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後感(通用15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通用15篇)

  細細品味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

  今天,我再一次閱讀了由美國的著名小說大師傑克。倫敦寫的短篇小說《熱愛生命》,文章的內容很簡短,但是意義卻是非常深遠。這篇文章對我的影響很大,我已經是第三次閱讀它了,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十頁紙,但是宏揚的卻是一種志氣、正氣和骨氣,還讓我這個時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變得堅強起來。

  《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凱旋歸來的路上,被同伴拋棄,他揹著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磚尋找來時的路,飢寒交迫,腳扭傷了,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鬥爭;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氣追捕松雞;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對黑熊;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蹤他的病狼鬥智鬥勇……最後他被科學考察隊的隊員救了,而他的同伴比爾卻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殘骸。

  讀了這篇小說,我感觸很深,我要感謝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對生命的這份熱愛和麵對困難的這份堅強,也一直影響著我。記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傷了,裂開了一個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媽媽把我送到醫院,醫生說:“不能打麻藥,還要縫三針。”我嚇得神魂顛倒,大哭起來。這時,我突然想到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這小傷和主人公的飢寒交迫和隨時會被野獸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這樣一想我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對醫生說:“能不能輕一點啊?”醫生笑著說:“好的,你閉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著我又打了破傷風針、掛了鹽水,雖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來。

  透過這篇文章我領悟到:生命是很寶貴的,我們要熱愛它,如果我們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會派死神來剝奪我們的自由。面對困難我們也要堅強的面對,我們也不能夠輕易的放棄生命。現在就有很多生著絕症和重病的人,他們就是這樣不放棄一分鐘、一秒鐘,配合著醫生的治療,並等待著名醫來醫治他們病,時時刻刻想著生命是寶貴的,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寶貴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經說過:“本來,生命只有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我們要告誡那些準備吸毒、跳樓和自殺的中國人,讓他們要好好享受在這充滿陽光、快樂和幸福的人間。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鐘,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這樣,天天要保持快樂的心態,去感受每一天。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

  生命有多麼的寶貴,應該如何去熱愛生命,我直到讀了英國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才真正瞭解到。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主要講的是一個賭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經歷了千心萬苦,在生死間徘徊不定,那麼長時間,他一直靠著一個意念慢慢地前進,哪個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蠟燭人,也許不能確定自己生命的蠟燭會燒多長。但誰都可以決定自己是否擁有熱愛生命的權利。如果一隻蠟燭在燃燒到一半快要熄滅時,你可以選擇隨緣,也可以透過各種辦法,讓它繼續燒下去。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婦住在山溝溝裡,他們已經窮得不能再窮了,有一頓沒一頓的,即使這一頓也只是泡飯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時間都是打赤腳。他們家的衣裳幾乎是用一塊塊補丁縫起來的。窮困的家境使得他們唯一的一個孩子由於得了病沒錢醫治而離開了他們。妻子想到自己現在的困境,又想到離開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無奈之下,花錢買了砒霜,放在泡飯裡,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聽後,十分氣憤,把飯倒了以後,生氣地對妻子說:“如果我們都放棄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熱愛生命,我們還有什麼奮鬥可言!”就從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決定走出山溝。他們來到農村向別人借了錢買了一丁點兒土地,開始辛勤勞作,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漸漸的,他們開始有了收穫,由原來的一丁點兒土地慢慢地擴充套件開來,收入也慢慢地增長,他們已不再是以前哪個山溝溝裡窮困潦倒的夫妻了。

  這對夫妻就憑著不管周圍的環境多麼殘酷地對待他們,他們始終能堅持下來了。因為他們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這個希望,儘管希望很渺茫。正由於他們對生存的渴望,對生命的熱愛,所以他會最終脫離險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何不珍惜、熱愛這一次呢?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3

  有一個文學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上。我最近讀完了這本書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本書主要是說2個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對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拋棄了對方,他們都各自求生,他們忍受著飢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們只能吃樹梗和小野果,他們餓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邊緣掙扎,但是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運。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壓倒一切的力量擠壓著他們,正在殘忍地擺出得意的威風來摧殘他們。這些孤獨者在無情的荒野上號啕大哭。他們為何而哭?是為了世界的冷酷?是為了夥伴的無情?是為了現實的殘酷?他們起初深深的痛恨這個世界。可他們不久就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是錯的。在困難時,在寂寞時,在無助時,即將面隊死神時,想到了溫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樂與幸福並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而是擁有親情和衣食。

