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社會,明日之學校》的讀後感

《學校與社會,明日之學校》的讀後感

  最近,讀了《學校與社會明日之學校》一書,倍受啟發。這是一本文集,收錄了約翰.杜威的一系列文章,其中“兒童與課程”、“教育中的興趣與努力”兩篇中花了很多筆墨探討興趣對孩子的影響,以及興趣在教育中的作用。

  什麼是興趣呢?

  實際上興趣只不過是對於可能發生的經驗的種種態度;它們不是已經完成了的東西;它們的價值在於它們所提供的那種力量,而不是它們所表現的那種成就。

  任何一種能力,無論是兒童的或成人的,如果在意識上滿足於一時的現有的水平,就是放任。這種能力的真正意義是在於為達到較高階的水平提供一種推動力。

  從這段描述可以看出,對於孩子而言,因為處於教育階段,所以興趣的作用是促使孩子去不斷學習、提高,所做之事只是作為一種動力,一種為了完成此事而學習的動力,而非事情本身。

  孩子畢竟認識有限,他需要合理的引導,而社會給予的如果只是“成敗論英雄”的標準,那他只有服從。而這種服從的結果就是“急功近利”的作品和“三腳貓”的功夫,靠這些大學是無法認可的。

  如果問題如此,應該如何做呢?

  書中對於興趣的合理引導作了如下闡述:

  預先計劃,注意發生的事情,將發生的事與努力達到的事聯絡起來,都是一切理智的或有目的的活動的組成部分。教育家的任務就在於看到表現實際興趣的情況是否能鼓舞活動的`這些理智方面的發展,因而促使它逐漸向理論性的興趣轉變。一個普通的常識是,科學的基本原則是與因果關係結合在一起的。在這一方面的興趣從實踐開始。人們視為目標、欲求得到的併為之工作的是某種結果,而注意力是指向產生這個結果的各種條件。起初,興趣在於達成支配地位的目的;但隨著興趣與富於思考的努力緊密結合,對目的或結果的興趣必須轉變為對產生結果的方法——原因——的興趣。

  述描述可以得出,如果想讓一個有強烈興趣愛好的孩子健康發展,他的老師、家長必須有意識的引導之,讓其從對作品痴迷轉向對實現作品的內在知識的痴迷,只有這樣他才會有所收穫,才能一步步地發展他的思維,豐富他的知識,使其逐步適應更高的要求。

  此時,多數家長所面臨的矛盾——愛好與學習的對立——也許就化解了。

  但願每個有愛好的孩子都能得到指點,更希望我們的社會能改變只看結果的風氣!科技活動輸送的不是科技成果,而是製造成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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