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散文《依稀過去》

抒情散文《依稀過去》

  明天我又要從西安返回綏德了。其實每年也只回去一兩次而已。其實路程就5個小時而已。用一個“又”字,或許你可以感受到我的心情。因為每次出發或者歸去,我都頗有感想。

  一年又結束了,一年又開始了。在這樣的交集時刻,往往會讓我回憶過去。而這一切,我只能用“依稀”二字形容。

  最近的兩年,我感覺“生老病死”這個詞對於我來說頗有體會。前兩年奶奶去世,去年外公去世。然而時常讓我感慨不能的是兩位與我關係不密切的同齡人。

  第一位是我鄰居。我在一個叫海溝的村莊長大。他是我的鄰居,叫馬亞雄。當和熟悉他的人議論他的時候,我們都會感覺他的人生充滿“喜劇”性。能帶給我們笑。可是我現在想想,對於他來說,真的是“悲劇”。事實上,他也是以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的。

  他出生剛會走路的時候,就掉進茅廁。要不是另一位鄰居叔叔碰巧上廁所,他就肯定被淹死了。大家知道農村的茅廁很深,比較大。這就是他“戲劇”人生的開始。

  我清晰的記得,吵架的時候,很多同齡人拿這個來刺激他。往往非常管用。讓他面紅耳赤,不知所措。( cnfla:www.cnfla.com )

  他本身長的也很“喜劇”。明明是中國人,卻長的和非洲人似得。黑黑的,壯壯的。我媽還經常對他說:“你跟煤窯裡出來的吧。”和他相比,我倒是出奇的白。

  再長大些的時候,他有一次從窯洞的房簷上摔了下來。坐在院子,而不是趴著,耳朵裡出了血,但是卻沒事。

  還有一次他在樹上摘杏,我就在旁邊。樹枝突然折了,他就像石頭一樣,掉下樹。最悲哀的是樹就長在山崖邊。

  我清楚的記得,我看到他倒在下面一動不動,耳朵出血,無知覺。我就傻了。急忙奔回去,叫了他爸爸。他爸爸哭了抱起他,抖道:“亞雄!亞雄!”不停的叫。然後就抱回了家。

  兩天過後,我又看見他了。所以我們姊妹仨說他是打不死的螳螂。其實我對他有一種愧疚感。我想這是我經常想起他的原因。也是敬佩他的原因。

  如果我沒有記錯那應該是小學2年級的時候。我應該是9歲吧。他比我還小1歲。有一次在河對面,我們走到一塊花生地。他跟我說:“這花生是我爺爺種的。你隨便吃。”

  當時是夏天吧。花生並沒有熟。我雖然知道,卻也試著挖開找花生。花生沒有吃著,毀了十幾棵花生苗子。

  當我們第二天到學校時候。老師叫我呢。這個老師是女老師,當時在我眼裡是非常兇的。因為我學習一塌糊塗。是哪種經常被打的物件。見到老師都感覺脊背發涼。

  當老師問我:“知道那是誰家的花生嗎?”我說:“亞雄爺爺家的。”

  同時我也吃驚,老師怎麼會知道。當老師說是她家的花生的時候,我就傻眼了。我記得她給了我兩個耳光,當時心裡別提有多害怕了。老師責問我“拔了多少?”

  我隨便說了數字。之後亞雄也被叫了出來。當老師問他:“你拔了多少棵?”

  他說:“沒有。”

  老師打了一個耳光。再次問:“到底拔了沒有?不要倔強!”他依然斬釘截鐵的說:“沒有拔!”

  老師轉頭問我:“他拔了沒有?”我遲疑了一下說:“拔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說謊。可能是因為害怕,可能想找個墊背的,也或許是不想一個人出醜。當時全班的同學都看著。

  老師火冒三丈。伸手就是幾個響亮的耳光。打的他直捂著臉。打完老師再次嚴厲問:“到底拔沒有拔!”