  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只為一個字“吃”。他們為了這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事而拋棄了一切。他放下了黃金,放下了榮華富貴,放下了他以後能夠享受的一切。他們在飢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們把飯菜和溫暖當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雖說不上是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無憂,自己還常常浪費食物,還挑食,如果把我不愛吃的食物給那些窮苦的人,那他們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個物體只不過是它的一位客人罷了:驚雷雖雄偉、花兒雖美麗、歌聲雖悅耳……但總是那樣的短暫。生命也如此,它雖然賦予我們活力,可也會像過眼雲煙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裡去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魚我所欲也》中的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之則死。生命是那樣的脆弱,有時還沒來得及體驗生活的樂趣時,生命就飛馳而過了。所以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讓生命的活力迸發著無窮的活力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4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透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不過,當我面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為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知道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麼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為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為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為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裡,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面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著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而另一個一定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後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起化險為夷。但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面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援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為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考慮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為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行為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該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理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5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兇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6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路,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7

  今天我讀完了《熱愛生命》這本充滿鬥志的書,“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寫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他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魚來維持生命。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殊死搏鬥。最後體力不支而在地上艱難地蠕動著向前。他靠著求生的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希望,終於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8

  前段時間我讀了中心校所發的教師讀書中的蒙田試筆《熱愛生命》,我感覺大師在怎樣對待生命上和怎樣去度過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給我們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課。他說:“壞日子,要飛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嚐。”對於生命,我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生命的時間過一天少一天,根本沒想過“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更別說“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所以,我感覺我倒像個自己生命的劊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殺自己生命的激情,靈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簡單的,可是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中生命又是一個沉重的話題,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原因是上天賜於人類的生命實在太短暫,正是其短暫所以生命變得可貴.生命對於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走過了,就沒有在重來的機會.生命如此寶貴,我們該怎樣去對待屬於自己的人生?走進蒙田,品讀他的《熱愛生命》我們就會懂得如何去熱愛屬於我們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載不了太多的物慾和虛榮,熱愛生命要著眼於現實,熱愛每一個眼前的現實生命;

  生命不同於舞臺採排,走的不好還可以重新再來。可上蒼絕不會給我們第二次生命。走過了就無法回頭,只留下遺憾,所以我們要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愛,愛自己,愛別人,學會發覺他人的閃光點。更重要的是關注生活,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一個人關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樂趣就越大,這是蒙田大師給我們的啟迪。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9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裡。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鬥。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0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覺是,作為一個人,首先,我們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

  我欽佩這本書中的英雄。他在無邊無際的荒野上艱難地行走。她只是一個人走,沒有同伴。天氣不好,她又冷又餓。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隻狼在他後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後地上的血跡。那個人和狼都活了下來。為了活著回來,這個人最終贏得了戰鬥。他對生命的熱愛就是戰勝了狼。儘管他又餓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後,他去了海邊,被一艘漁船救起。最後,他安全回家了。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想要成功,他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愛自己的生活,他怎麼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們必須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這樣人們才能快樂和成功。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述了1970年張海迪隨父母來到聊城農村的故事。張海迪非常想站起來。她有時看見會走路的人就會哭。但張海迪固執地學會了針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時她會因為長時間的姿勢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針灸,為村民們做一些事情。

  我覺得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路和跑步。她想從她的腿上跳起來,奔向那一萬公頃的麥田。我也覺得張海迪非常熱愛生活。多年來,她治療過一萬多人。“這是很棒的。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驚呆了!殘疾人比醫生更糟糕。我覺得她太愛生活了。她真的想為社會做貢獻。

  與張海迪相比,我什麼都不是。因為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然後去旅遊,最後一週做作業,但是我經常後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業,很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熱愛生活,不要浪費它。、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1

  讀完《熱愛生命》這首詩,我心中有些感觸,特別是關於最後一層,它使我對未來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來佈滿荊棘,那麼我們是勇往直前還是畏懼妥協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麼我們是去尋找光,還是繼續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劉同的《向著光亮那方》,書中有一個人,他是劉同的大學同學小白。剛上大一的時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為的人一樣:長得好看、家教好、成績好、字漂亮、文筆好、運動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樂於助人,在別人需要幫助時毫不含糊,有種不容拒絕的權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佔盡了便宜,就如眾人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一樣,令人豔羨。

  在大家都還在對未來充滿迷茫,沒有目標的時候,小白卻已經站在了人生的巔峰,前路一目瞭然:大學畢業後,娶了女友回老家,陪雙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雖然,在最後那個眾人以為是他命中註定的女孩沒有嫁給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規劃就此崩塌,但是在頹廢了一個學期後,小白還是振作了起來:去了部隊,重拾與“龜妹”的感情,成為了兩個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訓,哪怕他曾經夢想開跑車如今卻是一輛商務麵包車。

  好像未來的很多選擇,都是先去考慮別人。可是小白又與其他“先考慮別人”的人不同,他總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尷尬,再不濟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調侃,好像也沒那麼糟糕了。

