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後感(通用31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通用31篇)

  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通用31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讚歌,有著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並且敢於勝利。正如這部小說開篇的那首詩一樣:“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活過並經歷痛苦,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即使輸掉了最後的籌碼。”

  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己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熱愛生命,就要學會解決困難,並且要敢於勝利!活著,就要經歷痛苦,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艱難、失意和挫折;活著,也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阻力,因為人生的道路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灑滿陽光、鋪滿鮮花的道路永遠只是人生的一種美好祈願。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轟轟烈烈,成就一番事業,在生活中就要學會堅強,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辜負生命的重託,才能對得起生命的流程。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

  今天,我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它的作者是傑克·倫敦,寫的是一個淘金的人北部荒原與大棕熊、野狼等搏鬥,並以為數不多的食物堅持著生存,終於爬到了沙灘,被捕鯨船的人救了,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讀完這本書,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為他珍惜熱愛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裡,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麼的堅強。而我們今天的社會,卻有一些人面對一些挫折或因為一點兒芝麻綠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殺,跳樓,自虐……這些人是多麼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為他們沒有主人公那樣頑強的意志,沒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氣,沒有頑強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精神,他們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點困難就放棄,這些人的生命是輕如鴻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熱愛生命,堅強不屈的精神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要珍惜、珍愛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難與挫折勇於面對,不要退縮,要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3

  在金筆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地《熱愛生命》。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遊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如果你無視時間,閒置時間,那麼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麼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說:“哪裡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4

  幾個月前,媽媽給我買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我一開啟書,立刻就被這本書吸引住了。

  這本書一共講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馬丁。伊登》六個故事。其中,我對《熱愛生命》、《墨西哥人》記憶最深。

  《熱愛生命》講了兩個人在一次淘金中幾乎輸掉了所有的本錢,當他們穿越大山谷時,後面的那個人扭傷了腳,而比爾不顧同伴,走了。但後面的人熱愛生命,堅持往前走,最終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爾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講了利威拉為了革命事業,受盡了折磨後,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級拳手丹尼比賽,為了革命事業和生命,他打敗了丹尼。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到了比爾的自私,他不顧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兩秒鐘內就咬死了一隻獵犬。我感受到了老闆的見錢眼開,他在湯姆有錢時對湯姆點頭哈腰,在湯姆沒錢時卻連一塊牛排也不肯給。我感受到了湯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塊牛排的力氣就可以打敗比他年輕許多的桑德爾。我感受到了馬丁伊登寫作能力高超他靠寫作從一個窮光蛋成為了一個富翁。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要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5

  曾經有人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上。讀了這部小說後,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卻又是艱難而緩慢的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與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終於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因此,面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讓我們永遠熱愛偉大的、頑強的生命;讓生命之樹常青。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6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裡。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鬥。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7

  本文講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終頑強的活下來的故事。

  讀完這篇文章,我突然對這個淘金者肅然起敬,我讀出了人的偉大。淘金者能從奄奄一息到活下來,並且周圍是一片荒原,還有一隻病狼。面對如此艱難的環境。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著自身頑強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麼在雙膝上的褲子磨破之後,在那隻病狼的窮追不捨之後,在雙膝上的肉都磨爛之後,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隻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讚頌了人的偉大,從這位淘金者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瀕臨死亡的人,完全是憑著意志與意識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對於他的種種考驗,最終活下來的一個崇高的偉大的形象。這篇課文表面上是寫人與狼的搏鬥,但實際上是寫人與自然的搏鬥,生與死的搏鬥。目的就是主題,就是為了突出人的偉大。

  我很佩服這位淘金者,同時也很同情他。他與自己的好朋友比爾共同來到這,但是為了那袋金子,比爾出賣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賣,那該是一種什麼樣的痛苦,一種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爾的遺骸的時侯,他卻不願意去吮吸它們來獲得生存的權利,說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視友情,同時也表現出在利益面前,人內心深處的陰暗面。

