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歷險記優秀讀後感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優秀讀後感

  【篇一: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今天我一口氣讀完了《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了以後,我也想象文中的主人公尼克斯一樣,被變小很小很小,因為這樣的話我就也可以騎著大鵝展翅高飛了,聽懂動物的語言了。

  我看了這本書以後,覺得主人公尼克斯他非常的勇敢,因為他在大鵝的背上看著腳下的一切景物,居然沒有一點恐懼和膽怯,如果是我的話,恐怕眼睛也不敢眨一下。但是,後面的事情卻更讓我驚訝他每天只吃生魚,睡在馬丁(大鵝)的翅膀下,卻一點也不想念自己的家,還是和馬丁生活在一起,這令我不得不佩服。

  接著我們來說說另一個角色,也是極其重要的,那就是公鵝馬丁,他的意志也非常的高,為了飛回他夢寐以求的家鄉拉普蘭特,他竟然極為不可能的飛了起來,雖然他在飛的時候速度不快,一直在最後,但是這還是讓我震驚了許久。

  我們再來講講另外的幾個角色:

  果果是一隻孝敬“母親”的雄鷹,他知道自己一定是一隻孤傲的鷹,但他雖然獨自飛在那蔚藍色的天空,可心裡卻想念著自己的“母親”:阿卡。

  阿卡是一隻非常善良的,遇到事情非常冷靜的領頭鵝,當它得知尼爾斯是人類的時候,他並沒有驚慌失措,而是沉著的冷靜的思考,最後把主人公尼爾斯和馬丁給留了下來。

  最後還有一個我最瞧不起的反面人物,狐狸斯密爾,他是非常的壞,而且還心胸狹窄,因為主人公尼爾斯從他的口中救出了一隻母鵝,他就懷恨在心,和烏鴉來報復主人公尼爾斯。可是惡人有惡報,最後還是沒有得到個好下場。

  讀了這門書,我學活了很多東西比如馬丁的堅持。

  【篇二: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這本書講述著一隻雄鵝帶著只有大拇指這麼大的瑞典小男孩尼爾斯遨遊了他的祖國的故事。

  小男孩尼爾斯只有十四歲,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勞而又貧困的農民,但是他不愛讀書學習,經常作弄小動物,讓動物們很討厭他。在初春的一天,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為作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魔法變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在空中飛過,家中的一個雄鵝也想在空中遨遊,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地抱住鵝的脖子,結果不但鵝飛走了,還把尼爾斯帶上了天空。從此尼爾斯就開始了自己的騎鵝旅行,他從南方一直飛到最北方的拉普蘭省,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他在鵝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國的奇山異峰、秀麗的風光,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歷史知識,聽了許多祖國的傳說,也飽嘗了許多危險。在漫遊中,尼爾斯培養了機智勇敢、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

  讀了這本書使我認識到,要從小培養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學習知識的精神,虛心向別人學習,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點。這本書對我很富有教育意義,它使我的心靈變得更純潔更善良,更富於同情心。與此同時,我從尼爾斯的漫遊中也飽覽了瑞典的美麗風光,學習了它的地理歷史知識和文化傳統,也熟悉了生長在這片土地上的各種動物和植物,同時增進了我對偉大的祖國——中國的熱愛。我非常喜歡這本書,而且我也想變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兒騎在鵝背上遨遊祖國。

  今後,我要多多閱讀這樣的優秀童話作品。

  【篇三: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作文】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是一本好書,它讓我從動物身上學到了許多珍貴的品質。是一本讓我一輩子受用的好書。

  頑劣調皮的尼爾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個小村莊裡,因為尼爾斯經常欺負家禽,所以家禽們一見到他就躲開。一天,尼爾斯一個人在家,因為得罪了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一般大小,卻精通獸語的小人,這時,雄鵝莫頓想和大雁一樣在天空飛翔,就向天空飛去,而尼爾斯就抓住了雄鵝的腳,一起飛向藍天,來到了雁群身邊。起初,大雁阿卡他們非常反感尼爾斯的到來,可憐的尼爾斯只能第二天回家,夜幕降臨,一隻名叫斯密爾的狐狸偷襲他們,尼爾斯勇敢地與狐狸搏鬥,雁群也來幫忙,最後戲弄完狐狸,他們載著尼爾斯遠走高飛了,尼爾斯的勇敢得到了大雁阿卡的認可,於是,尼爾斯和大雁開始遊覽瑞典的大好河山。有一次,他們來到了海邊,尼爾斯在海邊看見了一座城堡,尼爾斯進去後,城堡裡的人向他要錢,尼爾斯想起了在沙灘上的那枚硬幣,連忙回去撿,沒想到城堡不見了,一隻上了年紀的大雁將真相告訴了尼爾斯,這個城堡受到了詛咒,每過50年它就會回到陸地,不過只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在這一個小時裡,只要城堡外的人給城堡裡的人一元硬幣,城堡就會永久地在陸地上。尼爾斯聽後十分後悔,本來他可以解放城堡裡的人。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變回了原樣。

