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後感範文8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範文8篇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接下來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熱愛生命》讀後感1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讚歌,有著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並且敢於勝利。正如這部小說開篇的那首詩一樣:“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活過並經歷痛苦,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即使輸掉了最後的賭資。”

  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己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熱愛生命,就要學會解決困難,並且要敢於勝利!活著,就要經歷痛苦,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艱難、失意和挫折;活著,也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阻力,因為人生的道路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灑滿陽光、鋪滿鮮花的道路永遠只是人生的一種美好祈願。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轟轟烈烈,成就一番事業,在生活中就要學會堅強,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辜負生命的重託,才能對得起生命的流程。

  《熱愛生命》讀後感2

  今天,我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它的作者是傑克·倫敦,寫的是一個淘金的人北部荒原與大棕熊、野狼等搏鬥,並以為數不多的食物堅持著生存,終於爬到了沙灘,被捕鯨船的人救了,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讀完這本書,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為他珍惜熱愛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裡,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麼的堅強。而我們今天的社會,卻有一些人面對一些挫折或因為一點兒芝麻綠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殺,跳樓,自虐……這些人是多麼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為他們沒有主人公那樣頑強的意志,沒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氣,沒有頑強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精神,他們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點困難就放棄,這些人的生命是輕如鴻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熱愛生命,堅強不屈的精神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要珍惜、珍愛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難與挫折勇於面對,不要退縮,要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熱愛生命》讀後感3

  在金筆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地《熱愛生命》。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遊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如果你無視時間,閒置時間,那麼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麼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說:“哪裡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4

  幾個月前,媽媽給我買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我一開啟書,立刻就被這本書吸引住了。

  這本書一共講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馬丁。伊登》六個故事。其中,我對《熱愛生命》、《墨西哥人》記憶最深。

  《熱愛生命》講了兩個人在一次淘金中幾乎輸掉了所有的本錢,當他們穿越大山谷時,後面的那個人扭傷了腳,而比爾不顧同伴,走了。但後面的人熱愛生命,堅持往前走,最終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爾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講了利威拉為了革命事業,受盡了折磨後,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級拳手丹尼比賽,為了革命事業和生命,他打敗了丹尼。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到了比爾的自私,他不顧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兩秒鐘內就咬死了一隻獵犬。我感受到了老闆的見錢眼開,他在湯姆有錢時對湯姆點頭哈腰,在湯姆沒錢時卻連一塊牛排也不肯給。我感受到了湯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塊牛排的力氣就可以打敗比他年輕許多的桑德爾。我感受到了馬丁伊登寫作能力高超他靠寫作從一個窮光蛋成為了一個富翁。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要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5

  曾經有人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上。讀了這部小說後,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卻又是艱難而緩慢的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與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終於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因此,面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讓我們永遠熱愛偉大的、頑強的生命;讓生命之樹常青。

  《熱愛生命》讀後感6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裡。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鬥。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7

  本文講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終頑強的活下來的故事。

  讀完這篇文章,我突然對這個淘金者肅然起敬,我讀出了人的偉大。淘金者能從奄奄一息到活下來,並且周圍是一片荒原,還有一隻病狼。面對如此艱難的環境。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著自身頑強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麼在雙膝上的褲子磨破之後,在那隻病狼的窮追不捨之後,在雙膝上的肉都磨爛之後,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隻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讚頌了人的偉大,從這位淘金者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瀕臨死亡的人,完全是憑著意志與意識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對於他的種種考驗,最終活下來的一個崇高的偉大的形象。這篇課文表面上是寫人與狼的搏鬥,但實際上是寫人與自然的搏鬥,生與死的搏鬥。目的就是主題,就是為了突出人的偉大。

  我很佩服這位淘金者,同時也很同情他。他與自己的好朋友比爾共同來到這,但是為了那袋金子,比爾出賣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賣,那該是一種什麼樣的痛苦,一種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爾的遺骸的時侯,他卻不願意去吮吸它們來獲得生存的權利,說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視友情,同時也表現出在利益面前,人內心深處的陰暗面。

  讀完這篇課文,我明白了我們應該樹立保護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識,不應該隨變去賤塌它們。為了讓這個世界更加充滿生機與活力,請你們多多保護它們吧!因為,每一種生物都有生的權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與人一樣。作文

  《熱愛生命》讀後感8

  前幾天,我讀了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篇中篇小說。這是一篇用粗獷的筆觸描寫的悲涼故事。

  這篇中篇小說講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拋棄在深山老林。

  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將來臨,再加上身上的小傷,他已經快支撐不住了。而這時,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沒了。

  就在這飢寒交迫之時,他發現了有一頭病狼一直沿著血跡跟著他。最終,兩個已經快不行了的生命為了生存,打了起來……

  淘金者贏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嚨……

  他放下了尊嚴,喝了它的血。

  我想,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這樣的道理:

  無論在什麼時候,生命永遠都是最寶貴的。為了它,我們應該學會“取捨”。在絕境時,為了儲存生命,我們應該放下幸福,放下尊嚴,放下名利,放下金錢……

  這讓我想起了以前讀過的另一個故事,是說一個農夫在山上砍柴時把腿夾在了樹縫裡,怎麼也拔不出來,最後他選擇了砍腿逃生……

  其實,在生命中,我們處處都要面臨舍取,我們不可能可以同時獲得多樣自己理想中的東西,我們要分清什麼最好,什麼最重要,什麼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則到頭來什麼也得不到。

  只有這樣,我們的生命才會成功,才更加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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