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同學會章程範本

大學同學會章程範本

  在大學學習的回憶是我們最美好的回憶之一,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大學同學會章程範本,供大家參考。

  大學同學會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同學會的名稱為xxx學院同學會”。

  第二條 本同學會的性質:本同學會自願組成的一個學習、分享、合作的交流平臺。

  第三條 本同學會的宗旨是:學習、合作、共贏、發展。本同學會的一切活動均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為指導,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不從事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五條 本同學會主要圍繞同學會宗旨,開展一系列活動。利用這個平臺,為會員企業開展交流合作和“提供支援,並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交流合作,達到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本同學會的活動範圍:

  5.1.組織會員開展交流合作。為會員企業的合作和投資提供支援和服務;

  5.2.組織舉辦主題論壇和各類研討,為會員拓展視野、更新觀念、活躍思維、創新機制提供服務;

  5.3.,為會員企業提供專案調研、策劃、分析、認證和管理諮詢、培訓等服務;

  5.4.構架與企業溝通的橋樑,

  5.5.開辦、執行本會QQ群,構築會員之間、會員之間進行交流的平臺;

  5.6.策劃實施為國家鼓勵和倡導的各類社會公益性活動,為會員回報社會提供服務;

  5.7.策劃實施各類社會公關活動,為提升本會和會員及其企業的社會知名度、美譽度提供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本同學會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同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7.1.擁護本同學會的章程,有加入本同學會的意願;:

  第八條 會員入會/退會的程式是:

  8.1. 會員入會的程式:

  8.1.1.提交入會申請書;

  8.1.2.經同學會討論透過;

  8.2. 會員退會的程式:

  8.2.1.會員提交書面退會申請;

  8.2.2.經同學會討論後,登出會員資格。

  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9.1.會員的權利:

  9.1.1.本同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9.1.2.有參與本同學會活動的組織、策劃的權利。

  9.1.3.享用和參加本同學會提供的各項服務、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9.1.4.對同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9.1.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9.1.6.同學會應享受的其他權利。

  9.2. 會員的義務:

  9.2.1.承認並擁護本同學會章程,按期繳納會費;

  9.2.2.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9.2.3.積極參與本同學會的活動,並嚴格遵守活動的有關規定;

  9.2.4.積極參與本同學會的建設,為同學會的`興盛獻計獻策;

  9.2.5.不得以本同學會的名義謀取私利,不得對外散佈有損本同學會形象的言

  論,給本同學會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9.2.6.向本同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9.2.7.為其他會員保守資訊秘密的義務;

  9.2.8.會員應盡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同學會表決透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本同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1.1.制定和修改章程;

  11.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生活部長;

  11.3.對本同學會的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1.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會員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透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生活部長每屆任期二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透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四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生活部長組成的理事會是本同學的決策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同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 理事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5.1.行使會員大會的決議;

  15.2.推薦下一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生活部長人選;

  15.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15.4.向會員大會彙報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報告;

  15.5.向會員大會彙報財務狀況;

  15.6.決定會員的吸收與除名;

  15.7.制訂本同學會長遠發展規劃,決定設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15.8.討論本同學會章程修改事宜,並將修改意見提交全體會員大會透過;

  15.9.領導本同學會開展工作;

  15.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同學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一季度召開一次電話會議。同學會須有2/3以上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七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生活部長的資格:

  17. 1.有強烈的公益心和奉獻精神,品行端正,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所在企業在當地該行業中有一定影響,。

  17.2.積極推動和參加同學會活動,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在會員中有良好的影響和威信。

  第十八條 本同學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8.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工作;

  18.2.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18.3.對秘書長人選有提名權。提議增補、改選理事;

  18.4.對外代表本會處理有關問題,對內代表理事會簽署有關檔案並向理事會負責;

  18.5.經授權決定有關本同學會的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本同學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9.1.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19.2.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19.3.代表本會開展對外聯絡工作;

  19.4.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條 本同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20.1.主持開展本會的日常工作,編制並組織落實本會的年度工作計劃;

  20.2.負責編制本會經費收支的預決算方案;

  20.3.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20.4.代表本會開展對外聯絡工作;

  20.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一條 本同學會生活部長行使下列職權:

  21.1.負責制定本會的活動安排,並組織落實;

  21.2.負責實施本會經費收支的預決算方案;

  21.3.代表本會開展對外聯絡工作;

  21.4.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和財務

  第二十二條 本同學會的經費為全體會員的共有資產,只能用以促進有利於實現本同學會的各項事業。本同學會的經費依照本同學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二十三條 本同學會的經費來源:

  23.1.會員按規定繳納的會費;

  23.2.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贊助;

  23.3.利息;

  23.4.其他正當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 本同學會按照會員大會透過的會費標準收取會費。

  第二十五條 本同學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範圍為:召開同學會,外聘講授人員, 不得移作它用。 第二十六條 本同學會應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本同學會經費設立資金管理專戶,實行分權管理。由秘書長管理資金專戶;由生活部長負責經費支出,由會長、副會長共同決定經費使用;管理資金專戶人員和負責經費支出人員不得兼任。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同學會換屆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九條 對本同學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條 本同學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才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同學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解散的,由會長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二條 本同學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透過,

  第三十三條 本同學會終止前,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四條 本同學會終止後的剩餘經費,按比例退還會員或捐贈給與本同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經費清算手續完成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20xx年 月 日會員大會表決透過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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