  讀完這篇課文,我明白了我們應該樹立保護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識,不應該隨變去賤塌它們。為了讓這個世界更加充滿生機與活力,請你們多多保護它們吧!因為,每一種生物都有生的權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與人一樣。作文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8

  前幾天,我讀了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篇中篇小說。這是一篇用粗獷的筆觸描寫的悲涼故事。

  這篇中篇小說講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拋棄在深山老林。

  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將來臨,再加上身上的小傷,他已經快支撐不住了。而這時,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沒了。

  就在這飢寒交迫之時,他發現了有一頭病狼一直沿著血跡跟著他。最終,兩個已經快不行了的生命為了生存,打了起來……

  淘金者贏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嚨……

  他放下了尊嚴,喝了它的血。

  ……

  我想,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這樣的道理:

  無論在什麼時候,生命永遠都是最寶貴的。為了它,我們應該學會“取捨”。在絕境時,為了儲存生命,我們應該放下幸福,放下尊嚴,放下名利,放下金錢……

  這讓我想起了以前讀過的另一個故事,是說一個農夫在山上砍柴時把腿夾在了樹縫裡,怎麼也拔不出來,最後他選擇了砍腿逃生……

  其實,在生命中,我們處處都要面臨舍取,我們不可能可以同時獲得多樣自己理想中的東西,我們要分清什麼最好,什麼最重要,什麼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則到頭來什麼也得不到。

  只有這樣,我們的生命才會成功,才更加輝煌……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9

  最近,我讀了一篇名叫《熱愛生命》的文章,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

  一位淘金者,因為腳被扭傷,而被同伴比爾所拋棄。在艱難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這個人絲毫沒有放棄。他靠吃漿果、小魚來維持生命,還與大棕熊進行艱苦的周旋,與飢餓和疲勞展開難以想象的鬥爭。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發現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想伺機吃掉他。為了活著回去,這個人最終在與狼的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並喝了狼的血,最終獲得營救。

  看了這篇文章,我想:生命是多麼的脆弱,如果不好好珍惜生命,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將無情的把你淘汰掉。在返回的路途中危險重重,如果他沒有頑強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餓死或者被野獸吃掉,他後半生的夢想將也會破碎。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

  尤其是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無比深刻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狼時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後竟將這頭狼殺死了。

  讀了這篇文章,我從中感受到,人戰勝死亡的堅強毅力是無比強大的,求生渴望也是無比巨大的,無論如何都要活下去,就像文章中的主人公,他為什麼能活下來?這都源於對他對生命的渴望。正是這種渴望,才讓淘金人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要向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珍惜、熱愛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難與挫折勇於面對,不要退縮,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0

  今天我讀完《熱愛生命》這本書,它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這本書暢銷全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愛。

  列寧晚年臥病在床的時候,還叫人特地朗讀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部作品給他聽,並給予了這部小說極高的評價。小說的朱仍是一個淘金者,他在回家的途中扭傷了腳,被同伴們無情的拋棄了,他開始了荒野求生。他把自己的砂金分成兩份,一份隨身攜帶,一份藏了起來。他在艱難行進中發現一隻松雞,在飢餓的趨勢下,拼了命的去追趕那隻送雞,結果迷路了。在體力不支的時,再次將他隨身攜帶的砂金在一分為二,直至最後拋棄了所以的砂金。小說描寫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展現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讓主人公置身於及其惡劣的環境中,與飢餓、寒冷、野獸和恐懼做抗爭,在生死之間展示生命的堅韌和頑強。透過捕捉到了人性心靈深處的閃光點,給與我們觸動,體現了人與自然抗爭時所展現的強大生命力。

  主人公的悲慘遭遇不是極端的環境造成的,而是人性,這值得我們深思。流落荒野的恐懼是對冷漠人性的當頭棒喝。文中的內容好像看上去跟我們的生活相距甚遠,但是其生存狀態總能讓我們感覺熟悉,有很強的代入感。讀這本書直達靈魂最深處,讓我們不自覺的尋找心靈的出路,喚醒人們的良知。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1

