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通用5篇)

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通用5篇)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 篇1

  早聽說《湯姆·索亞歷險記》,因為同學中有許多同學都讀過了,我一直想抽時間讀。說來也巧,因為咳嗽,去醫院輸水,讓老媽回家拿本書來看,她就拿了這本。

  閒話少說,翻開書!竟是一段對話,開篇就用對話的書,真是少見。

  呵呵,湯姆好有趣啊,聲東擊西,開篇就把波莉姨媽耍了。幾句話就把湯姆·索亞可愛的形象給勾勒了出來,可見馬克·吐溫寫作功底非常深。同時,也將波莉姨媽對湯姆的愛,透過姨媽的心裡獨白描繪了出來。湯姆,天啊,他竟敢逃課去游泳!唉,要是現在還能這麼自由……還是別想了。果然,湯姆在晚上被姨媽盤問,只可惜啊,姨媽竟沒找到漏洞。但是儘管湯姆機關算盡,還是被堂弟錫姆指出釘領子的線變了色。呵呵,有趣,或許這才是湯姆,一個真正的男孩。

  一個真正的男孩怎麼能少了打架這一項呢?OK,湯姆和鎮上新來的一個男孩幹了一架,結果嘛,自然是KO。(呵呵,應該知道表勝利吧!)不愧是個勇敢的傢伙!可是湯姆接下來就不是那麼好過了,他竟追著那個男孩到了男孩的家。唉,這也有些過分了,被男孩母親罵了一頓,回家後,更是堅定了姨媽懲罰他的想法。這個莽撞的傢伙,還是得到了懲罰。但是既然是湯姆,又怎麼會接受如此不公的條件呢?

  他先是叫了傑姆來幫忙,可是被姨媽發現了……有什麼辦法呢?若是我,定就老實的刷了。果然是湯姆,他竟把小夥伴騙來幫忙刷,說刷牆是一種榮耀。My god,這傢伙瘋了。唉,果然是湯姆,自佩不如啊。他還說不要和本換,本也有些傻,竟要拿一個蘋果和湯姆來換刷牆的機會。沒辦法,人就是這樣,畫個圈就往裡跳。希望這種人少些吧,省的給騙子行騙的機會。

  人總會累,本一會就累了,沒想到,竟有前赴後繼的一群人來幫忙刷,而且都是拿著他們的寶貝來換一次機會。一會,湯姆成了鎮上孩子中的富翁,當然,牆就被刷了三遍石灰水。

  對此,(牆被刷了三遍),姨媽非常興奮誇得湯姆飄忽忽的。然後,當然是放湯姆去玩,那種小男孩在小時候一定會玩的小遊戲,打仗。不會是真打,做樣子而已,但還是很好玩的。這不是重點,在此之後,湯姆遇到一個女孩。她像天使一般美麗。(至少湯姆這樣認為)這位天使就是本書的女一號蓓姬·撒切爾。一個可愛的女孩,不然湯姆為何會喜歡她呢?

  先不多說,接著看這個可愛的湯姆能鬧出什麼新花樣。

  Oh,那時的美國竟還有這樣的規矩,無語……背兩千首《聖經》上的詩,就可以換一本做工並不太精細的《聖經》。天,托馬斯(湯姆是托馬斯的暱稱)竟敢用刷牆的所得——一堆破爛,和他們的主人交換背詩後的憑證——紅、黃、藍票,然後用這些票出風頭。沒想到啊,少了一算,竟有人來考驗。唉,連作者也不想再描寫下面的慘況了……

  十點半左右,小教堂開始聚起了人,接著是牧師的演講,當然湯姆不會閒著。他玩起了小蟲,弄得連牧師都想笑了。禮拜結束,大家竟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可見湯姆有多麼不老實了。

  怎麼說呢?這個傢伙,這五章留給我的是笑聲,是驚歎,是羨慕,是可憐。這個傢伙,果然是具有一切不朽男孩的品質。怎麼說吧,喜歡,他的聰明。馬克·吐溫真的不愧為文豪!嘻嘻……

  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 篇2

  馬克吐溫的小說《湯姆索亞歷險記》,所選取的只是湯姆成長過程的一個片段,在不到一年時間的這個片段中,有許多內容並沒有交代清楚,只是反覆強調湯姆不僅喜歡而且將來想做的是馬戲團裡的小丑、擁有寶藏的海盜、具備俠客精神的強盜,以及沒有任何規矩的野人。

  首先是湯姆個人一些基本情況的缺失。書中沒有介紹湯姆父母的任何情況,只是說是母親去世,姨媽收養了他。書中還說,主日學校的校長十分嚴厲,教鞭和戒尺難得有閒著的時候——————至少對年紀較小的學生是如此,只有年紀最大的男生或18歲、20歲的大姑娘才能逃脫鞭打那個年代。一般看來,15—16歲的男孩子都要出門工作了,所以估計湯姆的年齡在8至15歲之間,12—13歲較為合理。

