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學院2015招生工作章程範本

XX學院2015招生工作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XX學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為規範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院校名稱:XX

  第三條、院校程式碼:XX

  第四條、院校性質:經人民政府批准並在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具有高等專科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業務主管單位為XX區教育廳。

  第五條、院校地址及聯絡電話

  地址:XX

  郵編:XX

  電話:XX

  網址:XX

  第六條、本章程適用於XX學院的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本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XX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院董事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並透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八條、符合生源地省級招委會規定的2015年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

  第九條、本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院在各省(自治區)的錄取工作將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以文化課統考成績為主,兼顧藝、體類專業考試成績,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即按總分由高到低原則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第一志願未滿額時,按總分由高到低原則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額滿為止。

  第十二條、專業分配原則:按“志願清”方式確定,即各專業首先按總分由高到低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未滿額的專業再按總分由高到低錄取第二專業志願考生或平行專業志願考生,額滿為止。若仍不滿額,從未確定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總分由高到低將其調劑到未滿額專業中,額滿為止。對於服從院校調劑投檔的考生,原則上參照考生填報其它院校相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安排專業。對服從院校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XX學院2015年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佈的相關資訊為準。

  第十四條、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總數內,對於不能完成計劃的專業經有關省(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向同層次生源較好的省(自治區)調整招生計劃。

  第五章 畢業待遇

  第十五條、學生在校期間經考核合格畢業時可獲得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參加相應考試及技能鑑定,可頒發計算機等級證書、英語等級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學院保證涉礦類、機電類專業合格畢業男生推薦至國有大中型企業工作,其它專業畢業生推薦就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八條、學院遵循屬地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教育廳共同核定收費標準收費。

  第十九條、退費辦法:按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有效。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XX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由XX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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