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工作報告

調研工作報告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調研工作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近期,我們對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專題聽取了縣綜治辦關於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先後走訪了柯橋街道和齊賢、夏履、安昌等鎮,廣泛徵求意見。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綜治辦積極發揮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的牽頭協調作用,及時出臺制度、召集會議、落實任務、抓好成效,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開發區)認真領會和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具體檔案精神,各司其職,抓好具體工作,我縣社會管理整體格局逐步完善,綜合治理紮實推進,創新亮點不斷湧現,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管理格局逐步完善。

  一是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更加鞏固。明確規定鎮級綜治委主任由同級黨委(工委)書記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黨委(工委)副書記擔任,確立了黨委對社會管理工作的領導作用。

  二是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更加強化。成立了特殊人群、社會治安、公共安全等10個專項組,對社會管理職能進行了歸納和細化,每個專項組明確一個牽頭單位,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成員單位,做到職責分明、落實到位。

  三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日益調動。我縣社會管理工作初步呈現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生動格局。

  (二)綜合治理紮實推進。結合我縣實際,牢牢抓住社會管理的15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兩新組織”服務管理,積極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矛盾化解、公共服務和網路輿論研判導控等重點工作,紮實開展平安建立活動,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著力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社會穩定指數評價體系建設,以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透過大量深入細緻的群眾工作,協調社會關係、化解社會矛盾、規範社會行為,維護好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三)創新亮點不斷呈現。從調研情況看,我縣的社會管理工作由點到面、由上至下都不乏亮點。

  一是社會穩定指數評價體系。該體系透過科學設立社會穩定評價指標,定期通報和分類預警,制定不同的應對策略,第一時間掌控、分析和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化抽象為具體,化被動為主動。

  二是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這項工作目前已全面推開並日漸成熟,已成為收集民情民意、化解基層矛盾、方便服務群眾、實現精細化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展現了新時期社會管理的主體多元化、內容多樣化趨勢,意味著社會管理將由政府管制為主向社會協調、多方參與轉變。

  三是網路輿情研判導控服務平臺建設。柯橋街道“一站到底”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建設、齊賢“1+x”大調解模式、夏履“一站二室三中心”村級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安昌的社團組織協同平臺建設和村務監督積分管理等,都可圈可點、各具特色,成效也較為明顯。

  二、存在問題

  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是認識仍需提升。各成員單位之間、各鎮街之間在領導重視程度、工作舉措力度、工作創新能力等方面,存在著不平衡性。少數幹部對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意義和作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二是服務仍需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重心有所偏頗,重管理輕服務、重審批輕監督、重懲罰輕教育、重形式輕實質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方式上還比較習慣於採取行政手段和強制方式解決社會矛盾。

  三是基礎仍需夯實。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還沒有完全到位,公共財政投入社會建設的比重相對偏少,社會管理基層力量有待加強,專業化社會管理人才較為缺乏。

  三、幾點建議

  (一)切實轉變理念,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整體合力。要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社會管理與經濟發展一同部署、一起推動,加強組織領導,搞好統籌協調,加強督促檢查,推動社會管理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要切實轉變社會管理理念。不斷樹立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理念,從習慣“滅火”到注重“防火”;樹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理念,改變政府“包打天下”的格局;樹立統籌兼顧、協商協調的理念,正確反映和協調各種利益訴求;樹立依法管理、綜合施策的理念,從青睞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視運用經濟、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綜合管理。要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整體合力。逐步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格局。縣綜治辦要切實加強對社會形勢的分析研判,統籌解決社會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履行好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職責;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10個專項組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心協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會管理相關工作;司法機關要創新司法工作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式,促進公正司法;各鎮人大要適時把黨委有關決策部署按法定程式轉化為人民的共同意志,並履行好監督職能,努力營造社會管理良好的法治環境,各級人大組織要重視發揮好人大代表密切聯絡群眾的優勢,整合各級代表力量,精心組織代表圍繞社會管理創新、推動民生改善等方面開展活動,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管理。

  (二)更加重視民本,進一步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效能。

  一是要立足民本抓好社會管理。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群眾滿意指數、幸福指數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社會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務,既要維穩更要維權,要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努力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統一。

  二是要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建設。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保護、社保、醫療、住房等民生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眾。

  三是要最佳化服務提升工作效能。著力完善社會服務管理平臺,實行“近距離、一站式、一條龍”服務,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充分尊重和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探索建立對群眾求助、投訴的.聯動受理、快速處理和及時反饋機制,做到投訴必接、求助必應,加大力度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三)統籌社會資源,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礎。社會管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希望也在基層。沒有強有力的基層基礎工作,再好的社會管理理念和機制也難以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夯實社會管理基礎。

  一是要善於統籌社會資源。發揮好社會力量在社會管理中的協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強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責,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支援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繼續加強“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配備必要的基層管理力量,實施精細化動態管理,使網格管理員承擔起傳遞資訊、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等職能,讓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做到群眾身邊。

  二是要建立健全基層組織。牢固樹立固本強基的思想,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層,鞏固和健全基層組織,特別要加強社群、村級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力量,注重與群眾的密切聯絡,建立健全社會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社群、村級自治和服務功能,構建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服務群眾的基層組織體系。

  三是要紮實做好基礎工作。緊緊圍繞我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15項重點專案,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兩新組織”服務管理機制,著力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網路輿論研判導控和社會應急聯動救助,深入開展平安建立活動,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重視發揮好基層維穩“三道防線”的作用,把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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