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聖人”吳登雲作文900字左右

“白衣聖人”吳登雲作文900字左右

  《歷史的選擇》這本書裡有許多偉大的感人事蹟,但在我的心目中最讓我感動的時代英雄任務是帕米爾高原的“白衣聖人”吳登雲。

  當我開始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先看了看吳登雲的一幅照片。我咋一看感覺沒什麼特殊和讓我驚異的。但是當我進一步的閱讀了解這本書的同時,吳登雲叔叔的偉大和無私深深地打動震撼了我。

  吳登雲叔叔是一位醫生。在1966年的冬天,一位患子宮出血的柯爾克族婦女住進了烏恰縣人民醫院。她臉色蒼白雙眼無神。每挪幾步就一身虛汗。經年輕的醫生吳登雲診斷病人必須馬上輸血治療。然而,只有幾間土坯房的簡陋醫院那裡來的血庫呢?望著奄奄一息的病人,吳登雲決定抽自己的血。300毫升的鮮血緩緩的從吳登雲的體內流入的柯爾克族病人的體內。看到自己的鮮血拯救了垂危的病人,吳登雲覺得太值了。40年來,吳登雲總共無償獻血30多次,總計7000多毫升,相當於一個成年人全身血液的總量。

  我感動,吳登雲叔叔這樣盡責的號醫生,我震撼叔叔寧願犧牲自己也要讓病人健健康康的好起來奉獻精神。還有一件讓我流淚的事兒讓我對吳登雲叔叔十分的崇敬。( )

  1971年12閱1日,牧民買買提明兩歲的兒子在玩耍時不慎掉入火堆。全身50%以上的皮膚燒焦。挽救小生命的關鍵是植皮,孩子完好的皮膚所剩無幾,要植皮,但是又怎麼忍心過多的.取用小孩兒全身那所剩無幾的皮膚呢?

  於是吳登雲決定取自己身上的皮膚為小孩兒植皮。他給自己打上麻藥,他先從自己的大腿上取皮,隨後又在自己的小腿上注射麻藥,果斷下刀。10分鐘後他一共從自己的腿上取下13塊郵票大小的皮膚。接著拖著麻醉的雙腿走上手術檯,把自己的皮膚植到孩子的身上。

  當我讀完這些,心裡感慨萬分。在自己的身上取皮,那他的腿上不就有13個洞嗎?為了拯救小生命寧願取自己身上的皮犧牲自己。吳登雲把自己的一切無私奉獻給了少數民族兄弟,被當地的牧民譽為“白衣聖人”“馬背醫生”。他當選黨的十六大、十七大代表,榮獲了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和白求恩獎章。

  吳登雲的這種無私奉獻、捨己為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我們一定要以吳登云為榜樣為楷模好好學習,將來做一個像吳登雲一樣有益於社會有益於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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