  我讀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書,名叫《熱愛生命》。

  這本書的大概內容是,他不小心把腳扭傷了,被朋友拋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沒有食物十分飢餓,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生存見到什麼就吃什麼,他吃過路邊的野草,樹上的堅果,水裡的生魚,還吃過鬆雞的雞蛋。同時他還與熊面對面的對抗,當時心裡非常的害怕,一直站著,跟石頭一樣,最後熊被他這個毫不害怕的神秘東西嚇跑了,等危險過後,他才倒在苔蘚裡。

  這時他發現有一條病狼一直在後面跟著他,兩個生命就這樣在荒原裡拖著垂死的身軀,相互獵取著對方的生命,在他幾乎已經完全體力不足時,狼向他發出進攻,他用全身的力氣壓住狼用嘴緊緊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會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來狼死了,最後他被別人救上了船。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許許多多的道理,做什麼事情都要堅持不放棄最後才能獲得成功,同時我們也要珍惜生命熱愛生命,快快樂樂的生活。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2

  這幾天我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書中講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終頑強的活下來的故事。

  讀完這本書,我對這位淘金者肅然起敬,我讀出了人的偉大。從他奄奄一息到活下來,面對如此艱難的環境,如果不是靠著自身頑強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麼在雙膝上的褲子磨破之後,在那隻病狼窮追不捨之後,在雙膝上的肉都磨爛之後,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隻病狼的口中之食了。

  本書讚頌了人的偉大,從這位淘金者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瀕臨死亡的人,完全是憑著意志與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對他的重重考驗,最終活下來的一個崇高而偉大的形象。這篇文章表面上是寫人與狼的搏鬥,但實際上是寫人與自然的搏鬥,生與死的搏鬥。充分突出了人的偉大。

  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麼你將永遠不會逃出困難這個圈圈。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3

  讀完這部書,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為一個人,首先一定要熱愛自己的生命。

  我很佩服這本書中的主人公。他在一望無際的荒原上艱難的行走著。她只是一個人在走,沒有同伴。那裡的天氣很差,她又冷又餓,最讓他感到害怕的是他的身後還跟著一匹狼,這匹病狼一直跟在他身後舔著它留在地上的血,人和狼都在堅持著活下去,為了能活著回去,人終於在戰鬥中獲勝了。他對生命的熱愛是他戰勝了狼。雖然他也很餓,很累。可他不想失去生命,最後他走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魚船救了起來,最後終於安全的回到家。

  我讀完這本書,我就知道了,人要想成功,就必須要熱愛自己的生命,如果連自己的生命都不熱愛,都不愛護,那這個人怎麼會成功呢?朋友們,所以,我們一定要熱愛和保護好自己的生命,這樣人才可以快樂,才可以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4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了1970年張海迪隨著下放的父母來到了聊城農村。張海迪很想站起來,看見可以行走的人們,她有時不免黯然淚下。可張海迪卻頑強地學針灸,治好了許多人。可她有時卻因為一個姿勢時間長了而全身疼痛,可她為了給鄉親們做事,依然選擇了繼續針灸。

  我感受到了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別人一樣可以走路,奔跑。從”她多想邁開雙腿,撲向翠綠欲流的萬頃麥田。“我還感受到了張海迪很熱愛生命。從”數年來,她共治了一萬多人。“太厲害了,我一看到這個數字時,驚呆了!殘疾人竟然比醫生還厲害。我覺得她太熱愛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為社會做貢獻的人啊!

