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的蟋蟀優秀讀後感700字

時代廣場的蟋蟀優秀讀後感700字

  在這個寒假裡,我讀了許多書,如:《屎殼郎喜歡圓形》、《馬小跳玩數學》、《希臘神話》、《時代廣場的蟋蟀》、《優秀作文選》……但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書就要數《時代廣場的蟋蟀》了!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喬治·塞爾登。這本書還獲得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銀獎呢!

  這本書的主要講的是:一隻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國康涅狄格州鄉下的草場,它貪吃跳進野餐籃,被帶到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這裡它得到了愛他的小主人瑪利歐,還受到一隻亨利貓和一隻塔克鼠的幫助,它們成了好朋友。柴斯特最會拉小提琴,而且演奏的非常好聽,成了著名的演奏家,可是在成名後卻想回到以前鄉下過自己快樂自由的生活,所以,就在夜晚時,它又回到闊別已久的家鄉。

  我最喜歡書本里寫的蟋蟀柴斯特,因為它非常厲害,連義大利民謠都能演奏出來!它不僅厲害,還敢作敢當!有一次,柴斯特因為夢遊吃掉了一張二美元的紙幣,這在白利尼夫婦以及瑪利歐家中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柴斯特為了還債,就與塔克商量,塔克想出了許多餿主意:1。逃到加利福尼亞州去。2。把剩下的一半也吃了,毀屍滅跡。3。嫁禍給打掃車站的'清潔工。把半張錢放在他的洗手間裡就有他的偷錢證據了。4。把所有的東西弄亂,別人就以為小偷來過。可是柴斯特都非常不同意,它不想把責任託給別人。最後,被媽媽一頓痛罵,後來,塔克把他自己在路上撿來的錢全給小蟋蟀還債了!

  看完了這本書以後,首先,我非常羨慕蟋蟀柴斯特,居然能演奏出那麼好聽的樂曲,真是不可思議呀!另外,我還被蟋蟀、老鼠和貓之間的友誼深深感動了!書中的它們,遇到困難時,互相幫助,團結一致,共同想辦法戰勝困難!看到柴斯特放棄名利毅然決定返回家鄉,讓我明白了:如果一個人不追求快樂,而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那會有什麼意義呢?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