  尼爾斯從一個頑劣調皮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有愛心、幫助別人的好孩子,幫助別人是快樂的,我們要做一個像尼爾斯一樣有責任感、有愛心的好孩子。

  【篇四: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那天,我們一起學習瞭如何閱讀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塞爾瑪拉格洛芙所創作的《尼爾斯騎鵝歷險記》。在北歐,它與《安徒生童話》齊名,並被譯成了20多種文字,為世界各地的小讀者所喜愛。

  回到家,我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這個故事充滿了神奇,我幾乎是一口氣把她讀完的:一個叫做尼爾斯的瑞典小男孩,他調皮搗蛋,不愛讀書學習,還時常欺侮家裡的小動物,所有的雞鵝貓牛都討厭他。有一次,他在捉弄一個小狐仙的時候,被小狐仙用法術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這下可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接下來尼爾斯一不小心被一隻家養的大白鵝帶到天空,加入到一群大雁的遷徙旅程,從南至北橫飛了整個瑞典。旅途中,這拇指大的小人,能聽懂鳥言獸語,有許許多多的歷險記:他和大雁打敗了狐狸;幫助大雕逃出牢籠;他跌入熊窩,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就這樣,小尼爾斯慢慢長大了,而且他也漸漸改變了自己。

  翻閱著童話,徜徉在優美的語言和驚心動魄的情節中,我彷彿能傾聽到森林裡動物的呼吸聲;領略到大自然的千變萬化,想象一下,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如何看世界,只是這一點,這篇童話的吸引力就讓我讀得欲罷不能。但最可貴的是從尼爾斯驚險的遷徙旅程中感受到他的成長:一路上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難,幫助了許多動物,尼爾斯自己也從中獲得了快樂。它教我們不要欺負弱小,要學會幫助別人,因為幫助別人是最快樂的。從故事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是如何變成一個勇敢、善良、樂於幫助別人的好孩子的。

  這是一個實現夢想的故事,我喜歡這本童話。

  【篇五: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假裡,我讀了很多書,有黃蓓佳阿姨寫的《小船,小船》和《親親我的媽媽》,還有辮子姐姐寫的《神奇女生祝如願》……但我最喜歡的就要數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歷險記》啦!

  這本書是講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孩子尼爾斯,因為一次捉弄小精靈,而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小小的精靈。他騎在他家的大白鵝背上,跟著一群野鵝出發作長途旅行。透過這次奇異的旅行,尼爾斯增長了很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也碰到過好幾個兇惡陰險的敵人。他在種種困難和危險中受到了鍛鍊,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中,恢復原形,成為了一個好孩子。

  尼爾斯是一個善良、勇敢、樂於助人的好孩子,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他。他以前經常欺負小動物,經過了這次長途旅行,尼爾斯和小動物們互相幫助,克服了重重困難。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我們要和它們和睦相處,可是我在公園裡卻經常看見有小朋友捉蜻蜓用繩子綁住它的腳來玩弄它;看見有小朋友捉蝴蝶裝在瓶子裡把它悶死;還看見有小朋友捉蝸牛來賽跑……我看了都心疼。如果我能聽懂動物的語言知道動物在想些什麼,我就會去問問小動物們有什麼感受,然後再告訴小夥伴們,讓他們不要傷害小動物們。

