高鐵乘務專業(男生身高不低於168cm,女生身高不低於158cm)。

  8、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處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9、錄取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標準執行。

  10、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端網上錄取,錄取進度和結果將會及時公佈在校園網上,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發放。

  入學與註冊

  1、已被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我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再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件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其他

  1、費用標準:所有收費嚴格按照廣西省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每個專業的收費標準請查閱《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或登陸我校招生資訊網查詢。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學校建有較完善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學校承諾:保證不讓貧困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主要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補助;同時,學校設有多個勤工助學崗位,讓貧困學生透過勤工助學,以順利完成學業。以上各種政策詳細資訊見今年招生簡章及我校招生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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