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買不起,而是把錢用在了更有意義的地方》讀後感

《我不是買不起,而是把錢用在了更有意義的地方》讀後感

  今天讀到了一篇文章,題目是《我不是買不起,而是把錢用在了更有意義的地方》,文章雖然短小,卻深深的震撼了我。

  故事講的是兩個女孩兒合租在一起,一個月入過萬,一個月入八千。兩個人經常一起逛街,一起吃喝,一起旅行。但是過了一年之後那個月薪八千的女孩兒說,她的存款已經夠付房子首付了,她買房了,半年之後就會搬走,月入萬元的另一個女孩兒十分吃驚,但她看著一櫃子漂亮衣服和抽屜裡未拆開的化妝品,想起來逛街時,女孩兒從不買奢侈的化妝品,不大肆揮霍,她一瞬間明白了許多。

  我也陷入了深思。首先,我對那個月入八千,攢錢買好房的女孩兒表示深深的敬佩。她懂得如何生活,她節儉地花錢,但也並沒有委屈自己,仍然逛街吃喝旅遊,因為她懂得既要快樂自在,又要為自己買房的夢想付出。正如題目所言,她不是買不起,而是將那些錢花在了更有意義的地方。相比月入過萬的女孩兒,她是多麼的有經濟頭腦,懂得生活啊!著實令我欽佩。

  再看看那個雖月出過萬,卻銀行舉債,一分未存的女孩兒,那個女孩在文章中所說:“買房,對那是時候的自己來說只是一件太遙遠的事情。”對啊,又有多少年輕人像她一樣呢,只顧著自己玩樂,雖然收入不菲,但是最終卻還是讓父母買房。那些“啃老族”,不正是如此令人厭惡嗎?雖然現在的這個女孩兒未到啃老,但我預感,如果再這樣下去,她的房子一定是父母為她買的`,她一定也是啃老族中的一員啊!還好她有所覺悟,當他看著室友歡天喜地地喬遷新居,她得多麼難過。

  生活中的我們也應該像那個月入八千的女孩兒一樣,為著自己的目標而努力,在自己歡愉的同時,也應該被父母著想,去攢錢,把錢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這樣,我們的精神才會快樂,我們才會更加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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