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讀後感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讀後感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後感呢?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後感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想從不同的角度來聊聊這本書。

  大多數讀者,讀完之後為裡面的孩子感到心疼,我雖然也是,但我更多會為這些父母難過。

  我自己也是一個母親,和普羅大眾差不多的母親,不是特別會帶孩子的,也不是情緒管控很好的,常常也會用外界的標準去要求自己孩子的母親。

  也許是因為工作原因,我覺得自己從事教育工作多年,在育兒這件事上便是有諸多經驗可以利用,但真正做母親後,發現被這個觀點耽誤了。

  育兒這個事,從來沒有人,天生很擅長。

  不管你有多少經驗,不同的孩子,經驗都不適用,你只能花時間和精力,察覺孩子的不一樣,找出和他們共處的方法。

  注意,我說的是,共處,不是教養。

  書中的父母,有兩種型別,一種是不知道如何當父母,一種是真的不適合當父母。可是他們都最終都成為了父母,為的只是一個“正常”的標籤。

  -正常地長大,學習,成績要去到平均分。

  -正常地上興趣班,平時有演藝活動,要能正常地表演。

  -正常地完成人生軌跡,小升初,初升高,考大學,考研,獲得體面的職業。

  -買車,買房,有存款,然後有家庭,有小孩,然後再重複迴圈。

  每一個父母,都是從孩子長成的,即使我們不滿足自己被養大的方式,卻又逃不出被自己孩子厭惡的結果。

  沒有哪個做父母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快樂,所以我們把“快樂”進行模式化,讓孩子去一一滿足這裡面的條件。

  分數考好了,孩子更自信;

  考級成功,孩子有成就感。

  比起學習和看電視,問問孩子哪個更快樂,孩子肯定會選擇後者,可是我們做父母的不敢冒險,因為我們害怕孩子日後沒辦法從競爭中勝出,成為班級裡“不正常”的那個。

  我們害怕別人說我們沒有盡到做家長的.“義務”,我們害怕孩子有一天回頭怪我們“當初為什麼不更加嚴格”。

  所以,我們只能以愛之名,做出種種絲毫感覺不到愛的行為,去掩飾我們因為害怕被貼上“不作為父母”標籤的恐慌。

  是我們錯了嗎?

  之前有部大火的日劇,叫做《坡道上的家》,故事由一個案件展開,一位母親在浴缸淹死了自己8個月大的嬰兒,該劇的主角,一個3歲女孩兒的媽媽,被選為了陪審團一員,在參與這個案件審理過程中,逐漸回憶起自己之前的種種經歷。

  那位弒嬰的母親,傾盡全力,卻依然得到丈夫的厭棄

  法庭最後宣判的結果是,母親有罪,但是不是她一個人犯下的罪,是整個家庭犯下的罪,是整個社會犯下的罪。

  而隨著劇情的推進,似乎這裡面的每個女性角色,都在經歷著被告所經歷的一切,只是有的撐了過去,有的撐不下去。

  如果單純去指責孩子的問題,都是父母的問題,當然輕鬆了。現在和孩子相關的指標,都和父母捆綁在了一起。

  成績不好,父母管教不到位;

  性格內向,父親或者母親性格不好;

  沒考上好的大學,父母沒有給孩子補足夠多的課;

  相親不成功,父母沒生出好看的小孩,或者父母沒有給購置房車。

  再說得近一些,相信每一位父母,在孩子生病時,都聽過這樣一句話:

  “這次又是為什麼生病了?”

  很多人認為,病理難題,是可以透過精細養育去解決的。“長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這句老話,在孩子身上不管用。孩子生病,就是爹媽沒養好。

  在我成為母親的這一路上,從來沒有人系統地教過我應該怎麼去做,有的只是以“為你好”的方式,隨意說出的不經科學論證的“偏方”,或者對我的行為隨意臆想的指責。

  我每天要做的,除了要去對聽到的所有訊息進行真偽的甄別,還要去探尋科學的理論體系,同時針對孩子每天的變化,做出自己的調整,然後深夜裡獨自面對自己一天育兒失敗的懊惱。

  我曾經翻到過幾十年前,我媽寫的育兒日記,記錄著她和我每天喜怒哀樂,她會因為我能多說一個字而興奮不已,也會因為我在她下夜班後,吵鬧著要她陪我玩而怒氣沖天。

  育兒難題,世世代代都存在著,與其去指責頻頻發生的個例有罪,不如一起想想如何建立合理的體系,讓人們可以好好地做父母。

  這本書裡的父母們,除了陳小乖的父母,哪一個不是為了孩子殫精竭慮呢?哪一個不是為了孩子,揹負了巨大的輿論壓力呢?

  包括正在讀文字的你,難道不是每天在困惑和愧疚的泥濘中,獨自掙扎著匍匐前行嗎?

  而且,不管做什麼,最終孩子身上體現出來的東西不符合“正常”標準,就是不合格父母,會淪為別家茶餘飯後的談資。

  每個人的行為都有自己的理由,如果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那麼你的父母,也不是你的父母。

  父母和子女只是互相陪伴的關係,再多一點,父母和孩子只是師生關係,你見過誰的班主任,因為學生沒有出人頭地,把責任全部攬到自己身上嗎?

  就像上帝只給了人們種子,人們需要自己去播種。每個人生來帶著某種天賦,發揮得如何,也要看孩子自己。

  “親”和“子”捆綁太緊,獨立的人格,自然就不能長成,最終只能一方繼續悲愴地獨立施加影響,另一方滿腹惱騷地繼續逃避責任。

  如果愛情也需要互相接納和磨合,那麼親情就是在無條件互相接納時,給與對方空間與尊重。

  所以做父母的各位,放輕鬆一些,好好愛一下自己,也許只有這樣,你才會好好地去愛自己的孩子。

  最後用《坡道上的家》案件的宣判詞來結尾:

  現在開始宣佈判決,被告人請上前。

  主文: 現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判決前拘留200日算入其中。

  現陳述判決理由: 法院根據有證據之事實,認為被告人在案發當時有責任能力。同時作為母親,本應保護被害者,卻在被害者8個月大時,就將其殺害,不得不說這責任重大。(停頓)

  但同時,因初次育兒常感到困惑,又被周圍的人無心的言行所影響,更喪失了自信。沒有人來幫助自己,也無法求助,這也是無法否認的事實。(停頓,法官抬頭看被告人)

  被告人的罪行是由被告人獨自犯下的,但究其根本,和本次案件有關係的包括被告人丈夫和婆婆在內的家庭成員等所有人的各種情況混合在一起,最終對被告人所造成的,巨大的心理壓力才是根本原因。在此意義上,被告人的罪行,屬不可避免之行為。其所有責任,都由被告人一人揹負,未必妥當。

  法庭認為,這原本應由所有相關人員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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