  和張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麼。因為,我有時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遊,最後一星期在寫作業,可這樣我經常退步。上一個暑假,我提前寫完作業,非常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還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要熱愛生命,不要浪費。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5

  這個寒假,我有幸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它是美國著名的現實主義作家傑克。倫敦寫的。

  《熱愛生命》中講了許多熱愛生命的故事,有讓人珍惜生命的,又讓人發奮圖強的,有讓人勤奮的……我最喜歡裡面”熱愛生命“這篇短文。這篇短文講的是主人公和比爾在荒涼的山谷裡迷路了。在關鍵的時刻,比爾拋棄了他,他的腳扭傷了,雙腳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飢餓不堪的病狼!為了戰勝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回。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的生命,我們每個人都像在崎嶇的山路上攀登著,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棄,不絕望,即使在窘困的處境下也會絕處逢生。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6

  死神的腳步越來越近,原本的蹣跚,變得快步如飛。肉體的折磨,信念依舊堅定,與死亡抗爭。一顆燃燒生命之火的心跳動著,那是勝利者的獎品……

  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寒風夾著雪向他襲來,沒有一點食物,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對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對生命的熱愛取得了勝利,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並且敢於勝利。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7

  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給了我極大的震憾,每句話都激動人心。下面,就看看這生與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天,美國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給拋棄了,他只好獨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來越冷,食物也一點都沒有了,他拖著腿上的傷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時碰到高一點的雪峰還要爬著前行,就在他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這匹狼在他身後舔著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這樣,一場生死的戰鬥開始了,他不停地在前邊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後,淘金者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後被一艘捕鯨船中的人救上來了。淘金者最終生存了下去。這個故事讓我想起了報紙上經常會有自殺跳樓的人,他們是多麼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棄生命的,但他卻不屈服,堅持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沒有意義的人,那就太不樂觀了,要知道,要是每個人都開心、快樂,世界將變得很可愛。總之這個故事讓我知道了每個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棄生命,這是很不科學的選擇。

  生命,一個非常神聖的東西,我們每一個人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8

  我已經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讓偉大導師列寧在臨終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熱愛生命》。

  當我如飢似渴地進行閱讀時,不由地讚道,好書啊!傑克。倫敦對人物的細緻描寫,真是讓人歎為觀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語句,可以說《熱愛生命》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我認為傑克。倫敦對人物的描寫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書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種英勇無畏、堅忍不拔、頑強、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當沒有水時,他吮吸含水的草根;當沒有食物時,他吞嚥野狼吃剩下的野獸的殘骸;當他遭遇到一頭咆哮的巨熊時,他揮舞著獵刀怪叫著,嚇跑了巨熊;當他筋疲力盡,仰面朝天休息時,那條早已尾隨多時的老狼便發動了攻擊,此時他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放棄生命,坐以待斃,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種是與自己同樣疲憊的老狼來一個你死我活較量!此時他選擇了活下去,於是他用盡全身力氣,咬住狼的脖子,飲下了狼的鮮血!直到最後,直到他喪失了知覺、聽覺、視覺時,可還是一寸一寸地向著海岸蠕動向前爬行!他之所以這樣,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活下去!!最終他獲得了科考人員的救助,活了下來。

  他身上那種鋼鐵般的意志,正是我們現在人們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們應去學習的,這種意志,理應萬世永存!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19

  今天,隨手翻閱《閱讀先鋒》小學中高年級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熱愛生命》。文章記敘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拋棄的受傷的淘金者,絕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聲音,威風凜凜的樣子嚇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時與狼展開殊死的搏鬥,最終戰勝了狼,獲得了人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的故事。

  讀罷此文,淘金者與狼殊死搏鬥的場面久久地縈繞在我的腦海中,淘金者對生命的熱愛,那種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在我們身邊,經常聽到類似這樣的感嘆:”活著太累了!活的沒勁!“就連鄰居家一個六歲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嘆這沒意思,那沒意思,與淘金者強烈的求生慾望相比,我們是否該感到羞愧,汗顏?

  有一位哲人說過:”活著就是一種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愛,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愛,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溫馨;可以體驗事業的拼搏奮鬥、成功之喜悅……活著,真的很幸福!可我們為什麼常常感受不到這種幸福?是我們的生活太富裕,品嚐不到貧窮的滋味?是我們的事業太順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艱辛?還是我們的家庭太幸福,體驗不到骨肉分離,妻離子散的痛苦?我覺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們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這種對生命的熱愛!