  假如我也能像尼爾斯一樣有一次神奇的長途旅行就好了!因為,這樣能增長許多見識,還能更加地瞭解動物。

  【篇六: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是由瑞典作家拉格洛夫寫的。這本書描寫了一個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叫尼爾斯的,他大概十四歲,非常討厭學習,最大的愛好就是吃飯或睡覺,還很愛搞惡作劇。然而有一天,因為尼爾斯捉弄一隻小精靈,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小人兒。到了第二天,尼爾斯出門看到了一群大雁,這些大雁讓一隻名叫莫頓的年輕雄鵝產生了旅行的念頭,這一幕正好被尼爾斯看見了,他急忙跑到莫頓的身邊,坐在它的背上,跟著一群大雁,開始了長途旅行。透過這次奇妙的旅行,尼爾斯增長了許多知識,結識了不少朋友,他們也碰到了不少兇惡陰險的敵人,但尼爾斯用各種機智的方法,依依的全都克服了。在種種困難中,尼爾斯逐漸變得懂事、乖巧了許多,最後回到了家中,尼爾斯恢復到了正常大小,變成了一個好孩子。

  在生活中也有許多這種事情發生,比如說你一次考試沒考好沒關係,只要你知道錯在哪裡,弄懂了,下一次才會考高分。再比如說,我們坐公交車的時候應該要給做位讓給小孩和老人,在平時也一定要尊老愛幼。

  這本書告訴我聽了一個道理:做人要充滿愛心,不要認為比自己弱小的人就不敢欺負或者打不過自己,而去欺負他們,有可能他們深不可測,到最後受傷害的人是你自己。然而,如果你犯了一個錯,那你就要知錯就改,不要一拖再拖,最後受傷害的還是你自己。作文

  【篇七: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今天,我終於讀完了有趣的《尼爾斯騎鵝歷險記》。這本書是由瑞典的拉格洛夫寫的。

  書中寫了尼爾斯。霍爾哥松的經歷。他被小精靈變小後,騎在公鵝馬丁的背上,從瑞典一直飛到了拉普蘭特。一路上他克服了許多困難和危險。最後,終於回到了家人的懷抱。

  這個故事很精彩,尼爾斯。霍爾哥松太了不起了,我很喜歡他。因為他善於動腦筋想辦法。有一次,在狐狸斯密爾要吃他的時候,他用小刀刺向了狐狸。飛快衝進森林裡,脫離了危險。又有一次,當熊吃他時,他把點燃的火柴扔到了熊嘴裡。我要向他學習。比如在遇到難題的時候,要動動腦筋,不能馬上就問別人。自己也要學會思考。

  尼爾斯。霍爾哥松還很有愛心,自從他變小後,就愛護小動物。途中,尼爾斯救了野雁,受到了野雁的歡迎。還救了一隻小松鼠,和松鼠媽媽成了好朋友。我要向他學習,關心他人,關心同學。

  這是一本很有趣的書,我用了六天時間就讀完了。我厲害嗎?我非常想和他們一起飛,真希望讓公鵝馬丁帶著我,去看看拉普蘭特的風光,去看看可愛的小動物。

  【篇八: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讀後感】

  “和小尼爾斯一起去旅行吧”,聽到這句話,你第一反應可能是這樣:尼爾斯是書中的人物,你怎麼可能和他一起去旅行呢?這就錯了,我在讀《尼爾斯旅行記》的時候,彷彿也進入了書中,和小尼爾斯、雄鵝茅頓,跟著大雁阿卡的雁群,一起去旅行了呢!

  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他時常作弄小動物,結果被小狐仙用法術變成了一個大拇指般的小人。就在這個早晨,尼爾斯忘記現在自己是多麼弱小,竟然抱住了飛向天空,逃離家鵝群的雄鵝茅頓,加入到雁群,並認識了領頭雁——老人家阿卡,開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旅程。

  讀了《尼爾斯騎鵝歷險記》這本書後,我對雄鵝茅頓的勇敢和仗義“情有獨鍾”對他們之間深厚的友誼無比羨慕。在書中,茅頓既是尼爾斯的“坐騎”、又是尼爾斯的好旅伴、還是跟他一起打敗天敵的好戰友。我覺得茅頓與尼爾斯不僅是道友,還是共患難的知心朋友。這種互相瞭解、關心的好朋友,真令人羨慕啊!

  我也有一個好朋友,叫王汀。雖然我們很要好,可我們倆老是因為一些小事意見不合,吵架,這成了我們友誼的攔路虎。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和特點,如果我們給對方多一點關心,對一點理解,多一點包容,這樣我們的友誼就會更加美好、更加堅固,就算再有更大的困難,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親愛的朋友,跟我一起和尼爾斯、茅頓去旅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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