  湯姆似乎比周圍的孩子懂得多,除了一些傳統宗教、《聖經》方面的知識,英國曆史中的一些人物也多少了解一些,還知道國王和總統。內心特別崇拜英國的綠林英雄羅賓漢,對他還有許多自己的理解和演繹。對隱士有自己的見解、死貓咒語、銅綠有毒、一些印第安人的習俗、西班牙海盜等等。

  與男孩子們打架,湯姆很少輸過,說明他個頭不低,力氣不小;他總是在不同的形勢狀況下,想出新的遊戲,不僅轉移興趣、調節氣氛、緩和情緒,還能說服大家接受,說明湯姆有一定的知識、閱歷積累;小說中從未說明他是個愛讀書的孩子,簡直就是厭學,那麼他的那些知識儲備從何而來呢?玩各類遊戲時,他是主日學校遊戲“武裝部隊”裡的頭頭,充當指揮一職,組織戰鬥,清點俘虜,打掃戰場都是他願意做並且非常勝任的事情,也說明他有一定的威信和領導力了;湯姆時常是遊戲的中心、出格話題的中心,男孩羨慕、女孩傾慕的物件。最能展示他的魅力和領導力的是“粉刷籬笆、與哈克在墓地的經歷、海盜三人幫傑克遜島的冒險、與哈克鬼屋的探寶和與貝琪在卡迪夫山洞歷險”,這些看起來都是小孩子之類的活動都顯示出湯姆的傑出的判斷能力和領導才華。他總有辦法說服別人,鼓勵別人,使別人信服,遇到困難時想出主意,並身體力行地去解決問題,在山洞受困的幾天,完全就是一個有擔當的小男子漢的形象。

  湯姆鬼主意多,不服管教,隨時惹事,幾乎天天捱打,但全書自始至終都告訴讀者湯姆特別的善良。對姨媽的愛和尊重,對野孩子哈克的承諾,對被指控為殺害魯濱遜醫生的嫌疑犯穆夫波特的內疚,對被困在山洞裡的貝琪的鼓勵、關懷和愛護,無不顯示其善良的天性和自我崇高的道德感。

  至於發生在19世紀50、60年代美國南方封閉小鎮的日常,與湯姆快樂、不羈的天性形成鮮明的對比,我們知道湯姆和他的夥伴們肯定會在那些莊重的場合下“出點么蛾子”的。

  圍繞著湯姆周圍的人和事的描述以及湯姆內心的掙扎,作者馬克吐溫用幽默詼諧的描述,使湯姆的形象非常豐滿,湯姆捱打,我們也能感受到痛,他的那些惡作劇,也讓我們哭笑不得,這一切都使湯姆受到幾乎所有年齡層次讀者的喜愛。

  《湯姆索亞歷險記》字裡行間流露出對密西西比河的熱愛,對自由生活的渴望。書中哈克貝里費恩是鎮子裡一個酒鬼的兒子,是村子裡人見人嫌的野孩子,但是不受約束的他在隨後的時間裡發展出了另一段的傳奇,記錄在《哈克貝里費恩歷險記》中。

  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 篇3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美國大文豪馬克·吐溫以美國少年生活為主體寫成的。故事的`時代背景,是十九世紀美國密西西比河的聖彼得堡。

  在第二章中,湯姆充分的顯示了自己的聰明才智,為了能讓別人幫他刷牆,他故意表現的很有意思,讓他省了不少功夫,還讓別人心甘情願的給東西他,作為勞酬。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兩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兇殺案,為了主持正義,不畏強權的湯姆站了出來,揭發了印第安喬的醜陋面目,解救了波特。終於有一天,為了擺脫枯燥無味的功課、虛偽的教義和呆板的生活環境,喬、湯姆、哈克一行三人決定追求冒險的經歷。逃到荒島上以後,人們都以為他們死了,正在為他們舉行葬禮時,可他們卻回來參加自己的葬禮,讓他們的親人破涕為笑。而為了尋找財寶,兩人又跟蹤印第安喬來到了山洞找到了財寶,成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其實孩子的頑皮有時候正好體現了孩子的天真爛漫。這種童真過了孩童時代就很難再尋,能讓我們找到的,就只有一點點偶爾才會想起的甜蜜回憶。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艱苦,回想起來你也會很開心。誰沒有在小時候做過一件半件的傻事?當你越長大,你就會越覺得這些傻事有趣。