  在我們身邊,也有許多同淘金者一樣的人,他們追求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業峰巔的創業者;那些在順境中努力,開創美好明天的守業人;那些為別人、為社會默默無聞奉獻著的人……不都在盡情地展示著自己對生命的熱愛嗎?

  唯有熱愛生命之人才能熱愛自己的親人、朋友,才能熱愛自己的事業,熱愛自己的生活,才能為之拼搏、奮鬥、進取,讓我們熱愛自己的生命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0

  讀過《熱愛生命》,傑克·倫敦為我們展示了在皚皚雪原中的一幕幕:絕望與希望、絕境與抗爭、死與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贅述。

  最吸引我的是傑克·倫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靜、犀利、娓娓道來、平鋪直敘,似乎不帶一點感情色彩,但卻生動地為我們描繪出一種最主觀、最直接卻又最難以描述的感覺:飢餓。

  一開始,主人公被同伴拋棄之後,吃沼澤地上的漿果,這時他還有味覺,漿果”一進口,水就化了,種籽又辣又苦“;他還也有感覺,睡醒之後,”他仰視著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餓了“,而且還能體會出”飢餓的疼痛是劇烈的“;此外,他還有感情,咒罵松雞,而當松雞逃走的時候,”他心裡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當他咀嚼燈芯草的時候,他已經幾乎失去了味覺,那燈芯草”彷彿味道很好“,之後再吃草,也能嚐出酸味;當他捉到小魚時,已經沒有了味覺,也沒有了飢餓感,”胃幾乎象睡著了似的“、”吃東西已成了純粹出於理智的動作“,而他捉到松雞幼雛,”象嚼蛋殼似地吃起來“,已經完全喪失了味覺了。

  當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時候,除了感覺之外,已經開始喪失理智了,一頭巨熊在他腦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現為”肉和生命“!

  後來,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馴鹿的骨頭,雖然已經被狼啃得很乾淨,但他仍然費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憶一樣隱隱約約,不可捉摸“,思想和肉體已經是若即若離,而”石頭砸了他的指頭他並不覺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經都睡著了“,作者無情而又犀利地指出僅僅是因為”他的生命卻不願死去“!”垂死的軀殼“才支援下來。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嚨,”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裡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著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堅韌是這部小說的主旨。而讀過之後,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話:”飢餓統治著一切人,統治著一切。“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1

  前段時間我讀了中心校所發的教師讀書中的蒙田試筆《熱愛生命》,我感覺大師在怎樣對待生命上和怎樣去度過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給我們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課。他說:“壞日子,要飛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嚐。”對於生命,我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生命的時間過一天少一天,根本沒想過“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更別說“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所以,我感覺我倒像個自己生命的劊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殺自己生命的激情,靈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簡單的,可是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中生命又是一個沉重的話題,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原因是上天賜於人類的生命實在太短暫,正是其短暫所以生命變得可貴。生命對於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走過了,就沒有在重來的機會。生命如此寶貴,我們該怎樣去對待屬於自己的人生?走進蒙田,品讀他的《熱愛生命》我們就會懂得如何去熱愛屬於我們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載不了太多的物慾和虛榮,熱愛生命要著眼於現實,熱愛每一個眼前的現實生命;

  生命不同於舞臺採排,走的不好還可以重新再來。可上蒼絕不會給我們第二次生命。走過了就無法回頭,只留下遺憾,所以我們要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愛,愛自己,愛別人,學會發覺他人的閃光點。更重要的是關注生活,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一個人關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樂趣就越大,這是蒙田大師給我們的啟迪。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2

  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這是汪國真詩作——《熱愛生命》中的一句話,它將執著灌注於字裡行間,從容不迫、娓娓道來。全詩從成功、愛情、奮鬥、未來四個意象著手,細膩地描繪了對生命義無反顧的不悔追求。詩句風格清新淡雅、凝練樸實,潤物無聲地熨帖讀者心靈,兼具教化意義。

  “遠方在哪裡?風前面是風,道路後面還是道路”這種看似永無盡頭的追逐,猶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卻時刻滾落的那顆巨石。於是,在這樣一個現實胚胎中,分化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然而,不論樂觀主義者,即使悲觀消極如川端康成,依舊以一顆赤子之心珍愛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對如斯其修遠兮的追求,我們又應該秉持怎樣的態度?

