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檔案庫房租賃協議書

寄存檔案庫房租賃協議書

  編號

  甲方:深圳文件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便於檔案的安全保管與利用,乙方自願將其業務管理檔案委託給甲方寄存,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寄存的檔案所屬年度為 年,總計 箱;檔案排架長度約 ;檔案的載體形式為 ;保管方式為寄存;檢索工具為目錄檢索。

  二、庫房租賃時間為兩年,具體時間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庫房使用費為每平方米 元/月,兩年合計為 元人民幣。

  四、付款方式。每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 元,每年付款須在當年7月31日之前付清。首年付款在協議簽訂後15天內以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付清,即第一年付款總額: 元(屆時由甲方提供賬號並出具正規稅務發票)。

  五、寄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須收回寄存檔案,甲方不退還當年已收寄存費。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寄存檔案受損,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確保檔案安全。

  2.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檔案資料的查詢,並做好服務。

  3.對寄存的檔案擁有管理權,有權查驗利用者的身份證明。

  4.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置,並收取相應費用。

  5.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提供寄存檔案的.查詢利用(監察、紀檢、公、檢、法等辦案部門除外)。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協議價格(第三、四條)向甲方繳納費用。

  2.在查閱利用寄存檔案時應出示有效證明(如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工作證等)。

  3.對寄存的檔案擁有所有權。寄存期滿如不繼續寄存,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在期滿時取走檔案。

  4.因甲方違反庫房溫溼度規定,造成蟲蛀、黴變的後果,有權追究責任。

  5.有權決定是否對所寄存檔案進行消毒,如不進行消毒,檔案發生黴變、蟲蛀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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