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歷險記》初中讀後感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初中讀後感

  在暑假裡,我讀了《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我最非常喜歡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和莫頓。尼爾斯是居住在瑞典的一個十四歲的男孩,不愛讀書學習,調皮搗蛋,好捉弄小動物。莫頓是尼爾斯家中的一隻雄鵝,居住在農家小院裡,一直嚮往飛上天空。

  一天,尼爾斯因為捉弄一隻小精靈而被小精靈施法變成了一個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後來又被一隻想跟大雁飛行的雄鵝莫頓帶上了天空,與一群大雁們一起從瑞典的南部飛到最北部的拉普蘭省,一路上,他們破壞了狐狸斯密萊的許多詭計,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了拉普蘭。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他也因此蛻變成為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又勤勞的好孩子。

  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男孩變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的好孩子是因為他經歷了很多事情從中他慢慢懂得了幫助他人是很快樂的事,從他經歷的事中他明白了很多道理,他長大了。從這件事我深刻體會到了“時間是最好的老師。”這句話的含義。在你經歷的事情中有許多值得你去學習的道理,只要你肯去尋找它、發現它,你就會在這些事情中漸漸成長,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非常希望向尼爾斯一樣。飛翔在天空,感受陽光的溫暖;感受大地的遼闊;感受微風的涼爽。身處大自然之中,放眼望去,遍地的綠草,嫩草在陽光的照射下綠的晃眼。飛過山川大河,感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這種境界是多麼讓人嚮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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