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視角下對微博信任場域的相關分析論文

社會學視角下對微博信任場域的相關分析論文

  【摘 要】 本文闡述了微博信任場域的特點,分析了微博信任場域的相關問題,提出了改善微博信任場域的途徑。指出,構建微博信任需要使個體身份透明,表現為網路實名制;需要完善法規管理,加強監管力度;需要強化媒體引導,改善傳播環境;需要提升技術水平,提升傳播意識。

  【關鍵詞】 微博;信任場域;問題;改善途徑

  伴隨著網際網路科技的不斷髮展,網路逐漸浸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大領域。在中國,微博作為基於迅猛的網路化趨勢的社交媒體代表,表現出“病毒式”的發展態勢。前谷歌全球副總裁、現任創新工場董事長兼CEO的李開復這樣說過:“如果在微博上你有1000個粉絲,就相當於辦了一份內部刊物;如果粉絲達到10萬,你的聲音就會象全國報紙的頭條一樣有影響力。”他甚至斷言:“微博,改變一切。”一方面,由於它的使用零門檻從而改變了輿論發起的根源,每一個人都可以是一個通訊社,微博成了資訊量最大的傳播載體和殺傷力最強的輿論載體。另一方面,微博中資訊傳播的速度無人能及,其特有的病毒傳播模式可以使一條來自普通草根的新聞被迅速傳遞給任何人。[1]正是由於微博這種特殊的交往方式,它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互動模式與人際關係,從而導致了人們之間信任關係的變化。

  一、微博信任場域的特點

  微博,作為一種迅速擴張的虛擬社群,它是網民或者更具體地稱之為“微客”,在網路電子空間中進行頻繁的社會互動交流而形成的具有文化認同的共同體及其活動場所。這種虛擬社群中的信任必然表現出與前工業社會、工業社會、後工業社會這些實體社會所不同的特徵與模式。微博信任場域的特點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微博信任主體和客體身份的多重化

  進入網際網路時代後,中國社會表現出越來越多的現代性元素,現代社會流動性大、開放性強,人們幾乎生活在一個陌生人世界中。現代社會的特徵在網路時代得到了空前強化。以微博為例,在微博中凸顯出信任主體和客體的身份多重化、信任關係複雜化。其一,微博的邊界無限擴大,具有模糊性,其模糊性不僅是空間上的,也是時間上的,它超越了時間和場所的限制,人際互動排斥了身體,而僅是精神上的交往。這種壓縮時空的思想交流深刻改變了信任的主客體身份和信任的發展機制;其二,微博中人際互動具有徹底的符號性和匿名性,在微博中成員的資料由個人自由編寫,因此大多數情況下身份處於匿名狀態,成員可以隨意選擇身份標識,而這種標識也沒有實質意義。成員在微博交往中以符號為中介,“身體缺場”,可以自由表達觀點、發表言論,這種互動的“區域性性”特徵使得信任關係始終處於一種緊張狀態;其三,微博中人際關係鬆散,交流物件具有不確定性,群體流動頻繁,交流過程也具有短暫性的特徵,這就導致了信任主客體身份的不確定、信任關係的暫時性;其四,微博中具有自由、平等、共享等原則,因此信任各方始終處於一種基於意願自由的主體性選擇狀態,信任由此也具有了較大的彈性空間。

  2、微博信任範圍的超時空性

  在傳統的中國社會,社會流動低,信任的範圍和空間一般侷限於“熟人社會圈子”;而現代社會因其社會流動的增加,信任範圍和空間擴大到“陌生人社會圈子”,但這種擴大仍然是有限的,一般很難突破國家的界限。可在網路微博中,由於網際網路的特徵具有開放性和全球性,信任範圍打破了地域的限制,在全球範圍擴充套件,如果技術允許,它可以延伸到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它象徵著“地理學的終結”。因此,我們可以將微博近似地看作一個全球系統,微博發展的過程就是一個全球化過程。有學者認為,時空概念是全球化概念的核心。全球化是這樣一個過程,各種地方場都要受到遠方發生的事件的影響,反之亦然,此時社會關係脫離於具體場所,或者說從具體場所中“抽離”。[2]微博時代改變了人們的生存狀態,進而改變了人們的時空體驗,最終改變了信任的時空範圍。信任時空範圍改變的邏輯起點是“不在場”,微博中“不在場”的狀態,使人們可以在超越現實存在的'虛擬時空中展開自己的想象力,脫離直接現實性,在現存事物不在場的時空中建立信任。首先是時間空虛化,在微博中時間同確定的時間和行動脫離開,人們可以經營不同的時間,包括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其次是空間的空虛化,超越具體時間點的空間範圍在日常生活中的人們頭腦中產生。

