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和範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倉庫的安全管理。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廠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試行)》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車間負責對廠家物資入庫、貯存和車間的廠區過程和廠家。

  4.工作程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廠區的車間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廠家進入廠區的車間車輛廠家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裝置、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廠家,選用經國家指定的廠家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車間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車間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倉庫管理制度,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車間物品的廠區、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國XX通訊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並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範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資訊保安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定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範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透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准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定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並交還出入證後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並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並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並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並記錄離開時間後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腳踏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定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定),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於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並按照有關規範設定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並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築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儲存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後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效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裝置(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裝置、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裝置。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並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訊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裝置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裝置、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菸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裝置;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並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儲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築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菸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誌;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並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範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範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範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範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定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定),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影儲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後,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安全防範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範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範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彙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裝置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援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定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於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並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櫃儲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洩漏報警裝置並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並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採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資訊保安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許可權進行操作,並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裝置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資訊。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許可權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後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並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4、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5、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6、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裝置,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籤並標明品名、規格、效能、進價。

  7、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8、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溼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化工倉庫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護倉儲免遭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其有關規定,制定本程式。

  1.安全職責

  1).化工倉庫安全與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工倉庫消防與安全由化工廠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工倉庫安全管理由廠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或兼任,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管理。

  4).倉儲管理員(庫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倉儲管理員(庫管員)須經培訓透過,持證後方能上崗作業。

  2.倉儲管理

  1).嚴格按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第34、35條中的規定條款執行倉儲管理。

  2).屬於危險化學品範疇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適宜採取遮陽、降溫措施。

  3).化工倉庫物品儲存應當分類、分垛存放,每垛佔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體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5米。物品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

  4).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倉儲安全和滅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的物料,必須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的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標、空氣溼度→乾燥和倉儲溫度→陰涼。

  6).物料出入庫須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式》中的條款執行,指派專人負責檢查,專人監察,確定無安全隱患、無消防隱患後,方可准予入庫。

  7).儲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料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現象。

  8).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進行處理。

  9).儲存化學品的庫房不得設定辦公室和休息室。

  3.裝卸物料

  1).進入化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2).存有危險化學品的庫區及其周邊,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靠近。化工廠叉車進入危險庫區,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行。

  3).各類機動車輛裝卸物料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裝運道槽內停放和修理。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要採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5).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消防安全

  1).倉庫內、露天庫區的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倉庫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3).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庫區(倉庫內、露天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防爆標誌。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的工作人員,必須實行出入登記,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機、香菸、手機)入內。

  2).庫區內嚴禁使用明火。在庫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票,經化工廠領導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動火。

  3).庫區及周邊30米以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菸等。

  6.電器與照明、通風設施

  1).庫區的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放置危險化學品的庫區,其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定。

  3).儲存危險化學品特別是不易受高溫照射的區域,其室內照明不得使用瓦數大於60瓦的燈泡。燈泡必須做防火、防爆處理。損壞或熄滅不可用時,必須及時更換。

  4).庫區應按《建築防火設計規範》中的規定設定通風設施,保證庫區通風、乾燥、陰涼。

  7.支援檔案

  1).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式

  3).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裝置免受火災危害,保衛公司財產安

  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公司倉庫貯存著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

  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

  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倉庫部門領導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負責人,並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倉儲罐區設有300立方固定頂鋼罐甲醇罐2個,甲醛罐2個。甲醇屬甲B類火災危險物質,甲醛屬乙B類火災危險物質,倉儲罐區是危險物質集中的地方,為貯存重大危險源,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有明火現象的發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

  3.倉儲罐區的各種裝置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彙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開啟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豎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

  根據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範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誌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後,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週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於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於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並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並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裝置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築物內的各種消防裝置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資訊,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佈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後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誌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彙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彙報,並拿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後,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範圍;

  (2)對於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裝置,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菸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許可權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裝置,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裝置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並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裝置;

  (6)對於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裝置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於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於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於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於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後,以單位正式檔案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於查閱,並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於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目的: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職責與分工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內容與要求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材料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材料管理程式,促進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公司資產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號、規格以及質量符合要求,保證倉庫材料供應不延誤生產進度,並加速資金週轉,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倉庫日常管理、保管員必須合理設定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原材料倉庫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型別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型別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嚴格按k系統和物資管理規定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及時逐筆錄入k系統,做到日清日結,確保k系統中物料進出及結存資料的準確無誤。及時登記手工明細賬並與k系統中的資料進行核對,確保兩者的一致性。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一致。保管員要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貴重的或非常用物資實行零庫存。並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及時編制報表報送上級領導,由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倉庫物資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分類清楚,排列有序,整潔衛生。特殊物資要與一般物資分類存放,確保安全。經常檢查倉庫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盜、防潮、防爆、防腐蝕。發現問題和漏洞應及時向領導報告。先進倉的物料先發,舊廢料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利用。、庫存物資系公司財產,不得任意挪用;認真做好各種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記工作。

