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彙編8篇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彙編8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1

  為了搞好本廠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廠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經xxxx年xx月xx日廠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會研究,制定本單位xxxx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韻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同時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1)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與經濟責任制的關係,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為目標,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力戒形式主義。

  (2)以責定權,以控制效果定獎,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用人單位可以採取適當的經濟手段,:同職業病防治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經濟利益掛鉤,但不能像經濟責任制那樣,把依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制定的職業病防治目標分解或者壓在勞動者身上。

  (3)無論是集體責任制,還是個人責任制都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目標與計劃,明確職責範圍、基本任務、工作標準、實施程式、協作要求和獎罰辦法等內容。

  (4)指標分解和考核要有針對性,抓住影響職業病防治控制效果的關鍵,達到責任指標化、考核資料化、分配差額化(即職業病防治工作績效的大小與獎懲掛鉤)。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以及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廠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申報建立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即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專案(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引進專案)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衛生行政部門稽核同意。

  6、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職業病危害作業是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嚴重職業病的主要作業,其危害後果特別嚴重,其危害往往是群體性的,且致死率、致殘率很高,不僅嚴重損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給用人單位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而且也影響社會的穩定。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生產裝置管道化、密閉化和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定特殊職業病防護裝置,包括自動報警裝置、防護安全聯鎖反應系統和工作訊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資格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放射、高毒等、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後,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資格許可是指從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透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並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資格後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必須透過專業培訓,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資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7、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廠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各種職業病人數;全廠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裝置的名稱、數量、執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有: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用人單位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執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8、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範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為《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佈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辦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xx-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應當立即電話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衛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後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並按規定報告。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10、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佈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定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

  xx、向用人單位提供生產裝置時的危害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並在裝置的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裝置效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xx、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管理規定。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定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

  xx、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

  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第二款: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後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xx、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培訓物件包括: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有: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其內容和目的是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2

  為了職工的身體健康,預防職業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企業職業病管理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XXX、XXX

  成 員:XXX、XXX、XXX、XXX、XXX、XXX

  二、充分利用黑板報、入職前培訓教育以及多媒體設施進行職業危害宣傳,提高企業負責人以及從業人員職業病防治意識。

  三、完善和落實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項操作規程。

  四、強化對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的管理。在可能發生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定報警裝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

  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評價工作。確保各種職業危害工程控制設施處於正常執行狀態,對監測到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環節,立即進行整改。

  六、告知勞動者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的醒目位置,設定相關警示標誌與危害說明。

  七、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做到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八、接受職業衛生知識、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對公司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

  九、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方案二: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等文

  件精神以及結合XX市、XX縣安監局對工業企業職業衛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生產情況,特制訂職業衛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XX公司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要求,杜絕職業病例。

  (一)生產性粉塵治理方面

  1、改革工藝過程。透過改革工藝流程使生產過程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從而消除和降低粉塵危害。

  2、密閉·抽風·除塵。對本企業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塵飛揚的場所和工藝環節,採用密閉·抽風·除塵的方法,加設密閉裝置、吸塵罩、通風管、除塵器等裝置。

  3、個體防護和個人衛生。

  4、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現場的安全檢查以及對防塵的綜合管理。

  (二)生產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透過“密閉化、自動化”解決供氣車間荒煤氣、煤焦油、氨水的洩露。

  2、對於粗鎂精煉過程產生的有毒性氣體,採用區域性排氣並對有毒氣體進行沉降、降溫、凝聚、洗滌、中和、吸收和脫水處理,以實現安全排放。

  3、為員工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動的生產環節及裝置儘量設定在密閉、半密閉的環境,採用隔聲降低振動源等工程措施;

  2、縮短接觸噪音、高溫等物理因素從業人員的作業時間;

  3、加強個人防護和監護。

  二、完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制度,堅持不懈搞好“三級培訓教育”。

  三、堅持職業病“三級預防”原則,搞好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職業禁忌症員工的崗位,以免引發職業病。

  五、對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每年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檢測,及時整改不符合專案。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3

  用人單位應結合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參照以上職業病防治計劃所列的事項,制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確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具體事項。然後,將各項工作事項分解、細化。最後,將分解、細化的各項工作納入時間表、把任務落實到人,實行分工負責、按時完成職業病防治計劃的實施方案。

  為保障職業病防治計劃的落實,實施方案應該包括對開展各項工作所需經費的預算。只有經費得到了落實,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

  營銷部經理

  崗位名稱:營銷部經理

  直接上級:分管理副總經理;下屬崗位:儲運科科長、市場科科長、售後服務科科長

  崗位性質:負責全面主持營銷工作的指揮、指導、協調、監督少管理的權力,並承擔執行公司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責任:對其分管的工作全面負責