  人總是會長大的,除了個兒長高了,身子強壯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長。你對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過人是要越變越好才是。千萬不能像歷險記裡的那個心狠手辣的壞蛋卓伊一樣,他壞事做盡,人見人憎。但最後他還是惡有惡報,得到了一個活活餓死在山洞裡的下場。我覺得遇到困難不要輕易氣餒,而要努力奮鬥,堅持下去。如果能夠做到這點,就可以走向成功。湯姆在充滿陽光的生活裡告訴我們的只要有歡樂、有夢想,美夢便可以成真。終有一天,我們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發揮,創造出一片我們自己的空間。

  我覺得湯姆天真活潑,自由自在,但總有缺點,就是他太讓別人操心了,特別是他的姨媽,為了他,經常擔驚受怕,可湯姆卻不明白,對一個婦女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要聽話,這也是湯姆唯一不好的地方。不過我還是比較欣賞他對外面一切事武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大膽嘗試,機智勇敢,嚮往自由,嚮往未來,這不能不讓人讚歎。

  我說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我說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時隔越久,嚐起來就越香,越純,越讓人回味。時隔越長,就越令人回味無窮。所以,童年時間十分寶貴。但只要我們生活過的充實、有意義,就一定不會虛度光陰。

  湯姆!湯姆`索亞!這個馬克`吐溫先生筆下的小機靈鬼,向我們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爛漫。這種童真也許過了孩童時代就很難再尋找,能讓我們找到的,也只有一點點偶爾才會想起的兒時的甜蜜回憶。我相信,一個人的童年即使是艱苦的甚至是多災多難的,你也可以從苦澀的歲月中回憶起小時候做過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誰沒在童年裡做過傻事呢?回想起來你也會很開心的。

  看完《湯姆索亞歷險記》,我真羨慕湯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經歷。這本書讓人看起來津津有味,甚至廢寢忘食。我想,《湯姆索亞歷險記》在你煩悶的時候或許能讓你一笑解千愁。

  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 篇4

  湯姆幼年雙親去世,由波莉姨媽收養。聰明頑皮的他受不了波莉姨媽和學校老師的管束,常常逃學。一天深夜,他與好朋友哈克貝利·費恩到墓地試試膽量,可是無意中目睹了一起兇殺案的發生。還有一次,湯姆、哈克帶著喬·哈波一起逃到一座荒島上做起了“海盜”,弄得家裡以為他們去世了,結果他們卻出現在了自己的“葬禮”上。在法庭上,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湯姆終於勇敢地站出來,指證了兇手,而兇手這時逃之夭夭。後來,湯姆和哈克在鬼屋中遇到了印江·喬!他們聽見印江·喬要把他的金錢放在二號,十字下面。在一次野餐活動中,他與他的同桌貝琪在一個巖洞裡迷了路。經過整整三天三夜飢餓,面臨著死亡的威脅,更可怕的是,他們還在山洞裡看到了兇殺案的兇手——印江·喬。最終,湯姆靠牽著綁在石頭上的風箏線探路,找到了出口,走出了山洞。村裡人發現他們,他們講述了在洞中的經歷,之後,村裡人用鐵板堵住了山洞口。湯姆告訴村裡人在山洞裡見到了殺人犯印江·喬,當村里人在洞中找到印江·喬時,他已經餓死了。最後,湯姆和哈克重返山洞,找到了一筆寶藏,成了這個村的小英雄。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馬克·吐溫最優秀的作品之一,作者生花妙筆描繪了一個讓孩子們感到親切,讓大人們也喜愛的故事。小說的名叫湯姆·索亞,是一個聰明絕頂,好勝心強,喜歡冒險,還向往英雄業績的孩子。只是他對於家庭中封建的生活和學校中枯燥的課堂生活,都感到厭煩透了,於是帶上自己的好友哈克貝利·芬一起去冒險,一心要做統帥眾強盜的首領。在這部作品中,兒童的靈動活潑和現實生活的陳腐刻板形成了鮮明對比。故事同樣也展現了一些社會弊病和黑暗現實,揭示了宗教的虛偽性,也無情地嘲諷了庸俗的小市民的習氣和高傲的貴族的性格。

