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通用6篇)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通用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1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投資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 加盟安吉爾淨水器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 元,其中甲方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乙方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萬元人民幣,本出資現金已在 ___年___月___日合夥協議簽訂之日前繳付。

  2、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萬元人民幣,本出資現金已在 ___年___月___日合夥協議簽訂之日前繳付。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中任何一方轉讓其股份份額時,共同投資人中的另一方有優先購買其股份份額權。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合作投資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共擔風險,共享收益。乙方全權委託甲方負責該專案的經營管理,乙方對經營情況有知曉以及監督的權利。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盈餘分配

  雙方同意,投資盈餘按年結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1、投資第一年,無論盈虧,甲方承諾支付乙方投資收益人民幣_________元。

  2、專案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包括第一年專案利潤)。

  第五條 出資的轉讓

  任意一方轉讓自己出資的,應提前7日告知對方,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六條 合作關係的解除

  1、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屆滿,雙方合作關係自動解除,甲乙雙方按各自投資比例進行清算。如需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任意一方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如需解除合作關係,應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專案持續兩年虧損,乙方有權單方撤回全部投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雙方合作關係自動解除。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專案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3)按月將專案的經營情況以及財務狀況及時告知乙方;

  (4)按時向乙方支付投資收益。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

  (2)檢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作專案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

  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專案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_________法院。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進行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3

  合夥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一、合作經營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戶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戶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戶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

  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

  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美甲專案合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兩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及水費,電費,工商稅務衛生等費用。

  乙方:負責營業用裝置 ,各項產品及廣告宣傳。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兩方在合作經營期間,美甲部產生的所有收入甲方佔30%,乙方佔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暫保管,乙方應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給乙方,分別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體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於本月11日支付給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於本月21日支付給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於次月1日支付給乙方。

  3、顧客辦卡金額屬未消費金額,乙方應得70%分兩次支付,辦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4、會員卡續卡金額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續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第四條:甲、乙兩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4. 乙方必須愛護場所設施裝置,在合作期間如損壞場所內設施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內物品。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 維護店容衛生。

  6. 乙方不得私自與顧客做財務交接,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責任與損失。

  7. 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8.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正當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9. 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應得財務,不得無故拖欠。

  第五條 合同期滿、乙方遷走時

  1、乙方應將美甲室內所有屬於甲方的裝置設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對破損和短缺物品進行賠償。

  2為維護誠信聲譽,顧客未消費完的卡內金額必須返還顧客或交由甲方代為返還, 否則,甲方有權代替顧客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續約、解約、變更等事宜,並說明理由。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兩 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或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擅自單方解約的,應以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

  購買一套位於___市 建築面積:___房產總價款___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___元人民幣 乙方出資___元人民幣; 甲方、乙方各出資50%。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 的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 的產權。

  四、購置物業法律檔案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檔案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五、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六、物業裝飾裝修由乙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七、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12個月結算一次、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份屬於雙方共同享有。

  九、 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 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債務導致共有房產所有權受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損失。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 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___%) 由甲乙雙方各付50%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先生; 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十二、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合夥加盟開店簡單協議書6

  合夥人:

  甲方: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 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______出資總額為___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a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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