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儀表買賣合同

流量儀表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流量儀表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合同編號:____

  甲方(賣方):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標的要求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裝置名稱、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

  2、產地、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

  3、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說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4、技術標準:甲方提供的裝置為原廠生產、全新的、未經使用過的貨物,符合原廠貨物的技術標準。雙方有技術協議的應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

  第二章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裝置臺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該合同價格包括:裝置主機價、備品備件費,特殊工具配件費,安裝除錯費、檢測費、資料費、培訓費、運輸費等。

  3、本合同總價為含稅價。

  第三條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

  2、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

  3、第三期付款:裝置執行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

  4、質量保證金為總價____%的貨款,在裝置最終驗收後________年內支付。

  第三章裝置驗收

  第四條裝置的驗收程式:

  1、裝置預驗收在甲方進行,(根據合同約定,可以設定預驗收條款)乙方分別對裝置、隨機裝置和選件(包括輔助裝置)等按合同和技術協議、出廠合格證及典型零件加工(加工零件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要求逐項驗收,驗收合格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預驗收報告,裝置可裝箱發運。預驗收所需試件、儀器、刀具、材料、輔料等均由甲方提供。

  2、裝置最終驗收在乙方的安裝地點,按照合同和技術協議進行。裝置進入現場雙方進行開箱交接,甲方進行裝置安裝、除錯,按合同約定或甲方合格證、說明書標定的技術引數,進行靜態精度指標、動態精度指標、功能、負荷試驗等檢測驗定,形成書面記錄,由乙方裝置主管部門認定。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有效。若裝置在終驗收時需要由當地檢測部門出具驗收合格報告方可使用的,所需費用由方承擔。

  如果因乙方原因沒有按期驗收或者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該批裝置驗收合格(注:該款視情況選擇適用)

  第四章交貨時間、地點、方式及包裝

  第五條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交貨。

  ⑵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貨。

  2、交貨地點: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並卸貨。因變更交貨地點所增加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乙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或乙方到甲方所在地提貨,提貨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發貨前天內,甲方用傳真給乙方交貨計劃一份,註明裝置和材料的裝箱單數量、裝箱單單號、專案名稱、數量、毛/總重量、大約尺寸、每個包裝的體積、裝車日期、大約到達時間等,對超大和超重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甲方應確定發貨路線,以便乙方作好存貨準備。

  第七條包裝與標誌:________________

  1、包裝應滿足長途運輸包裝箱之要求,包裝材料無押金,不返回。

  2、甲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形狀和特點進行良好堅固的包裝,防止貨物受潮、雨淋、生鏽、受壓、變形、腐蝕和震動等,以便經得起長途運輸(同時適合於陸運和海運),以保證貨物安全、完整地到達目的地。

  3、甲方應在拆散件及散裝的包裝箱的相鄰四側用標籤標明裝箱單號、主機裝置名稱以及在組裝圖上的位置;除上述外,還應該用“備件”“適用工具”來分別標註。

  4、甲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相鄰四側用不褪色油漆註明:

  5、若貨物重量為_______________或以上,甲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明顯地印刷標明常用標記圖案,標明“重心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遷。

  6、使用者現場安裝和試車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應同裝置分開,按種類包裝,這些物品應儘可能裝在不同箱內。

  7、電氣裝置和儀表應與機械裝置分開包裝。對組裝的和部分組裝的電氣裝置的包裝,應採取特殊保護措施,並在箱外註明。不同箱號的裝置應儘可能不混裝在一個箱內。

  8、若因甲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護而造成的貨物鏽蝕、損壞、丟失,甲方負責修理、更換或補給,費用甲方自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以上問題發生,甲方本著合作的態度,也要積極地進行修理、更換或補給,可適當向乙方收費。

  9、每個包裝箱將帶以下資料:

  份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出廠檢查和試驗的詳細記錄套;

  質量保證證明書套。

  第五章技術服務、操作維修培訓及質量保證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住所地進行裝置的預驗收時,甲方技術人員要對乙方技術人員進行裝置操作維修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裝置操作、程式設計及日常機械、電氣維護等,並使乙方技術人員能獨立操作裝置。操作維修培訓,在甲方所在地由甲方負責對乙方技術人員進行至少人次,為期不少於個工作日的操作實習和維修培訓。

  第九條甲方負責在乙方現場對裝置進行安裝、除錯,最終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安裝除錯的同時,對乙方人員再次進行不少於個工作日的操作培訓和維修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裝置操作、程式設計及日常機械、電器維修和針對典型零件的加工培訓。安裝及培訓的時間一般不超出個工作日(在使用者所在地,按日曆天計算)。

  第十條甲方對培訓的效果和質量負責,應委派經驗豐富、合格的技術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並提供培訓資料每人一份。甲方委派的技術人員不符合本規定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進行撤換。(乙方參加培訓人員應具有相應技術基礎)

  第十一條安裝、除錯,最終驗收合格後,以雙方在驗收合格書籤字之日起計算質量保證期。機械、電氣、液壓等部分的質量保證期不少於12個月或個月,數控系統硬體及軟體的質量保證期不少於18個月或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甲方提供用於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務,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的損壞,甲方提供用於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務可收取合理的費用。修理服務應做到及時有效,甲方應承諾:(1)無論質量保證期內外,在接到使用者資訊後的小時內到達現場排除故障。在質量保證期後,仍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乙方所需配件和技術服務,並可收取合理的費用。(2)在裝置的數控系統軟體升級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詳實的資訊資訊和資料,特別在保修的18個月或個月內發生的軟體升級,要給予全部的升級服務工作。

  第十二條質量保證期內,甲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如果貨物的質量或主體裝置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裝置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索賠。

  第十三條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甲方存在製造質量問題,在收到乙方通知後,甲方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現場提供維修和維護服務。如服務延時,乙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將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對裝置的質量(包括外觀質量)與配套件的質量負責,凡因製造與配套的問題或包裝不良造成運輸中裝置損壞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保質期內出現的裝置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實行“三包”;由於乙方責任造成裝置損壞,甲方負責維修,並可向乙方適當收費。

  第十六條保修期滿後,雙方可就有關裝置的服務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後,甲方保證在日內按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交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交納違約金,違約期計算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誤時間。

  第十八條甲方所交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由此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當償付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如因甲方安裝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或裝置質量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貨款,每延期一日,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違約金,同時,甲方的交貨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二條如甲方延期交貨超過天,應視為甲方不能交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貨款,並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簽訂後,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火災、水災、地震、戰爭、颱風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受事故影響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並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用掛號信郵寄給或送給另一方。

  第二十五條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並儘快達成變更協議。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若在簽訂後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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