  飄撒在石縫中的樹種,咬定青山、吸風飲露,幾經寒暑、幾度春秋,長成了遒勁蔥鬱的大樹;秋風過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來,又萋萋綠染了大地,於是歲歲枯榮,生生不息;失了雙腳的鴨子,一個似乎應該遺棄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飛翔贏得了它的美麗和尊嚴……自然萬物蓬勃生意,優勝劣汰,以其頑強展示其不容褻瀆的尊貴。汪國真則淡淡言明:不論是否成功,選擇遠方,就只往前追尋;不論是否獲得,選擇愛情,就只往前追尋;不論艱辛與否,選擇奮鬥,就往前追尋;不論難過與否,選擇未來,就只往前追尋。那麼,在我的世界中,還有什麼理由不義無反顧地追我所求呢?

  當生命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頂,將我們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與其被動畏懼退縮,不如主動地奮起搏鬥,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裡,曾經的我們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許抱怨不平,但當回首往事時,也許卻如普希金般,將過去的一切視為親切的懷念。我們義無反顧的追求,需要的是一個作為後盾的堅定信念——熱愛生命。這信念是對生活的一種體會、一個態度:讓生命璀璨如紅日、剛勁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燭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標,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個人消磨時光,自暴自棄,那麼他的人生也將跟著裹足不前,其活著的便是具軀殼。而懷揣信念,便就帶上了希望,暈染了快樂。那麼,活著,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爭中燦爛,挫折中完整。

  奮鬥是源於對生命的熱愛,對所有的瞬間與長久的珍視。熱愛,不僅是這樣至死方休的情感,還有對生命的充分利用和無悔奉獻。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僅僅是純淨湛藍的天空和靜美幽香的風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風雪雨和荊棘攔路。但“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會相信“只要願意去做,人,無所不通”。縱然理論付諸實踐總差一步距離,但我將不懈努力。不論愛情,不論事業,不論未來,不論奮鬥歷程,我將秉持堅定的信念、做好面對困難的準備、鼓起百折不撓的勇氣,追我所求、義無反顧。那麼,總算是不辜負生命,總算無愧於生命的價值。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3

  生活有時對某些人也許是不公平的,但生活卻永遠在自己的手中掌握著,那麼放棄和堅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當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蕪人煙的荒野上,當沒有食物和水源,當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這樣的殘酷遭遇是讓任何一個人都無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獨自一人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荒野裡時,他面對的是飢餓,是疼痛,是種種生與死的考驗。“我該如何走下去?”這句話他無數遍的在心裡問自己。但當他面對與他同樣遭遇的狼時,他也沒有放棄自己對生命的追求,最終他戰勝了狼,也戰勝了他自己,他贏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機會!

  當我看到主人公面對不公平的遭遇時,卻始終堅持不曾放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偉大和意志的堅強!當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線,萬念俱灰時,卻始終堅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堅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這樣嗎,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或逃避或面對,不同的選擇不同的結果。就像主人公一樣如果他放棄,很簡單,被那條餓狼吃掉,生命也就從此終結,堅守了一輩子的信念終究是放棄了,那麼他的一生都將因放棄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卻“傻傻的”“傻傻的”堅持著,因為他相信,生命的偉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別樣燦爛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長度是無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續,但是隻要生命沒有結束,危險就無處不在,我們不可以阻擋危險的發生,但我們可以用鐵一般的意志去與它抗衡,直到勝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盡頭

  讀到書的結尾,我合上書又一遍重溫書名“熱愛生命”,這簡單的四個字,它帶給我的不僅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為有了生命而豐富,生命也因為有了生活中的各種問題而精彩!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比電視劇情節還豐富的經歷連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謝生命,給了我打敗困難的機會;我感謝生命,讓我擁有超乎他人的“優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從泥潭裡爬起,無論在任何困境下樂觀堅強的我總會找到勝利的出口,尋找那屬於我應得到的快樂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鷹,不懼電閃和雷鳴;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懼風雨和阻擋!

