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後感

重返狼群讀後感

  《重返狼群》中,李微漪精心飼養格林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下面是瑞文小編為你整理的重返狼群讀後感,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重返狼群讀後感

  “嗚——”一聲聲狼嚎滲入人心,那嚎中帶著呼喚,帶著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讀了《重返狼群》這本書,我彷彿變成了作者李微漪,在遼闊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邊,我們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人與動物就這樣和諧共處。我以前不太喜歡讀書,可自從看了《重返狼群》後,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開始了大量、瘋狂的閱讀。我讀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讀了所有關於“狼”的圖書:《狼圖騰》、《小狼小狼》、《狼王夢》……為了繼續閱讀,只要是關於動物的書籍,我就通通“吃”掉,無論是《西頓動物記》,還是沈石溪寫的《激情動物小說系列》,我都讀了個遍,可是《重返狼群》還是我的最愛。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開始尋找我自己的個人品牌。

  小時候我看的《狼外婆》、《三隻小豬》都描寫了狼的兇狠、貪婪,給我的印象狼就是無惡不赦的壞蛋,可是誰又能看透狼的內心呢?當我讀到狼之柔情這部分的時候,我的思想徹底被顛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時候,小狼格林寸步不離獒場,沒出去獵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沒填飽,卻把好不容易得來的存糧給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烈、純粹、捨身忘我、不離不棄,狼能做到這一點,有些人類未必能夠做到。狼懂得知恩圖報,哪怕是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時會偷吃牧人的家畜,換個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無奈之中被逼出來的嗎?由於人類的肆意捕殺,草原上的野生動物幾乎都滅絕了,狼不去偷家畜,難道還要讓自己的兒女餓死嗎?就像《狼圖騰》中的小狼,寧死不屈!我們要學習狼的尊嚴,士可殺,不可辱!

  小狼格林剛來到獒場的前幾天,因為他是另類,受到藏獒群體的驅逐和欺負。可格林呢?他像個忍辱負重的戰士,在獒場的旁邊用了整整三天時間挖了一個一米深的洞,趴在洞裡等待時機。每天中午,工人會端上一盆水供藏獒們散熱,水,對藏獒來說,猶如救命甘露。這條生命線格林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格林從洞裡猛地鑽出,一下子將水盆掀翻,等藏獒們跑來,已是一個空盆。一會兒,格林又在這個藏獒上面咬一口,那個下面抓一把,整天陰魂不散地糾纏著藏獒們,報仇時間到!嘿嘿,最後藏獒們不得不承認了格林的存在,還和他們結成了獒兄狼弟。最終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膽量。成大器者必須具備的鬥爭精神……

  每每讀到《重返狼群》的最後,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離的時候,我都會流著眼淚把書輕輕釦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讀完一遍,我總會閉上眼睛,對格林說:“謝謝你,給我指的路,讓我愛上了讀書!謝謝你,送給我人生的座右銘:”勇敢、聰慧、孝心、尊嚴“。

  篇二:重返狼群讀後感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著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

  “終於讀完了。”我嘆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為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溫順,溫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裡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群。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篇三:重返狼群讀後感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裡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透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蹟,也許我的身體裡住著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去若爾蓋草原,趁著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

  篇四:重返狼群讀後感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隻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於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象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隻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裡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準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後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裡暖在心裡,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隻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麼感人啊!最後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群,放歸到了屬於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裡想為什麼這麼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說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群羊後面吃草嗎?有些人說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著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說:“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著對朋友說:“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裡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麼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麼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著一身狼皮,嘴裡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說到這裡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溫暖舒適,可這也是屬於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篇五:重返狼群讀後感

  《重返狼群》這本厚厚的書我已經讀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潑淘氣深深印在了我的腦海裡。《狼圖騰》的作者姜戎在序言裡說他已經精讀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讀,可見這本書是多麼的有趣。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畫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誤食牙膏的樣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傷的樣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筆寫出了生動有趣的畫面,讓我在讀這本書時感覺當時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認獒作“父”,跟藏獒“皇帝”親密無間的樣子讓我的心裡一陣溫暖,當自家藏獒與其他場子的藏獒血戰時,小狼格林被關在鐵籠子裡,不惜用自己的身體去撞擊鐵籠子,導致頭上從此多出了個“天眼”……

  我永遠忘不了小狼格林與李微漪分手的時候,淒厲的北風吹過,在潔白的若爾蓋大草原上,沒有幾個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跡中隱藏著多少故事……

  我也推薦大家讀一讀《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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