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氣包埃米爾》的讀後感600字

《淘氣包埃米爾》的讀後感600字

  在假期裡,我讀了許多書,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書是《淘氣包埃米爾》,在這本書裡,我認識了一個淘氣的小男孩,他就是這本書的主人公——埃米爾。

  埃米爾非常的淘氣。把妹妹吊到旗杆上“望遠”,給小豬“小可憐”和一群雞吃釀造櫻桃酒後剩下發酵了的櫻桃,小豬和雞全都“醉死”,自己吃了也醉倒;吃肉片湯吃得把湯罐扣進腦袋卡住;用放大鏡聚光把牧師夫人頭上的羽毛點著了;用老鼠夾抓老鼠,結果把爸爸的大腳拇指夾住了……。

  啊喲喲,這個5歲的男孩埃米爾夠淘氣的,這樣的事還有好多呢!在大人眼裡,就是一個“淘氣包”。發揚所以,被爸爸關進木工房反省了369次(因為埃米爾每淘氣一次,就關進木工房“反省”一次。而埃米爾每關進一次,就會削一個“有趣的`木頭老頭兒”。木工房裡已有369個木頭老頭兒。)

  但看了兩遍,仔細一想,埃米爾其實善良、可愛。他只是一個小孩,大人都明白的事,他還在學習和了解中。他什麼都好奇,什麼都在探索中,就會幹出這些大人覺得太“淘氣”的事。他“熱情”地去幹這些事,在木工房裡“反省”也弄不明白自己錯在哪裡,所以只好削“木頭老頭兒”。埃米爾正是在這樣的好奇探索中成長,長大成為“整個倫納貝教區最優秀的男子漢”。

  作者林格倫寫得非常幽默有趣,用這樣一個個的“淘氣”事,把一個機靈、好奇、好動的孩子描寫的十分生動,就像埃米爾就生活在你周圍。我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就有了寫讀後感的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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