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

  當細細地品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1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路,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2

  這個星期六,我讀了傑克·倫敦的短篇小說《熱愛生命》。故事雖然不長,卻讓我深受感動。

  故事發生在美國北部,一位淘金人帶著辛苦淘來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爾的同伴踏上了遙遠而艱難的歸途。然而,他不小心扭傷了腳,他的同伴棄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瀕臨死亡,他毅然丟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黃金,輕裝上陣。一路上,忍飢挨餓,風餐露宿,與野獸對抗,終於在絕境中生存下來。

  我在這個故事中讀到了這位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生命本來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中將不堪一擊。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為了儲存體力,他吞食漿果、草根、生魚、活松雞、動物骨頭;為了節省體力,他聰明地扔掉了辛苦得來的黃金;為了與野獸抗爭,他振奮精神,嚇跑大棕熊,並用足夠的耐心與飢餓的大灰狼斡旋到底,這一切,都源於對生的渴望!

  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大灰狼時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幾乎已經完全體力不支時,狼向他發出攻擊,淘金人頑強的意志發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後一擊,他咬死了那隻狼,吞嚥下狼那溫潤的血。他活下來了。

  這是對生命多麼頑強的熱愛啊!正是這種熱愛,才讓淘金人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3

  傑克·倫敦在其短篇小說《熱愛生命》中描寫了一位無名的淘金人在歸途中遭夥伴拋棄、在自然困境中、瀕臨死亡下向我們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驚人的生命力和挑戰極限的鬥志。

  淘金人帶著沉甸甸的金子凱旋而歸,美好的未來似乎已經展現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獨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體病弱,行走艱難,缺衣少食,面對飢餓難耐的野獸,他該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靈最好的朋友。他顯然被比爾拋棄了,可是他沒有放棄對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爾會在前面等他,他們會合後,可以結伴南行,遠離寒冷的北方。這種信仰,支援著他邁著疲憊的步伐繼續前行。這對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飢餓是身體最大的敵人。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他努力吞嚥著又苦又辣的漿果、燈芯草根、生魚、活的小松雞、野獸吃剩的碎骨頭,只要是能補充體力的東西,他都吃,因為,儲存體力才能生存下去,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當金子成為負擔時,捨棄是一種智慧。金子曾經是淘金人絢麗的夢想,然而,此時卻成為疲憊不堪的淘金人的負擔。繼續揹負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捨棄它,才能走得更遠。比爾至死沒有扔掉淘來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負擔,輕裝前行,走向生命。

  野獸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飢餓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併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來了。到底是什麼讓他活下來了?是對生的渴望,對生命的不放棄和熱愛,使他最終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煥發生命!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讀後感4

  生命有多麼的寶貴,應該如何去熱愛生命,我直到讀了英國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才真正瞭解到。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主要講的是一個賭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經歷了千心萬苦,在生死間徘徊不定,那麼長時間,他一直靠著一個意念慢慢地前進,哪個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蠟燭人,也許不能確定自己生命的蠟燭會燒多長。但誰都可以決定自己是否擁有熱愛生命的權利。如果一隻蠟燭在燃燒到一半快要熄滅時,你可以選擇隨緣,也可以透過各種辦法,讓它繼續燒下去。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婦住在山溝溝裡,他們已經窮得不能再窮了,有一頓沒一頓的,即使這一頓也只是泡飯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時間都是打赤腳。他們家的衣裳幾乎是用一塊塊補丁縫起來的。窮困的家境使得他們唯一的一個孩子由於得了病沒錢醫治而離開了他們。妻子想到自己現在的困境,又想到離開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無奈之下,花錢買了砒霜,放在泡飯裡,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聽後,十分氣憤,把飯倒了以後,生氣地對妻子說:“如果我們都放棄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熱愛生命,我們還有什麼奮鬥可言!”就從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決定走出山溝。他們來到農村向別人借了錢買了一丁點兒土地,開始辛勤勞作,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漸漸的,他們開始有了收穫,由原來的一丁點兒土地慢慢地擴充套件開來,收入也慢慢地增長,他們已不再是以前哪個山溝溝裡窮困潦倒的夫妻了。

  這對夫妻就憑著不管周圍的環境多麼殘酷地對待他們,他們始終能堅持下來了。因為他們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這個希望,儘管希望很渺茫。正由於他們對生存的渴望,對生命的熱愛,所以他會最終脫離險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何不珍惜、熱愛這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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