  感謝生命,享受人生,為你的堅強喝彩!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4

  這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名作,熱愛生命這四個字似乎很容易脫口而出,真正完全實踐的,是不容易的。

  一個爬行的病人,一隻跛行的病狼,兩個生靈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軀體——這樣的境況,活著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尋覓著夥伴比爾的痕跡,心中有一個念頭,就是比爾沒有放棄自己。漿果,燈心草,用來充飢,在身體極度衰弱之際,還不忘數火柴,捉松雞,捕魚,同時還與棕熊等抗爭。直到發現病狼,找到一種相互支撐的力量。當疲倦將意識淹沒,憑著某種奇怪的心靈法術,也要反抗。他最後戰勝病狼,獲得勝利。作為一個人,其實已經拋棄了,不願在掙扎拼搏了,唯獨身體的生命不願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著才擁有了真正的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臨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現危機的時候,人有一種本能的求生,無限的湧現出來。這種體驗只有親身經歷過,無法想象。當我身體瘦骨嶙峋,疼痛難忍,生命即將枯萎之時,在不能堅持,又不甘願放棄,我還是挺過了這一關,因為,活著,哪怕一分鐘,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川地震,無數的生命被掩埋在廢墟之下,那牙牙學語的孩子,還未學會生命二字,就剝奪了生命;那學前班的孩子,還在練習人生的比劃,就終止了人生;那還未舉辦婚禮,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課,就被地震奪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現的生命奇蹟,又是讓人感慨萬千,生命以最高價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苦難,苦難是一所大學,主要從中學到什麼。感恩,珍惜,熱愛生命。泰戈爾有一句詩,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萬物之中為此長存,活著,並經歷苦痛,能做到這一點,便是勝利,即使這場賭博已不再金光燦燦。詩人食指寫道———我能頑強的活著,屢經挫敗,決不輕從,活到現在,就是因為,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蒼茫時,總得有條路要走,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筆去找——拿起手中的筆,我記錄著生活的每一天,當看到文字變成鉛字時,心裡是無限的欣慰。天空沒有鳥的痕跡,我已經飛過——只有懂得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愛整個世界。經歷過諸多的坎坷,我又迎來了生命的春天,親情無時不刻的滋潤,社會溫暖的關懷,還有朋友的支援。坐在輪椅上,我像一株綠色的風信子,在春風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與天地同存,日月共輝!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5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透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不過,當我面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為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知道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麼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為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為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為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裡,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面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著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而另一個一定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後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起化險為夷。但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面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援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為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考慮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為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行為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該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理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6

  今日我讀完了《熱愛生命》這本充滿鬥志的書,“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他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魚來維持生命。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殊死搏鬥。最終體力不支而在地上艱難地蠕動著向前。他靠著求生的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期望,最終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應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應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應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此刻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僅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7

  今日,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經過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我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十分熱愛生命的情感。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認為生命只可是是肉體包含的軀殼罷了,支配著人類的思想、意志、行動,而卻沒有認識到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失去它就等於失去一切的一切。許多人都受著肉體的支配,如行屍走肉般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暗處,受外界壓力、生存困惑著、煎熬著,折磨著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記生命的可貴。

  在學習中,我通常認為學習只可是是為他人學習,而忘記了學習的本質,被動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學習是為自我的靈魂和生命更加充實,乃至於更加豐富精彩。時常想放棄學業,可是生命讓我繼續下去,不放棄追求科學的心理。

  那些放棄生命的人們啊,在活著的時候,一味的追求肉體上的享樂,而忘記生命已向你發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毀滅、消亡。著名藝人張國榮、陳琳放棄他們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負重過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這些人都沒有看到自我軀殼下的靈魂,只被那簡單的理由而迷惑著,不懂得熱愛生命的人,就彷彿失去了靈魂,被那肉體和大腦支配著,從事著一些不被生命眷顧的事業。

