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電機電器產品買賣合協議

汽車電機電器產品買賣合協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適用車型

  牌號

  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同條款

  1.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產品按 “汽車電器裝置技術條件”執行。

  2.出賣人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 年。

  3.交貨地點: 交貨方式:

  4.運輸方式: 路運輸。運雜費負擔: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買受人負擔。

  5.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6.包裝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由出賣人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7.買受人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買受人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出賣人,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8.結算方式: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結算期限:

  9.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0.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1.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其它約定事項:

  季一

  季 二

  季 三

  季 四

  季五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章)

  買受人

  (章)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地址

  郵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到站

  開戶行

  賬號

  開戶行

  賬號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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