  3、微博信任情境的複雜性

  不管是傳統社會還是現代社會,信任多數是在“現實在場”的社會交往中產生的。但在微博中,時空分離的直接後果之一就是抽離化機制,所謂“抽離化”就是“挖出來”,指人們超越時空限制而建立的遠距離的社會關係,[3]因此信任主要產生於“虛擬缺場”之中。所謂“虛擬缺場”就是處於匿名身份的陌生人之間透過非面對面的形式採取一系列的符號進行交往的情境。正因為如此,微博中信任的情境更為複雜,缺場成為微博中人們之間交往的主要情境,而缺場交往的廣泛存在則是“抽離化機制”在微博中進一步發展的直接結果。

  4、微博信任模式的“超普遍主義”

  信任模式的基本含義是“因什麼而信”。費孝通將傳統中國社會稱之為“鄉土中國”,其中包括基於血緣、道德、傳統、禮俗等的社會關係,人們是從熟知中認識和獲得一種個別聯絡;當代社會是生人社會,是基於契約、法律等社會關係,由陌生人形成的一種普遍的聯絡。在《儒教與道教》一書中韋伯將社會信任分成“普遍主義社會信任模式”和“特殊主義社會信任模式”兩種型別,中國傳統社會是特殊主義信任模式,這種信任以親戚關係或親戚式的純粹個人關係為基礎,這種關係是基於儒家倫理規範,要求區別長幼、親疏。而西方社會是普遍主義社會信任模式,這種信任基於西方的新教倫理,它創造了一種超越宗族的普遍聯絡,適用於信仰和倫理生活方式共同體。[4]由於微博的超時空性、匿名性、廣泛性等特點,它形成了一種近乎超越任何限制的普遍的人際聯絡,可以說它是一種比普遍主義社會信任模式更為普遍的社會信任模式。

  5、微博信任結構的符號化

  社會信任結構是信任整體各部分之間的構成方式。微博是一個具有多元價值的、動態的、高度延伸性的虛擬社會,它是一個由符號建構的世界。後現代主義者們普遍主張,作為我們(無論是日常生活中的行動者還是科學研究過程中的研究人員)感覺、意識和言說物件的那些“事物”並非純粹“自然”的或“給定”的;相反,所有作為我們感覺、意識和言說物件的東西以及我們感覺、意識和言說本身都只是一種“符號、話語、文字性”的“實在”,都是由我們所採用的語言符號及相應的話語、文字、理論建構起來的。[5]微博就是一個運用圖片、文字這類符號所建構的一個具有廣泛象徵意義的文化社會,微博中的交流、溝通與互動依據於人們對於符號的操縱,而信任作為一種人類自我意識,在微博中就表現為隱蔽的符號操縱過程。

  二、對微博信任場域的相關反思

  微博,作為一種虛擬社群,它的信任場域較之於實體社會呈現出更多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這種信任場域本身就存在著相關的缺陷及風險:

  1、微博信任場域中身份資訊的缺陷

  微博身份資訊主要指能表明使用者個人身份和社會背景方面的資訊,它包括使用者的姓名、居住地、教育程度、年齡、性別等。有關研究發現,在微博交往中,交往雙方個人資訊的真實程度與使用者對微博交往的信心呈正相關關係。這跟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對“熟人”的信任度最高這一點很相似。信任一個人,可能是基於法律,也可能是基於這個人的信譽和人格。而無論是基於法律或是信譽的信任,都離不開身份資訊。如果對交往物件的私人資訊瞭解越豐富越真實,我們就越容易減少猜忌和懷疑,增加對交往物件的信任。然而,根據前文對於微博信任場域特點的論述可以得知,微博信任主體和客體身份的多重化,催生出微博信任場域中的風險:由於身體的“缺場”使人們實在感下降,特別是微博的匿名性和符號性,這就造成了人們對於信任的社會責任感降低,即使是實名認證的使用者也不例外。微博中交往物件大多是不確定的陌生人,同樣這些陌生人也是出於“缺場”狀態,互動雙方自由選擇,這更進一步地壓縮了人們自身對於他人或者公眾信任的責任感。

  2、微博信任場域中雙方心理的失衡

  信任可以分為施信方與受信方兩個方面。從施信方的立場出發,由施信方造成的信任風險,其主要心理表現在以下幾種:一是發洩心理,例如某些人由於對現實社會不滿而在微博中進行情緒宣洩;二是娛樂心理,例如有些微博使用者抱著遊戲心態進行微博交流,從而忽視了真實性和責任感;三是主導心理,例如一些微博推手為了成為“意見領袖”而進行虛假資訊的傳播。從受信方的立場出發,由受信人引發的信任風險的心理表現為:一是從眾心理,相對於只被小部分人所信任的人和事,微博使用者更傾向於相信被廣泛信任的人和事;二是“選擇性理解”,只接受自己樂於接受的資訊而造成的曲解。施信方由於以上的三種心理就易於做出不利於微博信任的行為,而受信方受上述兩種心理的影響既有可能助長微博信任問題,又有可能間接產生微博信任問題。

  3、微博“把關人”的監管不力

  網站是資訊形成、劃分、甄選、明確的關鍵環節,是資訊的集散地。微博網站是擔任 “把關人”責任的關鍵所在,什麼資訊必須釋出,什麼資訊必須控制,總之微博不是象牙塔,它是現實世界的擴充套件,是現實世界在虛擬空間中的反映。那麼,對於現實世界的管理,也同樣適用於微博。可是,現實的情況不容樂觀,微博把關能力逐漸弱化。究其原因一是資訊海量,二是資訊傳播與更新速度快,三是微博使用者集傳播者與受傳者身份於一體,這些無疑加深了微博監管的難度。

  三、改善微博信任場域的可能性途徑

  如何改善微博信任場域、建構微博信任度是社會學不可迴避的一個課題。米爾斯的“社會學的想象力”告訴我們研究社會現象,既要考慮宏觀方面,也要兼顧微觀方面,但是在社會學層面上的問題探討則更主要的是圍繞宏觀社會層面。因此,改善微博信任場域既有賴於個人的責任感與良好的心態,更重要的是在宏觀社會制度與管理上的建設。

  第二,構建微博信任需要完善法規管理,加強監管力度。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法制發展和完善階段,很多領域還存在“法律真空”,尤其是針對新近出現的事物。有關微博資訊傳播與交流的規制只是在憲法、民法、刑法以及關於網路傳播的規範中有所體現,這種情形就要求儘快出臺微博專門法,要求相關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積極地參與監管。

  第三,構建微博信任需要強化媒體引導,改善傳播環境。隨著微博影響力的逐漸擴大,傳統媒體接連開通官方微博,它們仍然以其積累多年的可靠、權威和真實的形象在社會和國家中起著輿論引導的主要功能,所以媒體在微博傳播資訊過程中應堅守層層把關的操作流程。在社會環境上要開展各種形式的網路道德教育、倡導良好的微博環境。

  第四,構建微博信任需要提升技術水平,提升傳播意識。正如維納在《控制論》中所言:“技術的發展,對善和惡都帶來無限的可能性。”因此,為了構建微博信任,微博開發者與管理者在技術層面上應嚴格把關,掌握資訊監管的主動權。此外,網民素質的提高也是我國網路發展的迫切要求,唯有加強公民自身的道德約束,提高自身社會責任感,微博信任才能透過公眾之手建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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