  他沒有哭,還是堅持說:“真沒有!”接下來發生事,讓我沒有想到。老師揮著手,左一個耳光,右一個耳光,啪啪的扇在他的臉上。至少十幾個耳光吧。再次嚴厲問道:“拔沒拔。承認了就放過去。”

  他流淚依然道:“沒有”。又是耳光聲。我偷偷看到他鼻血都出來了,黑臉都泛著紅腫。最後我回到座位了。他被罰站到教室外,直到下午放學。

  這件事對我刺激蠻大的。我相信對他也是。自從那以後,我和他不如以前那麼好了。但是我們畢竟小,這件事不到半年就過去了。

  我們又到一起玩了。還有一次我和他,還有村裡一個女孩去挖一種中藥材。那時候村裡人都挖。在一個山坡上,他在上面挖,我在他下面挖。不知道怎麼的,我一下子鋤頭砍到了他的肩膀上。

  頓時他血的往出冒,都能看到肩膀的骨頭,那片肉也了起來。那女孩趕緊撕衣服,綁著肩膀,又給流血的地方,撒上乾淨的泥土止血。

  回去之後,我告訴母親。母親趕緊提了雞蛋去看了。後來不久傷好了。但是讓觸動的是,被我砍了那麼深的口子。一路往回走,他沒有哭,也沒有叫。我現在想想,這對於一個十一二歲孩子,是什麼念。

  他還有更讓人不解的事情呢。誰家死人了,下葬後。他在夜裡就去墳堆上吃東西,喝酒。喝醉之後滿山打滾,大叫。這樣做村裡的人極其討厭。為此他父親用繩子抽他。

  他確實是山裡人。像山一樣,平時話不多。但是堅韌,無畏。從不懼怕鬼神。而我小時,看鬼片看的多了,就會害怕。夜裡上廁所,都得找人跟著。村裡的老人說他:“魂福重。”所以不怕。

  關於他還有一件事值得一說。這件事的發生,我沒有親眼見。好像就是前幾年的事情。我已經在大學了。我是聽我母親說的。

  他放羊,不注意,羊吃了我鄰居叔叔家的莊稼。這個叔叔就是我上面提到過的,把他從茅廁裡救上來的那個叔叔。他姓王,是我的本家叔叔。脾氣極其不好。

  這個叔叔就到他家訓話。嚷嚷著要賠。他坐在灶火旁一動不動的聽著。我那個得理不饒人的叔叔,說個沒完。我都可以想象他當時指著鼻子,大門指責和批評是怎麼樣的情景。

  亞雄的爸爸,氣不過來。站起大聲罵他:“你給老子一天光惹事。人家來了。你給人家賠。沒腦子!”總之就是這樣的一類話。

  亞雄聽了,突然抓起灶臺上的菜刀,手起刀落,砍在自己手上。血的流,手指都快斷了。他大聲道:“這樣行了吧。我陪給你!”。

  當我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震驚了。那是得有多大的憋屈才會那樣啊。

  回想一下。也是的'。他從小家裡窮。父母都是農民。做錯事,動不動就打。小學畢業十幾歲就開始打工,務農。受的苦和大人一樣。

  我媽常說我:“人家亞雄,一天能幹的活,是你的10倍。你就是軟軟。還是好好學習,靠腦力吃飯吧。”

  在家不得好,在外打工不得好,受外人氣的時候,家人還不向著他。他如何能好受。

  後來勉強治好了手。他又去打工了。因為哥哥結婚,家裡欠了好幾萬貸款。我記得我們家借給他們家錢了。我還跟我爸說,一定不要去要這個錢。

  出去打工的地方在陝北府谷,是工地上的活。一天他接到哥哥電話。說他開車撞死人了。我不知道亞雄聽了是怎麼回覆自己的哥哥的。總之一定是很無助。我自己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訊息時候,我是深深的嘆息。禍不單行啊。本來家庭困難,哥哥貸款娶婦,婦還是有心臟病。現在又哥哥開貨車把人撞死了。真是雪上加霜!