  主要職責:

  1.在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負責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貫徹落實本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標準,密切與生產、人事、計劃、財務、質量等部門的工作聯絡,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3.組織制定產品銷售、入庫、出庫、在倉保管制度。明確銷售工作標準,建立健全銷售管理網路,認真做好協調、指導、排程、檢查、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銷售計劃,適時合理地簽訂供貨合同,確保銷售計劃指標完成,節約銷售費用、及時回籠資金,加速公司資金週轉;

  5.加強倉庫管理基礎工作。認真辦理產品出入庫手續,定期進行清倉盤點工作,做好在庫產品的安全消防工作;

  6.負責編制銷售統計報表。做好銷售統計核算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和規範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報表的核算程式,彙總填報年、季、月度銷售統計報表,及時擇寫銷售統計分析報告,為公司領導決策服務;

  7.負責駐外分公司、營銷網點銷售排程及運輸工作。及時彙總編制產品需求量計劃,合理平衡產品供貨,做好對外銷售點聯絡工作,組織產品的運輸、調配,完善發運過程的交接手續;

  8.負責抓好市場調查、分析和預測工作。做好市場資訊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掌握市場動態,積極適時、合理有效地開闢新的經銷網點,努力拓展業務渠道,不斷擴大公司產品的市場佔有率;

  9.負責做好優質服務、售後服務工作。加強對營業人員的教育,走訪使用者,及時處理使用者投訴,提高企業信譽;

  10.負責抓好營銷人員的考核、考評與管理教育工作。關心營銷人員的生活及思想動態,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絕經濟犯罪事件發生;

  xx.有權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科長、經理人選,對其工作考核評價;

  xx.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崗位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的文化程度和營銷專業知識;

  2.熱愛公司、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3.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4.虛心好學,積極進取,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參加會議:

  1.參加公司年度總結會、計劃平衡協調會及其有關的會議;

  2.參加季、朋度經濟活動分析會、營銷計劃會、考核評比等會議;

  3.參加公司召開的部門業務協調會、專題分析會等;

  4.參加本部門召開的營銷工作會議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4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持續、穩定發展,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按全目標,特製本措施。

  2、適用範圍

  公司所屬各專案部從事接觸粉塵、電氣焊、建築防水、防腐保溫、油漆作業等有毒有害作業時均應執行本辦法。

  3、防治方針

  職業病的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專案部應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4、業病危害種類

  根據企業經營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確定本公司的職業危害為六類:

  1、生產性粉塵的危害:在建築物施工作業過程中,出來的搬運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築物的拆除,均會產生大量的礦物性粉塵,長期吸入這樣的粉塵可發生矽肺病。

  2、輻射的危害:在建築物地下室施工時由於作用空間相對密閉、狹窄。通風不暢、特大量一氧化碳,從而造成施工人員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築施工過程中常接觸到多種有機溶劑,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觸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噴漆作用常常接觸到苯、苯系物外還可接觸到醋酸乙酯、氨類、甲苯二氰酸等,這些有機溶劑的沸點低、極易揮發,在使用過程中揮發到空氣中的濃度可以達到很高,極易發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業產生的金屬煙霧危害:在焊接作業時可產生多種有害煙霧物質,如電氣焊時使用錳焊條,除可以產生錳塵外,還可以產生錳煙、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長期吸入可導致電氣工人塵肺及慢性中毒。

  5、產生性噪音和區域性振動危害:建築行業施工中使用的機械工具如鑽孔機、電鋸、振搗器及一些動力機械都可以產生較強的噪聲和區域性的振動,長期接觸噪聲可損害職工的聽力,嚴重時可造成噪聲性耳聾,長期接觸振動能損害手的功能,嚴重時可導致區域性振動病。

  6、高溫作業危害:長期的高溫作業可引起人體水電解質紊亂,損害中樞神經系統,可造成人體虛脫,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護措施

  (一)作業場所防護措施

  1、各專案部應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職業病危害種類,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

  2、在確定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定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誌。

  3、施工現場在進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築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塵作業時,應配備有效的降塵和裝置,對施工地點和施工機械進行降塵。

  4、在地下室等封閉的作業場所進行防水作業時,要採取強制通風措施,配備行之有效的通風裝置,進行通風,並派專人進行巡視。

  5、對從事高危職業危害作業的人員,工作時間應嚴格加以控制,並有針對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護措施

  1、公司為有效防止職業病對作業人員造成人身傷害,從管理上明確公司只能部室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多級責任制,分清在職業病預防上的崗位職責。