  二、入庫管理新購材料入庫,保管員根據計劃單憑供應收料通知單/供應簽字的供方送貨單、質檢檢驗合格單等,當場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等準確無誤後,辦理入庫手續。如不能確定驗收標準的原材料,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確定驗收標準後,方可辦理入庫。產成品入庫,保管員據質檢單確定為檢驗合格的產品後,指定車間入庫人員按相應品名、規格分類堆放,經雙方核實數目後辦理入庫手續、開具產成品入庫單。成品退貨,保管員憑物流部門簽字的退貨通知單接貨並認真、準確的填寫退貨單相關欄目;保管員和物流員雙方核對品種、規格、數量正確後同到財務開據退庫單;由保管員登記相關的帳及k系統。各種單據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字跡清楚,並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材料接收後,保管員及時登記相關的帳並錄入k系統。

  三、出庫管理、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保管員憑車間主任或統計員開具的領料單發放物料,需領導批准的必須有相關領導的簽字方可發放。領料員和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領料。成品發出,保管員必須憑物流部門簽字的發貨通知單發貨並認真、準確的填寫發貨單相關欄目;保管員和物流員雙方核對品種、規格、數量正確後同開據出門證及出庫單。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協助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與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各種領料單、材料接收單每月日前送財務部門,並確保其準確無誤。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式上報領導稽核,經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不準自行處理。發現物料丟失或出現質量問題(如滲漏、受潮、生鏽、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品名、規格、型號、一般效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及倉庫衛生工作。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倉庫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用心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職責。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用心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職責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用心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辦公室:職責人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檔案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德育處:職責人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學處:職責人

  相關教材的徵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裝置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職責人

  學校消防設施裝置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職責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資料。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菸、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範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公司快速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結合本倉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確保公司倉庫資產安全。

  二、範圍:公司內供應部所屬倉庫

  三、職責: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倉庫保管員、倉庫作業員及相關人員。

  1、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倉庫、各倉庫區域日常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

  2、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保管員負責各自庫區域的安全、5S、衛生、紀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牆、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一)、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學習和教育。

  第四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五條.庫記憶體放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六條.物品進出庫都要認真複核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及其他需要的檢查專案,防止混錯、漏記、拿錯、等。

  第七條.嚴格執行專人負責責任制,對倉庫物料及危險品進行嚴格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料、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即雙從管理、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帳目、雙人鎖。即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後鎖入櫃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登出章或有發貨人簽名,並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儲存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倉庫物資堆放須符合5S標準,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條.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採取適當的儲存措施,確保物料儲存環境(如溫度、溼度等)符合規定。

  第三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並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五條.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或區域)應定期組織盤點。

  第六條.倉庫管理者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物料安全庫存規劃:物料以分類、定位、標示清楚為原則。

  1.物料儲存原則:安全、有序、容易清點。

  2.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間距不小於0.3米,物料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第八條.倉庫內嚴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應嚴格按照倉庫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牆距、堆距、柱距、燈距、頂距),不得違章作業

  第九條.倉庫應通風、乾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定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誌,倉庫門窗應牢固並有鎖。

  第十條.原料、產品入庫後,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三)、人員出入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任何時候,禁止外來人員和其他非授權人員進入倉庫。

  第二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佩戴入庫證件或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否則不可入內。違者按公司安全處罰條例處罰。嚴格堅持:倉庫重地,閒人免入。

  第三條.本倉庫屬於重點防火部門,倉庫所有場地嚴禁煙火,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倉庫,防止摩擦產生火花。

  第五條.嚴禁在危險品庫區使用手機。

  第六條.保持通風以便降低儲存區溶劑蒸汽濃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風換氣2小時,夏季每天抽風換氣4小時,以便降溫和降低氣體濃度,並作好記錄。

  第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如需離開倉庫時,必須關好門窗,關好電源。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工作期間倉管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得脫崗、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違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處罰。

  第八條.倉庫(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於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範設施,倉庫門配備大號掛鎖或其它鎖。

  第九條.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鎖門、斷電。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一條.倉庫內不準吸菸、私自外接電源、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第十二條.倉庫內要有消防設施並嚴加管理。

  第十三條.倉庫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條.倉庫內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第十五條.倉庫照明裝置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

  (四)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裝卸搬運流程作業,裝卸搬運貨物要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區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區域放置)不得亂放亂扔等不良行為,違者按公司處罰制度處罰。

  第二條.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用手動叉車在庫房劃跑。機動叉車搬運時,需公司認可專職叉車司機方可作業,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罰。