  聽說他和老闆提前結了點工資,買了喝酒。然後在黃河裡游泳。最後給淹死了。那時候的他,不到25歲!

  我聽到他淹死了的訊息。半天說不出話,眼睛和鼻子都是酸澀難忍。因為在我看來,他不可能被淹死。整個村裡,他都是水裡的高手。一個猛子扎到水裡,他可以遊十幾米不露頭。憋氣也是高手。夏天我們幾乎天天泡在河裡。怎麼可能淹死。是自己想找死而已。這就是為什麼我說他是自殺的。

  他是累了,他是覺得沒有希望了。所以才這樣的。這是他的悲劇,這是整個農村“粗放式”的悲劇。

  我覺得現在很多農民工,因為要工資,鬧出很多悲劇。可能城裡人會笑。覺得他們笨。為什麼不找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我想說的是,他不懂法。有時候農村人會覺得跟法沾邊,沒有好事。有時候想找,也不知道去哪找。你得找人,你得找關係,你得懂。可是他們什麼都不懂。

  但是他們懂,開發商肯定比他們有關係,比他們懂法。所以法律是屬於懂法律的人的特權,法律有時候鍾愛於溺愛它的人。而農民工,農村人從來不會溺愛法律。這是一種不對等的較量,結果可想而知。

  還有一個女孩,我這幾天也想起了。就是我的小學同桌。她的名字和我姐姐名字是一樣的,叫王瑞。

  我第一次告訴她。她以為我是騙她呢。她留著短髮,很開朗的一個女孩。也很熱情。我有不會的作業,經常抄她的。

  小學畢業,初中我們還在一個學校。但是不在一個班裡。她是重點班,我是普通班。

  有一次我在體育場見到她。我們簡單的聊了幾句。我問她:“在這幹什麼?”她指了指操場踢球的同學道:“看我們班同學踢球。”

  她問我:“現在還經常回農村嗎?”因為我小學時候,隔一段時候,還回去農村。比如幫家裡種地之類的。我說:“現在不回去了。山地都造林了。”我記得她比較喜歡聽農村的事情。掏鳥啊,抓魚啊之類的。

  那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見過,算是老同學的永別吧。

  沒過幾天突然就聽說她得了腦瘤。到西安去治療了。可是好像治療不好。又拉回來了。沒有過幾天就死了。那時候我才初一。是第一次聽到同學死了。

  我壓根沒有想過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都很年輕。我們才十幾歲。

  她的死對我影響也很大。可是沒有人知道。從那時候起我就在思考人生到底為什麼而活。也估計是那時候起開始有了杞人憂天的性格。

  後來我發覺最純粹的東西,可能就是知識,可能就是探索。不會讓你感覺勾心鬥角,不會讓你感覺社會怎麼了,別人怎麼了。這是屬於你的世界。無論是什麼,都好像能吸引我。去看看,去摸摸,好像我不去,萬一哪天就看不到了。摸不到了。

  現在每天都看著很多新聞。什麼地震,什麼飛機失事,什麼恐怖分子,什麼戰爭。都是在說死人。都是在說人道。我不知道我會變的更敏感,還是麻木。

  但就像臧克家在詩歌裡說的。“我從不說過去是個謊。”對我也是。我好像清楚的記得過去很多。事實上很模糊了。但是這樣的依稀,這樣的模糊,深刻的影響了我。

  明天回家,我或許會回農村去走一圈。不知道又會看到什麼。我不知道。

  依稀過去,過去依稀。面對依稀過去,現在我只能唏噓不已。平淡或者不平淡,與我來說,都是好的吧。

  正如我給自己寫的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自愚自樂,自誇自長。路漫漫於天下人同遊,天人地與陰陽求一。哪管他昏天黑地舍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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