  還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顧生命的反對,吸菸、酗酒、賭博、吸毒等等一些陋習,摧殘著寶貴的生命,使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而在夕陽紅中那些白髮蒼蒼的老人們,他們是多麼的熱愛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歡樂幸福,為別人著想,並且善良、和睦的與別人生活,他們的生命是高尚的、純潔的,他們的心是晶瑩透亮,閃閃發光的。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的肉體與靈魂充分結合並且昇華。每個人都要有著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8

  有一個文學家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句話正應驗在《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上。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並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十分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現了人對生命的酷愛如何幫一個人戰勝了死亡;儘管病餓交加,儘管是多麼的筋疲力盡,但仍然徒手搏鬥中把緊跟在後面的一隻餓狼制服了,並且經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最終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慘的故事,生動地展現了人類的偉大和堅強。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也會堅強起來。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都要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麼你將永遠不會逃出困難這個圈套。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到達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所以,應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僅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

  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著解脫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累累,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生死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我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我們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總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們總該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吧

  生命,人生,一個永恆的話題!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29

  第一段主要詮釋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在有金錢、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詩人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有了目標,就去奮鬥,這個風雨兼程的過程才算是成功。我們人人應當去體驗去追求這個過程,僅有一如既往的堅持這個過程,才會有好的結果。

  第二段主要說的是感情。既然鍾情於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誠。敢愛敢恨,做真實的自我,這也正貼合此刻的倡導。

  第三段是講得奮鬥。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顧後,僅有去奮鬥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們一些大城市裡已經是稀缺資源了,真是因為少了這個資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們不願去奮鬥,因為不用奮鬥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奮鬥。

  第四段談了未來。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這個與此刻的步調是一致的,我們看到各種媒體、朋友圈裡不都是在傳播過好當下嗎?確實是這樣,僅有我們腳踏實地的過好當下的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才是對生命的無比熱愛。

  這首詩,我此刻讀起來,感覺簡單易懂,是一首雞湯勵志的詩歌,各個年齡段都適合閱讀,並且讀完,使得自我熱血沸騰,年輕人讀完會有一種我就應當這樣做的感覺,年長的人讀完會感覺繼續這樣做,我還很年輕。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貴,期望用各種方式珍視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體會對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間。餘生不足,以汪國真的這首《熱愛生命》共勉。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30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可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僅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兇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之後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終,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期望,他最終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令我十分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當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我期望,總是讓自我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我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熱愛生命》讀後感 篇31

  有一個文學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上。我最近讀完了這本書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本書主要是說2個人淘金者迷路了,應對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拋棄了對方,他們都各自求生,他們忍受著飢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們只能吃樹梗和小野果,他們餓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邊緣掙扎,可是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運。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壓倒一切的力量擠壓著他們,正在殘忍地擺出得意的威風來摧殘他們。這些孤獨者在無情的荒野上號啕大哭。他們為何而哭?是為了世界的冷酷?是為了夥伴的無情?是為了現實的殘酷?他們起初深深的痛恨這個世界。可他們不久就意識到自我的想法是錯的。在困難時,在寂寞時,在無助時,即將面隊死神時,想到了溫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歡樂與幸福並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而是擁有親情和衣食。

  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只為一個字“吃”。他們為了這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事而拋棄了一切。他放下了黃金,放下了榮華富貴,放下了他以後能夠享受的一切。他們在飢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們把飯菜和溫暖當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雖說不上是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無憂,自我還常常浪費食物,還挑食,如果把我不愛吃的食物給那些窮苦的人,那他們必須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個物體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罷了:驚雷雖雄偉、花兒雖美麗、歌聲雖悅耳……但總是那樣的短暫。生命也如此,它雖然賦予我們活力,可也會像過眼雲煙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裡去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魚我所欲也》中的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之則死。生命是那樣的脆弱,有時還沒來得及體驗生活的樂趣時,生命就飛馳而過了。所以我們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讓生命的活力迸發著無窮的活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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