  2、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職業病危害教育,定期組織培訓教育,提高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瞭解其危害,掌握職業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現場做封閉式施工,用高度不低於2m的圍擋將現場四周圍起來。

  4、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現場臨時倉庫內各種袋(桶、箱)裝材料碼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觸粉塵作業的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中應儘量降低粉塵的濃度,在施工中採取不斷噴水的措施降低揚塵,作業人員正確佩戴防塵口罩。

  7、從事防水作業,噴漆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前要檢查作業場所的通風是否暢通,通風設施是否運轉正常,作業人員在施工作業中要正確佩戴防毒口罩。密閉空間內進行防水、噴漆作業容易導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護用具不能正常發揮作用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至通風處,並通知施工現場其他人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對該場所進行通風;若已出現中毒症狀,應立即報告專案部進行處理;慢性中毒症狀比較不易被發現,公司對從事此類作業的施工人員每半年組織一次體檢,發現職業病症狀將立即通知本人並調離崗位,採取必要的治療措施。

  8、電氣焊作業操作人員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作業環境的通風或設定區域性排煙裝置,使作業場所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控制在國家衛生標準之下,在難以改善通風條件的作業環境中操作時,必須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電氣焊作業易引發的職業病與第7條所列基本相似,參照第7條執行。

  9、進行噪聲較大的施工作業時,施工人員要正確佩戴防護耳罩,並減少噪聲作業的時間。如因進行強噪音作業導致頭暈、耳鳴等症狀,應立即停止作業並通知其他人員進行治療,症狀嚴重者報公司應急救援小組送至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每半年進行一次體檢。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裝置要設定除塵裝置,清運垃圾必須使用噴灑後方可用提升機或封閉專用垃圾道運輸,嚴禁從視窗傾倒垃圾。細散顆粒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遮蓋,現場專用道路要經常噴灑水,把粉塵汙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長期在高密度粉塵環境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口罩、發帽及其他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塵。

  11、長期從事高溫作業的施工人員應減少工作時間,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飲用水,並佩戴好防護用品。

  12、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公司將檢查結果告之本人,並將體檢報告存人檔案。

  6、安全檢查措施

  1、公司施工部除進行經常的檢查外,每年還定期組織其他部門進行聯合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2、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並且必須建立由專案經理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3、安全生產檢查應該始終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並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有些限於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應該定出計劃,按期解決。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5

  一、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公司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公司制定了20xx年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為職業病防治的各項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二、目標

  公司將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落實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0xx年公司將集中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並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後進行有效控制和處理,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和人身傷害。20xx年公司職業病防治目標如下:

  1、粉塵作業點達標率100%;

  2.杜絕高溫中暑;

  3.塵肺病發生人數為0;

  4.噪聲性耳聾的發病率0%;

  5.化學品中毒發生人數為0。

  三、工作措施

  (一)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明確各級領導在職業病防治

  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和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透過開展職業危害因素辨識評價、控制活動,使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規範化和科學化軌道。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職業病防治的意識。透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勞動衛生宣教活動,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宣傳報等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分層次、有計劃、有重點地對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管理人員和接觸有害因素人員3個層面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了全體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感,以及做好職防工作的使命感。 制定和落實各單位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結合各部門的實際情況,有關人員每月要不定期下井對各班組生產現場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穿戴不合格的職工就行現場教育,要求班組即時進行整頓。

  (三)年內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各車間開展一至兩次《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的`宣傳和預防職業病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廣大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

  (四)按職業健康檢查專案及週期,確定今年體檢時間和人數(包括進崗、離崗職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聯絡復旦大學附屬金山醫院進行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和完善各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將職業病危害控制在源頭。

  (五)公司質量部做好年度生產工作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工作,及時發現職業危害,防控職業病危害因素。同時在有較大

  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可能造成嚴重職業危害的崗位及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並完善各種警告標誌和警示說明。

  (六)保障車間內各類職業病防護設施有效,作業時用通風設施和除塵器除塵。

  (七)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優先保證公司各種必備勞保用品的備用資金,即時購進各種防護用品,備用資金不得擅自挪用。充分保養好各種防護設施,加快公司的職業衛生治理步伐,保證廣大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職業健康。

  (八)加強健康監護,認真做好有害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崗前、崗中和離崗的健康檢查。

  四、保障條件

  (一)嚴格遵守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公司廣大職工健康及權益提供最堅強的保護傘。

  (二)公司有專門的培訓部門和人員,加強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職業病防患意識,提高面對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能力。

  (三)公司提供專門的職業病防治的專項資金。每月勞保每月按時做計劃,按時採購,按時領取發放,保證一線工人勞保用品的及時穿戴;公司制定防護設施維修與保養的相應制度,保證各種防護設施的維修與保養資金和人員的及時到位與更換。

