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規章制度9篇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9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安全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1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築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後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築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准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並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後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並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佈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後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2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或相關人員簽字。

  三、檢查專案: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牆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爐火的用火點要安全,裝置、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裝置、設施,供水裝置、設施,採暖裝置、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3

  為進一步提高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縣有關安全方面的規定,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組織一次面向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採取講座、看影像資料、實際演練等多種形式,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一崗雙責”工作。

  2.定期對教學用具、師生飲食進行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種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把安全規範操作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3.對全體教職員工集中教育每季度不得少於4個小時,要求培訓教育面達到100%。凡未參加教育培訓的,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其進行嚴肅批評,並進行補訓。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或缺席安全工作會議,違者按照校行政發[20xx]241號檔案規定進行處理。

  5.參會人員,必須認真聽講,做好會議記錄。

  6.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對學校安全工作作報告,公佈學校安全工作資訊。

  7.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部門加強整改,提醒師生注意的安全事故。

  8.學校辦公室要作好每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

  9.堅持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進行安全工作會議,制定安全工作預案,增加安全裝置,做到會議有預案、有具體人員落實、有時間安排。

  10.結合“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召開學生安全教育大會,各班組織安全主題班會。

  11.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立即結合實際,及時召開教職員工和年級學生大會,通報安全事故原因,適時開展師生安生教育。

  12.每學期開學、年終結束,學校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佈置和總結會議,落實安全獎懲制度,評選安全工作優秀人員。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4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20xx]147號檔案關於“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xx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人員

  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

  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資訊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並報安全辦備案;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籌協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保障校園硬體設施安全、食品衛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瞭解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定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資訊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範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資訊的監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體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疾病防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資訊科技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路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6.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生事故未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5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二、強化群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治安防範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並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三、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時報告學校有關科室,請求協助解決。

  四、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師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師遵紀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積極做好“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對他們不歧視,不放棄。對無故不到校上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

  六、精心組織體育課堂教學和學生大課間活動,避免事故的發生。無論課上、課下,學生髮生的事故,在場教師都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學校領導。

  七、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嚴格執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九、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櫃,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

  十、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衛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6

  一、大樓內:

  1、教室活動時,要跟課桌椅保持一定距離,注意不要碰撞到桌椅角。

  2、不要隨意碰觸任何電源開關和多媒體裝置。發現教室內電線松落、電器開關或插座損壞、風扇和燈具鬆動等情況,要立即告訴老師,不要自己動手修理。

  3、課間文明休息,不在走廊裡追跑打鬧,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在樓梯扶手處往下滑行,不推擠著上下樓梯。

  4 、同學間不做危險遊戲。不在走廊及其他非運動場所踢球、打球。

  5、排隊取飯菜,不插隊,不擁擠,不起鬨。

  6、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

  7、沒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同意,不得擅自離校。

  二、體育活動中:

  1、運動前要認真做好全身準備活動,女孩子摘下發卡、塑膠或玻璃飾物,男孩子不要在衣褲內裝小刀等鋒利物品。

  3、要在教師或同伴的保護下做器械運動;如單杆、雙杆運動時,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尤其是投擲標槍、鉛球時,不能擅自投出或撿回。

  4、不脫離團隊單獨運動,不與同學推擠追逐,不搞惡作劇,不用運動器具互相丟擲。

  5、運動後及時擦淨汗水穿好衣服,不要立即用涼水衝頭,以防感冒。

  6、在運動中或運動前發現身體不適時應及時報告體育老師或班主任。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7

  為規範全校師生的日常行為,強化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促進我校文明建設和發展,構建和諧校園,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行為規範,望全校師生共同學習和遵守。

  (一)努力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和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不隨便亂扔瓜果皮核、紙屑、菸蒂和其他雜物;不向窗外亂扔雜物、潑水;不隨地吐痰和亂放垃圾。

  (二)愛護公共財物和基礎設施。不在桌椅、門窗、牆壁、路燈電線杆等處亂刻、亂畫、亂塗、亂貼;不攀折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不損壞公共設施;禁止在樓道內追逐打鬧、拍球。