  湯姆·索亞的成功更是他多次的“大難不死”,說到這兒也該進入正題,我們來聊聊生命的可貴性,俗話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可見有人為自由什麼都可以不要,可是生命是做萬事的根本,如果你連生命都失去了那你還能做什麼呢?人的一生也許漫長,也許短暫,但總是充滿各種色彩,有快樂的紅色,有憂愁的灰色,有新鮮的綠色,有鬱悶的紫色……如果不珍愛生命也會失去那些快樂的,憂愁的,新鮮的,鬱悶的經歷,湯姆·索亞的生活多姿多彩也許令許多孩子羨慕也令許多大人會心一笑,他有聰明才智不僅讓別人為他刷籬笆,自己也獲得許多玩具;他因為一個比他富的男孩與他大打起來;他因為要別人看得起他而帶上好友去冒險,不過虧他的大膽,智慧,機靈,他“躲過”了一劫又一劫最終還是取得了他要的。有人因自己有某種自身缺陷而自暴自棄,他們會無所事事,甚至會因無事可做而去尋死,生命如此重要的東西也會一下子地揮之而去,他們就失去了生活種種的色彩。其實他們缺了社會給予他們的鼓勵和改變。

  我們還是羨慕他的幸運和機靈,也羨慕他的多彩生活,其實只要人人都珍惜自己或長或短的有限生命,發揮自己的特長,也可以有自己的絢麗人生,請珍愛生命,珍愛做萬事的根本,擁有彩色的人生。

  馬克吐溫《湯姆·索亞歷險記》讀後感1200字 篇5

  湯姆·索亞父母雙亡。從小寄居在十分嚴厲也很疼他的包莉姨媽家。湯姆是一個聰明而且十分調皮的孩子,他活潑好動,有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鬼點子。他不愛學習,總喜歡逃學去完去釣魚,他還和流浪兒哈克貝利·費恩去閒逛,“玩海盜”蒐集各種奇怪的物品……等等。他還喜歡上了名叫蓓琪·撒切爾的女孩,並想盡辦法來“追求”她。一日半夜,湯姆和哈克去墳地“試驗”用死貓治疣子的方法時,意外地遇上了一場謀殺案——去盜屍的羅賓遜大夫、印第安人喬和酒鬼波特三個人發生爭執,一怒之下,喬把大夫殺了,並把殺人罪賴到了被打暈的波特身上。當時嚇得夠嗆的湯姆和哈克發誓,要對此事嚴守秘密。但湯姆在很長時間內一直陷於不安之中。後來,湯姆由於蓓琪和他慪氣而與好友喬·哈潑一起離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個小島上去當“海盜”。鎮上的人不知道他們的去向,以為他們在河裡淹死了。在為他們舉行葬禮的那天,他們三人卻“奇蹟般地”出現了。湯姆成了學校裡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後與他重歸於好……

  不久後,法院終於要審理那場兇殺案——大家都以為兇手是波特時,湯姆克服恐懼,告發了印第安人喬,但喬卻當場逃走了。湯姆陷入了極度不安之中後來,湯姆和哈克去一個鬼屋“尋找海盜埋藏的財寶”的時候,發現喬裝的印第安人喬和一個同夥在鬼屋中找到了一部分財寶,並且偷聽到有一個“二號”——另一個藏寶藏的地方。他們決定找到“二號”。幾天後,蓓琪、湯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會”,他們來到了麥克杜格爾洞——一個迷宮般的巖洞裡玩。湯姆和蓓琪光顧著玩耍,脫離了大夥兒,迷路了。

  他們在洞裡歷盡波折,飢餓、乾渴、黑暗和恐懼不斷襲擊著無助的他們。過了好幾天,他們也沒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們在洞中看見了印第安人喬……鎮上的人們都以為他們死在洞中了,包莉姨媽和撒切爾一家都悲痛極了。直到一天半夜——鎮上突然喧鬧起來——湯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來,湯姆牽著綁在石頭上的風箏線探路,最後找到了一個出口。最後被幾個好心人送了回來。由於這件事,洞口被封了。湯姆知道後,便把印第安人喬在洞裡的事告訴了蓓琪的爸爸撒切爾法官。法官便帶人去檢視,洞門被打開了,但印第安人喬早就餓死了。

  後來,湯姆經過分析,判定寶藏已經被印第安人喬藏到巖洞中了。於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潛入到巖洞中,並根據他們偷聽到的關於“二號”的描述,找到了一個寶箱——裡面有一萬兩千餘元!發現寶藏的他們成了大富翁。從此以後,湯姆和哈克變成了小鎮上的“風雲人物”,不僅走到哪兒都會受到歡迎,而且他們倆的小傳還登在了鎮報上……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一部充滿了兒童幻想,充滿童趣的小說。我在本書中看出了作者寫本文采用了完全符合兒童的邏輯思維,取材真實,這本書背後的意義也是巨大的,幽默的諷刺了當時社會環境的黑暗,兒童對枯燥乏味的校園生活的排斥,不甘忍受束縛,幻想幹一番偉業。作者在暗地裡諷刺了對美國當時社會虛偽的習俗,偽善的宗教儀式和刻板的學校教育技能型強烈的批判,用孩子天真的想法襯托出社會的腐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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