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生活的三個不可缺少的因素散文

幸福生活的三個不可缺少的因素散文

  巴克萊博士是當代英國愛爾蘭著名的《聖經》註釋學家,他在《花香滿徑》開篇中寫道:“幸福生活有三個不可缺少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

  從這三個因素來看,幸福並不深奧,並非遙不可及,它就存在於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邊,唾手可得。

  一、有希望

  英國首相丘吉爾說過:一個人最大的幸福,就是在他最熱愛的工作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華。在你自己挑選的位置上勤奮工作,總能保持一種健旺的精神。工作著的人最幸福。一個人如果沒事做,總會覺得日子過得很慢,生活空虛。無事最容易生非,生活中清閒的時間越多,生命潛伏的危機越大。

  二、有事做

  一個人如果無所事事的話,日子是非常空虛的。如果從事的是自己感興趣的工作的話,且工作比較有挑戰性,那麼這樣的生活是比較充實的。自己不是最優秀的.,卻一定是努力的,對於每一份任務,都傾盡全力的去做到最好,只因為,對自己接受並從事的工作有一份執著,一份熱愛。

  三、能愛人

  艾青在《關於愛情》中這樣描述:“這個世界,什麼都古老;只有愛情,卻永遠年輕。有了愛情,魚在水中游,鳥在天上飛,黑夜也透明。”有了愛,我們會變得煥發、謙卑、有朝氣;有了愛,生命就有了春天,世界也變得奼紫嫣紅。

  從這三點來看,應該說我們絕大多數人都達了幸福的標準。可是為什麼很多人並沒有感覺到自己生活在幸福之中呢?

  關鍵在於我們的心態。假如雖然有希望,但是希望不太切合實際;雖然有事做,但是是在消極做事,疲於奔命;雖然有愛心,但是愛心過於狹隘。這是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獲得幸福感的。

  幸福是一種主觀態度,關鍵是要達到一個主觀意境,有一個積極向上、開朗豁達、充滿陽光的好心態,遠離功利,遠離市儈,遠離委瑣,遠離勾心鬥角。如果做到了這幾點,幸福就已經環繞在你身邊了!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