  (三)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嚴禁穿奇裝異服、留怪髮型、染髮、燙髮、戴首飾、描眉;嚴禁赤背、赤腳或穿背心、拖鞋進出教室、辦公室和其他公共場所。

  (四)文明待人,舉止言談文雅大方,不說髒話和粗話。不得在公共場所集體起鬨和大聲喧譁。

  (五)嚴禁聚眾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學生吸菸;教職工禁止在公共場合吸菸。

  (六)嚴禁學生上網、夜不歸宿;嚴禁偷盜行為,拾到財物要主動上交;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

  (七)遵守校園內交通秩序,不騎飛車,禁止亂停亂放腳踏車、機動車等交通工具,禁止學生在教學區內騎車。自覺遵守門衛制度,學生出入要主動刷卡;外來人員和車輛,要嚴格遵守登記制度。嚴禁學生翻越圍牆、柵欄。

  (八)做到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糧食等,不亂扔饅頭,不隨意倒剩飯、剩菜。

  (九)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做到不早出晚歸,不留校外人員住宿;不違章違規用電(包括私拉電線、給電源充電);不在床上點蠟燭;嚴禁亂焚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

  (十)不準私帶刀、剪、針、錘、火柴、打火機等危險物到學校,發現要及時制止並報告。

  (十一)預防食物中毒,不要購買過期變質食品,不飲用生水,發現病情,及時上報,進出校門要遵守秩序,不能無故離開校區。

  (十二)男女生交往,舉止要得體,在公共場所嚴禁男女生勾肩搭背,擁抱、接吻等不文明行為。

  (十三)門衛要統一著裝。做到對來訪人員特別是對學生家長要熱情接待,遇到問題耐心解決。

  (十四)凡在校園內的外來務工人員(包括食堂及宿舍人員)一併遵守本行為規範。

  說明:各部門、各年級對所轄人員以及公共區域的不文明行為,有直接管理的責任。在校園內,對出現嚴重不文明或其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學校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部門的責任。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8

  一、為了加強學校的網路資訊的安全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接入學校網路的使用者。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和學校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資訊:

  1、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2、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3、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路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功能和學校網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園網路和網際網路中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六、在校園網路、學校網站、專題網站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資訊應及時報告網路中心。

  七、伺服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洩。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八、及時做好資料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後能及時恢復。

  九、未經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園網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資訊站點。學校網站的策劃由網路中心負責。資訊釋出的內容須經各管理員稽核,重要資訊由園長室稽核。

  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計算機網路管理和資訊管理。

  十一、對於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其責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資訊資源整合室。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9

  一.加強領導,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1.建立領導機構。由副校長任組長,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師為成員負責學生的安全。

  2.學校與每位教師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各班主任和每位家長、學生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3.建立健全防範安全事故的規章制度,制定應急預案。

  4.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值周教師與值日教師每天都要認真檢查學校的每個角落並做好記載,每學期學校都要進行幾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做到防微杜漸。

  5.專設門衛負責來往客人的登記,禁止車輛進入。

  二.加強宣傳,著力硬體,完善設施。

  1.加大安全教育的宣傳力度。在學校醒目的地方張貼安全標語及圖片,在樓梯、操場、食堂等重地設定警示標誌或標語,每學期對學生集中進行兩次安全知識講座及演習等。

  2.進一步完善設施。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我校仍然擠出資金增設監控攝像頭、滅火器、應急燈、橡膠棍、盾牌、等硬體設施,為安保人員配備服裝,為學校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強檢查,採取措施,常抓不懈。

  1.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學校積極配合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秩序。

  2.加大安全工作的檢查力度。每天有值周教師、值日教師和安保人員巡視校園,實行晨檢、午檢制度。

  3.採取教師護送和家長接送制度,以確保低齡學生的安全。

  4.注意交通安全和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

  5.對住宿生的管理實行夜間巡查,發現問題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

  6.嚴格監管食堂,防止各種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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