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離婚協議書

滄州市離婚協議書

  男方:xx,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市 身份證號碼:

  女方:xx,漢族,xxxx 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市 身份證號碼:

  男方xx與女方xx於xxxx年xx月認識,於xxxx年 xx 月 xx 日在xx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兒子,名xxx。兩人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視權:

  1、兒子xxx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

  2、女方對孩子沒有探視權,如果不遵守約定,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

  1、現金:男方應於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 6.5 萬元給女方,女方手裡的存款歸女方所有。

  2、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其餘財產歸男方。

  四、債務的處理:男女雙方現負債共五萬元,由男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所規定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五萬元給對方。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方:

  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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