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後感800字

熱愛生命讀後感800字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創作的中篇小說,首次發表於1907年。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熱愛生命讀後感1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悲壯的故事: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種怎樣近乎殘忍的惡劣條件啊!寒冷、飢餓、傷病、惡獸,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這種環境下,主人公不為別的,只為生存,只為能夠在這生死考驗中堅強地活下來。所以,能活下來,就是生命最大的饋贈。

  那是一種怎樣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為同伴所棄,他極度虛弱,疲倦和孤獨,外界物質上存在的困境是那麼的巨大,一切看起來他必死無疑,但是他沒有選擇放棄,他“極其小心地讓自己鎮靜下去,剛強地打起精神”,他“憑著一種奇怪的心靈作用,另外找到一絲毅力,更堅強地划著”。他,一次次掙扎,意識漸漸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沒有不見,那種奇怪的心靈作用應該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頭吧!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閃爍著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麼?確實沒有經歷過生死抉擇的人是難於深切體會的,但是傑克·倫敦用粗獷豪放的筆觸讓我們身臨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張力和堅韌,人性在生與死的那一剎那綻放全部的光彩!

  熱愛生命!簡單的四個字卻凝聚著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說開頭說的:“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活過並經歷痛苦/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即使輸掉了最後的東西。”

  生命重在熱愛的過程,因為結果都已註定,我們無法把握死神來臨的時刻,但是我們還是能夠熱愛當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慚愧,我們都不斷的向生命的終點走去,一路上卻喋喋不休地抱怨東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時,我們錯過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熱愛生命吧,只為生命中的無限綺麗風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種美。

  熱愛生命讀後感2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透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3

  有個文學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上。我最近讀完了這本書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本書主要是說2個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對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拋棄了對方,他們都各自求生,他們忍受著飢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們只能吃樹梗和小野果,他們餓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邊緣掙扎,但是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運。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壓倒一切的力量擠壓著他們,正在殘忍地擺出得意的威風來摧殘他們。這些孤獨者在無情的荒野上號啕大哭。他們為何而哭?是為了世界的冷酷?是為了夥伴的無情?是為了現實的殘酷?他們起初深深的痛恨這個世界。可他們不久就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是錯的。在困難時,在寂寞時,在無助時,即將面隊死神時,想到了溫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樂與幸福並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而是擁有親情和衣食。

  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只為一個字“吃”。他們為了這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事而拋棄了一切。他放下了黃金,放下了榮華富貴,放下了他以後能夠享受的一切。他們在飢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們把飯菜和溫暖當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雖說不上是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無憂,自己還常常浪費食物,還挑食,如果把我不愛吃的食物給那些窮苦的人,那他們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個物體只不過是它的一位客人罷了:驚雷雖雄偉、花兒雖美麗、歌聲雖悅耳……但總是那樣的短暫。生命也如此,它雖然賦予我們活力,可也會像過眼雲煙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裡去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魚我所欲也》中的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之則死。生命是那樣的脆弱,有時還沒來得及體驗生活的樂趣時,生命就飛馳而過了。所以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讓生命的活力迸發著無窮的活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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