  第三條.卸料或出料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嚴重撞擊損壞,如人為損壞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賠賞。行為惡劣者按物料的原價5倍或10倍罰款賠賞(或開除並解除公司勞動合同)。

  第四條.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緻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裝置。工作完畢後,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牴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第五條.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完畢後,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並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第六條.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儲存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溼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第七條.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

  第八條.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避免發生危險。

  第九條.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乾淨。

  第十條.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檢查,各區域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內不準吸菸,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等。

  第二條.倉庫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監督和檢查人員,做到消防、安全組織健全,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工明確。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崗位要求

  1、 生物工程、醫學檢驗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 熟悉ISO等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及醫療器械生產和註冊等相關法規;

  3、 熟悉體外診斷試劑(化學發光吖啶酯平臺)生產工藝及流程,2年以上工作經驗;

  4、 具備一定的鑽研和學習能力,責任心強,務實肯幹,職業素養好,溝通及協調能力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工作職責

  1、 負責產品的研發試驗;

  2、 組織產品及技術的質量評估、裝置驗證等工作;

  3、 負責產品生產工藝及流程的制訂與完善;

  4、 協助完成新產品的註冊工作;

  5、 協助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衛處、安環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淨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式

  4.1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

  4.1.2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採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採取防倒措施。

  4.1.4庫記憶體放的物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並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裝置。

  4.1.7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牴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絡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誌。

  4.1.12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常現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絡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誌(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衛處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著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乾淨。

  4.1.17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裝置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定

  4.2.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並定期進行考試。

  4.2.3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定溫度、溼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溫度及溼度變化。並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裝置並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倉庫的電氣裝置及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的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內,並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並存有測試記錄。

  4.2.8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牴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4.3.1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菸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溫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電動裝置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並定期對電動裝置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對成品塗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定進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種電動裝置,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木料的堆放與工作臺、電氣裝置的間距不得小於1.5米,木材垛與牆壁的距離不得小於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於1.3米。

  4.4罐區安全規定

  4.4.1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定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採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範》等有關規定執行,定期檢測。

  4.4.6槽罐區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4.7槽罐區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並向保衛處報告,由保衛處進行處理。

  4.4.8槽罐區為禁菸禁火區,嚴格執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定。

  4.4.9槽罐區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定隔油池或水封井,並在出口管上設定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加強對庫存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強對危險品裝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包括倉庫及儲灌。

  三、職責

  倉庫主管對倉庫安全生產負責,罐區主管對罐區安全生產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協助。

  四、內容

  倉庫:

  1.危險品從入庫、領料、搬運、使用、處理殘餘雜質都應指定專人負責。

  2.部門領用時需先預算當天用量按單領用,當天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應送回危險品倉庫。

  3.禁止使用無蓋容器。在啟用危險化學品後應馬上將蓋擰緊,發料時必需使用專用抽吸工具,溢位的危險化學品須立即清理乾淨。

  4.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標明正確的標誌及危險警告標誌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生產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防靜電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下班時必須將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退還給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員保管。

  7.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廢物應放於金屬廢物箱內,並蓋好蓋子及附上標誌,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進行安全處理。

  8.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裝置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13.庫區範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範。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蟻、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防颱風、防汛、防火工作,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6.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7.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範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8.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10.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裝置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11.制定並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搬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2.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3.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範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範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菸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並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

  3.庫區範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定圍欄,並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並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裝置。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裝置,對於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並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並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範圍發生火災或受颱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採取防範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並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區域內嚴禁吸菸,倉庫配套的休息間嚴禁煮食。 3.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裝置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並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蟻,倉庫要定期進行白蟻防治檢查和消殺,倉庫所有工作人員都有對出入庫的貨物進行白蟻檢查,嚴禁有白蟻的貨物出入庫房。

  5.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採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颱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牆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颱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並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裝置,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叉車裝置。

  8.嚴禁酒後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休息時間不要沉湎於網路、麻將。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範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並獲得叉車操作資格,並透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專案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倖作業。

  3.嚴禁酒後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裝置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並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臂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後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及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透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並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集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執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稽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後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 2.保安人員引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範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菸,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於500元罰款,並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範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菸區吸菸,庫區範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範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蟲噬,自然老化等,及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誌。 8.做好庫區的安全保衛,積極採取防盜措施,確保24小時巡邏值班,在庫區內配備監控器、報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1.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有全面瞭解,做好轄區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巡防,保證庫區的安全。

  2.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規章制度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加強庫房安全防範意識。

  4.安全員應積極協助三大院門衛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

  5.協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一集中,統一處理。

  6.加強對公司統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後,方可處理。

  7.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瞭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資訊,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現場按規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裝置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在行吊下發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料人員有權停止發料。

  10.負責行車片區員工要熟悉裝置效能,瞭解裝置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裝置,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並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有權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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