  五、工作計劃安排

  (一)在20xx年1月**日前與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二)在20xx年3月中旬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三)在20xx年6月底前健全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機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開展危害專案監測,尚未具備監測條件的崗位和工段委託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監測。在醒目位置設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並設定和完善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勞動者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四)在20xx年7月底前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和職工工傷保險。公司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定期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在崗期間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建立一人一檔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公司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五)每月月底由生產部維修組對所有防塵設施進行檢查,發生損壞的及時修復,未使用的督促員工使用,由質量部牽頭每月不定期對職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未用的作出處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各班組負責人務必要站在廣大職工職業健康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落實人員,確保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二)辦公室、質量部等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進行輿論宣傳,將宣傳工作深入到基層,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義務,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對拒不接受監督或者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履行職責的堅決予以查處。

  (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資訊報告制度。公司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職業病時,必須在組織搶救的同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安監部門。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工作情況通報制度,互報職業病事故、事故隱患舉報、職業病工傷保險、職業衛生評價及監測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資訊。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6

  一、 職業病防治計劃 為了搞好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公司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制定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以及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公司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家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家屬的基本生活,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申報

  建立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即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目前我公司無職業病危害因素。

  5、本單位的建設專案(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引進專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衛生行政部門稽核同意。

  6、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廠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各種職業病人數;全廠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裝置的名稱、數量、執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有: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公司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執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7、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範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為《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8、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佈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辦法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在12-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企業立即電話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衛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後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並按規定報告。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9、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佈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定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

  10、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後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1、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培訓物件包括:公司的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有:對員工進行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其內容和目的是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二、 事項、實施日期、實施部門和經費預算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7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

  根據衛生部、全國總工會《關於開展20xx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xx〕40號)和自治區衛生廳寧衛監督〔20xx〕107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做好《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集團公司決定在20xx年4月下旬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二、活動主題

  工作·健康·和諧

  三、形式和內容

  (一)宣傳形式。

  各單位在宣傳活動中,要結合企業實際,利用班前會和週二、週五的安全活動日時間,組織學習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知識。利用安全文化長廊製作職業病防治宣傳展板、宣傳畫及印製職業病防治宣傳品,免費向職工家屬發放。

  集團煤炭總院要組織醫務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深入礦區開展義診、職業病診斷諮詢和職業病防治知識宣講等技術服務活動。

  集團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組織宣傳文章和專題報道;宣傳介紹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的新措施、新進展、新成就,製作職業病防治電視專題節目;通報職業病防治工作和職業病發病情況;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活動。

  (二)宣傳內容。

  1.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

  2.職業病防治知識;

  3.《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以來的成就;

  4.職業病防治先進典型;

  四、宣傳用語

  (一)工作·健康·和諧。

  (二)保護職工健康,構建和諧社會。

  (三)關注勞動者健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四)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五)保護勞動者健康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六)用人單位是防治職業病的第一責任人。

  (七)人人享有基本職業衛生服務。

  (八)防治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

  (九)學習職業病防治知識,增強勞動者防護意識。

  (十)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工作,職業衛生主管部門和工會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周密計劃,狠抓落實,營造領導重視、群眾積極參與、社會關注的氛圍,保證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針對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重點人群和重點作業場所,深入生產一線開展宣傳活動。為配合各單位做好宣傳週活動,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辦公室將按照自治區衛生廳要求,統一發放衛生部印製主題宣傳畫和宣傳資料,近期分送各單位張貼、宣傳。

  (三)認真總結。宣傳週結束後,各單位要對宣傳週活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於20xx年5月31日前向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辦公室報送宣傳週活動情況總結。

企業職業病防治方案8

  為了搞好本廠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廠的經濟發展。使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逐步改善作業環境,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經廠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單位*****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成立職業衛生防治機構或組織

  組織人員:****,****

  組織人員分工:

  ****負責編制職業病防範措施、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員工檔案的管理,組織員工學習、培訓、體檢。

  ****負責落實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對各個車間職業病防範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作業場所的改善計劃

  我單位操作人員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工種包括:幹拋、切割等工種,危害及防範明細如下:

  1、幹拋:大理石的幹拋會有大量的粉塵產生,空氣中的粉塵被呼吸到口、鼻、肺內,同時,幹拋過程中有一定的噪音產生,從事此工作的人員須配備防塵口罩、手套、耳塞等防護用品,並且要同時啟動排塵扇。

  職工長期在大理石粉塵環境下工作,長期吸入粉塵可引起塵肺。粉塵作用於呼吸道黏膜,早期引起機能亢進,毛細血管擴張,分泌大量黏液,以阻留更多的粉塵,久之形成肥大性改變,最後由於黏膜細胞營養供應不足而萎縮。經常接觸粉塵還可引起皮膚、耳、眼等的疾病。

  為解決粉塵的危害,公司計劃在第二季度對幹拋工藝進行改造為溼拋,預算經費為5萬元。

  2、切割:??