  就像汪國真的《熱愛生命》中的最後一段一樣,“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燈光熄滅,我們也要勇往直前。當我們遇到困難,深陷黑暗中,我們還能向著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暫時沒有光亮,我們也可以釋然一笑,對自己說:“來,讓我們看看光在哪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2

  寒假裡,老師讓我們讀《熱愛生命》這本書,讀後有很多感動與頓悟,在此與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該作品講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幾經飢餓的折磨忘記了回去的路,但是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一次次與天氣、與環境的鬥爭中活了下來。這些力量源於他對生活的熱愛。飢餓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他,一開始他吃小魚充飢,後來只有熱水可以喝。飢餓使他就連一隻小松雞都捉不住,但他堅強地活著。開始他還可以走,雖然鞋子破了,但他繼續努力尋找回去的路。後來他沒有力氣走就爬,雖然膝蓋磨破了,但是他繼續尋找活下來的奇蹟。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說是最關鍵的轉折點。最終因為人類對生命的熱愛,讓他衝破一切困難咬破了病狼的喉嚨,從而獲得找到生還希望的機會。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人得了癌症。如果換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嚇到。但他對生命強烈的愛,促使他決定和病魔進行一番較量。從那以後,他每天堅持鍛鍊身體。兩年後當他再去醫院檢查身體的時候,奇蹟出現了——病魔居然被他趕走了!這應該是上帝對熱愛生命的人最好的回報。

  《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會放棄我們。其實生永遠比死更難,死,只需要一時的勇氣,可是生,卻需要一世的膽識。我也要做個熱愛生命的人,用行動來證明我對生命的熱愛。

  你熱愛生命嗎?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傑克·倫敦寫的名為《熱愛生命》的書籍。其中有9個故事,雖然簡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過幾個簡短的故事,講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對《熱愛生命》這篇小故事,談一下我的感想。

  嚴冬將至,那位淘金者為了能活著走出荒野,用盡全身力氣一步一步地向東南方趕去。他孤身一人,風餐露宿,歷經艱辛,在前進的路途中,他身邊沒有食物,也沒有可用的武器。難嚥的野草、辛辣的漿果和指頭大的生魚,都成了他充飢的食物;又潮又溼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覺的床鋪。

  除了生活的艱辛,他還要面對荒野上的野獸。大棕熊和野狼時刻威脅著他的生命,他已無法想象的毅力與它們進行著艱苦的周旋和搏鬥。

  一開始,他還搖搖晃晃地行走,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筋疲力盡,甚至連思維都幾乎處於混濁狀態,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

  工夫不負有心人,憑著對生命的渴望,憑著頑強的意志力,他終於被救,活了下來。

  讀了這篇文章,我覺得他那種頑強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撓的堅強意志,讓我們不得不感動,不得不熱血沸騰。也讓我更加堅定了對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長星說,她小學同學現在所在的中學,有人自殺。一個人死的話很容易,可是,一個人生下來本來就很不容易,為什麼不去珍惜這一段漫長但又短暫的時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憑著對生命的渴望,憑著頑強的意志力活了下來,那麼保住這個生命的過程雖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沒有放棄,因為他熱愛並珍惜生命。這本書中,每一篇的風格各異,卻都表達了作者對生命和生活的獨特見解,體現了一種非凡的個性。讀了,讓人感覺心潮澎湃,從而讓我們更加珍惜生活,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4

  這個暑假,我有幸讀了《熱愛生命》這本世界名著。《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寫的。傑克.倫敦是美國文學史上最著名的小說家之一。豐富的人生經歷帶給他寶貴的寫作素材。他的作品風格獨特思想深刻,給讀者以強烈的心靈震撼。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路上的驚險經歷。這個淘金者原來是和同伴比爾一起去碼頭上一艘名為“白德福號”的捕鯨船。後來由於他的腳裸扭傷了,比爾拋棄了他,於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達了碼頭。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來就聽到咳嗽聲,他以為那是比爾的聲音。過了一會兒,他才發現那是一隻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隻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隻病狼,我不能。然後,他抓了三條鰷魚簡單吃了一個早飯,就出發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著他,淘金者一直喝熱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餓了就吃燈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養成隨遇而安的習慣。第二天早上,他發現那隻狼已經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幾步,發現前面有一攤骨頭和一個鹿皮袋,那個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樣,他懷疑這是比爾的,開啟一看,裡面全是黃金。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於是他只把比爾的骨頭收進了包裡,沒有拿走黃金。後來,他走不動了就一直爬到了碼頭;正巧捕鯨船來了,給他安排了一個鋪位?

  讀完這本書,給我感覺到,淘金者雖然孤身一人,但還是風餐露宿、隨遇而安,並克服了重重困難;我要儘快適應環境。從“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讓我感到了友誼多麼重要;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勞動去掙。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5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秘、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裡奔波,在這裡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裡尋求著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鬥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著,他咆哮著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說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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