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走了八百里,你還不知我愛你

春風走了八百里,你還不知我愛你

  又是一年春分時,春天的風就像人的情緒,讓人捉摸不定。一場如痴如醉的春風,吹醒了塵封在我腦海裡的回憶。

  有人說,愛上一座城,是因為城裡住著某個人。能夠與所愛的人在一起,連光陰都是美的!即便粗茶淡飯,修籬種田,只要有你陪伴就好!

  而如今,想見你,想說聲想念卻找不到一個合適的理由。

  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充滿著變數,緣來緣去,緣淺緣深,我們都不能左右。

  一年四季,我最喜歡的就是春季,因為我曾經無比喜歡春日裡朝氣蓬勃的少年,眉眼間滿是少年的雄心壯志。我自卑,為什麼自己不能再優秀一些,哪怕是容貌,身高,甚至是在學識上在努力一些。這樣我就不至於因為自卑失去了自信,而選擇默默堅守。

  天知道在無數個夜晚我在夢裡見到你,好真實的夢境,夢境的劇情居然與現實驚人的相似。是的,就是你一直來的不羈和高傲,把我當妹妹,反而天天鑽進異性堆。以講題的名義展示著你的魅力。

  而讓我至今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明知道不可能,卻還是上演了無數次“女追男”的戲碼。好像所有人都知道我對你有意思,只有你,用一封信要打斷我的'窮追猛趕。

  那年的春風格外的憂傷,因為我們面臨著學生時代的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離別,都說高中時代最是讓人懷念的。而當離別漸近時,我卻只能望著那些風中搖曳的柳樹發呆,望著曾經走過的草坪發呆。

  直到幾年後,我從別人口中得知,你和另外一個人要走向婚姻的殿堂。我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就好像,這只是一個男人要迎娶另外一個女人而已,跟我有什麼關係?

  只是到後來,我偶爾想起來那些時光時,感覺味道有點說不出的苦。時光塵封了我的回憶,我都沒有打算再想起。

  春分吹了八百里,你還不知我愛你。我有一萬種想去見你的理由,卻少了一種能見你的身份。如此,作罷,相見不如相忘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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