  3、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在對幹拋和切割工藝進行改造後,請****疾控中心來我單位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預算經費為五千元。

  三、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計劃

  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員,由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部門(人員)於9月統一組織到**醫院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確保本公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將體檢結果納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監護檔案。

  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由單位統一建立,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儲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是職業病診斷鑑定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區分健康損害責任和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的重要依據。做到早預防、早治療。已有患病者,及時診斷,及時治療。嚴重的脫離工作崗位,進行全面治療。

  體檢經費:****元

  四、職業衛生培訓計劃

  1、培訓物件:工廠內所有員工

  2、培訓時間:**年**月**日

  3、培訓內容:

  (1):職業病的概念

  (2):職業病的危害

  (3):職業病的防範

  4、培訓目的:讓員工在享受工作樂趣的同時,瞭解工作環境中給自身帶來的負面影響,從而加以防範,更有力的保護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5、培訓經費:****元。

  五、資金保障

  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各部門將積極配合公司職業病防護計劃,公司在年初計劃實施初期,將把職業病防護計劃所需資金全部落實, 以確保計劃的實施。

  ******公司

  年 月 日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據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 定義

  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

  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定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主管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安全保衛部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並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並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係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安全保衛部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煙臺市工業衛生監測站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並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勞動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組織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查體和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工作;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職工辦理《職業健康監護證》;

  5.2.5負責組織進行建設專案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2.6 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

  5.2.7會同人力資源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資源部

  5.3.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5.3.3負責退休退養職工的職業病管理工作。

  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職責

  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 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安保部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 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瞭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 塵、毒、噪場所規定

  接觸石棉絨場所,生產、儲存、使用氯氣場所,產生酸、鹼霧場所,產生噪音的場所。

  7.3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3.1 預防措施

  7.3.1.1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專案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7.3.1.2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專案,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7.3.1.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並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7.3.1.4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7.3.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7.3.2.1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採用密閉的裝置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7.3.2.2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並採取回收利用、淨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7.3.2.3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裝置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裝置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7.3.2.4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採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7.3.2.5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7.3.2.6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並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3.2.8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7.3.2.9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鹼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3.3 職業衛生管理

  7.3.3.1 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7.3.3.2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3.3.3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全保衛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7.3.3.4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7.3.3.5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並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7.3.3.6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

  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定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註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7.3.3.9定期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實際演練,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程式實施現場救援。

  8 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8.1安全保衛部進行檢測的專案為作業場所毒物(氯氣)指標和噪聲指標,檢測點的分佈見氯鹼公司危害因素分佈表,檢測頻次為每月一次。

  8.2衛生監督部門對公司確定的危害因素分佈點進行監測,監測頻次每半年一次。

  8.3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超標時,安全保衛部與超標單位應立即分析原因,採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衛部建立企業勞動衛生檔案,並儲存工業衛生監測記錄。

  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總則

  為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安全開展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發展,制定本操作規程。

  施工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職業危害有:粉塵、噪聲、高溫。在施工生產中凡涉及職業危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本規程適用於公司所屬部門、班組。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並公佈。

  2、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

  《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

  《職業病危害因素與目錄》;

  《高溫作業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限值》;

  《噪聲作業分級》;

  《施工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3、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分佈、危害程度及衛生標準

  1)粉塵

  ①產生的原因:粉塵主要是拌合系統在砼的生產、儲存、輸送、破碎過程中出現,如在輸砼皮帶層及各運轉點,其影響程度與工藝設計、輸砼裝置及通風除塵設施等的條件有關。 ②危害程度:粉塵進入人體後主要可引起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長期接觸高濃度粉塵可引起肺組織纖維化為主的全身性疾病——塵肺病,如:塵肺、呼吸系統腫瘤、粉塵性炎症等;對上呼吸道粘膜、皮膚等部位產生區域性刺激作用可引起相應疾病。

  ③職業健康衛生標準

  含有10%以上的遊離二氧化矽的砼塵衛生標準2mg/m3

  含有10%以下的遊離二氧化矽的砼塵衛生標準10mg/m3

  ④主要涉及崗位:輸砼崗位、鍋爐主控崗位、轉機崗位、除灰崗位。

  2)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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