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鳳凰東昇幼兒園2021年春季學期招生須知
深圳市光明區鳳凰東昇幼兒園2021年春季學期招生須知
東昇幼兒園是光明區鳳凰街道的一所公辦幼兒園,辦園等級屬於區一級幼兒園。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市光明區鳳凰東昇幼兒園2021年春季學期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幼兒園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深圳市光明區鳳凰東昇幼兒園是光明區首批轉型非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成立於2020年3月,位於深圳市光明區鳳凰街道東坑社群東旭路2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12440300MB2D302561,幼兒園以科學啟智、遵循發展、敢於探索、共築樂園為辦園目標,啟智尚美、求真至善為辦園理念,建構體現生命成長價值的現代幼兒園文化。我們以培養有智慧的兒童為目標,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勞全面發展。
幼兒園佔地面積904平方米,建築面積712平方米,戶外活動場地面積635平方米,辦學規模6個班,可提供180個優質學位。2021年春季學期計劃招收37人。
(二)收費情況
根據光明區教育局相關檔案精神,2021年春季收費專案及標準為:保教費924元/人/月,伙食費400元/人/月。
二、招生範圍
光明區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程式
家長申請學位,每個孩子可以同時向兩所園申報學位(一所公辦園和一所民辦園,或同時申報兩所民辦園)。
(一)幼兒園釋出招生簡章
即日,幼兒園透過微信公眾號、幼兒園公示欄或社群宣傳欄等途徑,公佈招生資訊釋出招生簡章,安排專職招生諮詢人員,向兒童家長提供諮詢服務。
(二)時間安排
1.線下申請時間:
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
根據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家長可透過電話(27405161)預約報名的方式,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園遞交學位材料進行申請(到園領取並填寫資訊採集表,遞交資料)。
2.材料核驗:
20201年1月23日-2021年1月26日。
材料核驗地點:東昇幼兒園
採用分批核驗,屆時請已經報名的兒童家長留意簡訊通知,按時攜帶材料來園接受核驗(核驗報名材料原件,留存電子掃描件/影印件)。
3.抽籤時間:2021年1月26日。
如相同型別無法全部安排學位時透過抽籤確定錄取名單
4.錄取方式:2021年1月27日。
幼兒園錄取遵循“先型別,後積分,不同型別不比較積分”的原則。
(三)公佈錄取結果
我園將於2021年1月28日在幼兒園公示欄公佈錄取結果,並透過簡訊方式通知家長。
四、申請學位需提交的材料
兒童所在家庭住址與所申報幼兒園須在同一個社群,並出具家庭住所證明材料。
(一)深戶兒童
1.身份及關係證明材料: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口,需同時出示戶主頁面);兒童出生證;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
2.住址證明材料(居住資訊登記表),合法產權房:監護人產權>50%,商品房提供房產證(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當年7月31日前入夥),政策性住房提供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購房協議。
租房:公租房提供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租住合法產權房的提供現居住地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
祖屋: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集資房:提供經社群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收件回執》,並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居住資訊登記表。
(二)臺灣戶籍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關係證明材料:兒童及其父母《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兒童出生證明。
2.住址證明材料:居住資訊登記表;居住房屋型別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型別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三)非深戶籍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關係證明材料:兒童及父母戶口本;兒童出生證;父母一方或雙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
2.住址證明材料:居住資訊登記表;居住房屋型別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型別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四)港澳戶籍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關係證明材料: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深戶,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深圳市特區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址證明材料:居住資訊登記表;居住房屋型別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型別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4、親子關係證明材料: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五)享受教育優待優惠政策人員子女需要的材料
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復退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和享受教育優惠政策的市區高層次人才和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等按相關政策落實幼兒園學位。
(1)父/母提供享受優待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
(2)身份及關係證明材料:兒童及父母戶口本;兒童出生證;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居住證(非深戶提供);
(3)住址證明材料:居住資訊登記表;居住房屋型別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型別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五、溫馨提示
(一)報名和報名材料核驗先後順序與錄取結果無關。
(二)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對報名資訊和核驗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資訊與報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視為無效報名,錄取後也將取消學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被錄取兒童須體檢合格後方可正式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