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辦法

2021年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辦法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的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辦法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報名物件

  1、普通高中二年級在校學生。

  2、高中階段其他學校高二年級在校學生。

  3、持有2018年及以前的初中畢(結)業證書的往屆生和社會人員。

  4、持有高中畢(結)業證書的往屆生。

  5、高一及以下年級的在校學生不允許報考2021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二、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性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5日至17日,資訊確認的截止日期為11月17日,逾期不得補報。

  (二)辦理報名手續

  1、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14〕1號)和《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18〕5號)規定,學籍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的原則,普通高中高二年級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並集中網上報名。

  2、高中階段其他學校高二年級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或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3、往屆生、社會人員及有我省戶籍在外省就讀的學生,在其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或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4、在報名前,若外省戶籍考生轉入我省的,須憑外省學籍證明,到我省當地學籍管理部門辦理學籍後方可報名。有我省戶籍在外省就讀的考生,須憑外省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報名。

  5、報名時,考生須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往屆生和社會人員還須提供畢(結)業證等有關證件。

  6、考生憑考籍號參加合格性考試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自行登入報名網站(gk.jseea.cn),如實填報報名資訊,並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三、資格審查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應加強對考生的報名材料查驗及資格審查工作。要防止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透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報名資格,尤其要杜絕高一年級的在校學生報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考生報名資訊確認後,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及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1、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及各報名點(中學,下同)應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的規定,凡在報名點沒有任何學籍資訊的考生,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在籍生的身份報名。凡考生在報名中出現姓名、身份證號、學籍所在學校、就讀學校等資訊有誤時,必須由學校申請修改並經當地教育行政學籍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報名。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須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在校學生的學籍審查,其中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還需提供本人入學當年生源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的錄取證明。

  3、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持有畢(結)業證書的往屆生和社會人員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四、網上報名

  (一)組織管理

  合格性考試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各縣(市、區)招生辦、報名點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指導、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的列印、考生簽字確認的組織等工作。

  (二)報名流程

  1、報名資格審查

  普通高中二年級在校學生在網上報名開始前,先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然後上網報名。人數比較多的報名點如來不及在報名前完成資格審查,也可在考生確認報名資訊時同步進行。

  所有高中階段其他學校高二年級在校學生、往屆生、社會人員以及有我省戶籍在外省就讀的考生等,在報名開始前,一律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透過的考生才能網上報名。

  報名資格審查透過的同時,報名點透過對考生身份證相關資訊的核對並取得考籍號,進行確認報名點的操作。對於使用臨時身份證手工錄入身份資訊的考生,可先報名,但必須在一定期限內補刷身份證,進行再次稽核。兩次結果不一致的,原則上以讀取身份證的資訊為準,且須由報名管理員稽核確認。以其他證件報名的考生,須由報名管理員再次稽核確認身份資訊。

  2、填寫報名資訊採集表

  考生報名前,必須預先查閱和了解我省合格性考試有關政策和規定。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下載《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報名資訊採集表》(詳見附件1),並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3、網上填報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考籍號登入合格性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根據填報要求和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填報相關資訊,並立即網上提交。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17日17時。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資訊時,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報名資訊進行資料邏輯校驗,如果出現警告或提示資訊,說明考生填報的有關欄目資訊有誤,考生必須按警告或提示的內容仔細檢查所填報的欄目並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4、資訊修改

  考生報名資訊網上提交成功後,在簽字確認資訊之前,考生可憑密碼重新上網修改自己所填的報名資訊。

  5、網上支付

  考生報名資訊網上提交成功後,系統將根據考生實際所報考科目自動生成應繳納考試費金額,考生可透過網銀、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額支付考試費。網上支付成功後,考生方可到規定的報名點簽字確認報考資訊。

  6、資訊確認

  網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報名點統一列印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仔細核對本人的報名資訊,核對無誤後,由考生本人在報名資訊確認表上親筆簽字確認。報名資訊確認截止時間為11月17日17時。

  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列印後,一般不得再進行修改。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資訊的,由考生本人向報名點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報名點進行修改,並須重新列印後進行確認。

  7、相片採集。電子照片的採集必須是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頭部佔照片尺寸的2/3;檔案規格為寬480畫素×高640畫素,解析度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後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副檔名應為JPG;必須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徵,人像清晰。考生相片一直用到高考,須認真照相。

  8、考生網上報名並立即提交後,系統才會保留考生的報名資訊。考生只有網上支付成功後,方可確認報名資訊。報名資訊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考生報名資訊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已經確認的報名資訊存入考生電子檔案,簽字確認後的報名資訊確認表由報名點留存,儲存期一年。

  (三)加強指導和保障

  1、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務必高度重視報名工作,切實加強對本地區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導。要成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門的人員,要制定網上報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並做好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資訊的考生分流工作,確保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實施。

  2、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網路、裝置、電力供應等相關準備工作,提前與電信、電力、銀行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為網上報名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做好網路配置和病毒防範等工作,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裝置到位。

  3、在報名期間,各級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登入報名管理系統,實時監控本地區、中學考生網上報名、支付、確認的進展情況。

  4、為確保考生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完成,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報名點要合理統籌安排時間,提醒考生儘早上網填報並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時間臨近前填報,防止在報名結束前網路擁堵不能登入填報網站。網上報名截止時間一到,考生網上填報系統將自動關閉,考生將不能再報名。

  五、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的相關要求

  根據《教育部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檔案精神,招生考試機構將為符合規定的殘疾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具體要求如下:

  1、殘疾考生參加考試,申請合理便利的,須填寫《江蘇省2021年殘疾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詳見附件2),並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證明材料的原件,經所在報名點初審,11月20日前交縣(市、區)招生辦,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應結合實際,由市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地殘聯、衛健等相關部門,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日常學習情況、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並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各地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現場確認,並將有關材料報省教育考試院。

  3、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評估意見,形成《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結果告知書》並送達考生,由殘疾考生或法定監護人確認、簽收。殘疾考生對告知書內容有異議的,可從收到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省教育廳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對經批准可享受相應合理便利參加考試的考生,相關考點須按《管理規定》要求提供配套設施或服務。

  六、有關政策規定

  1、考生報考合格性考試的收費標準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於明確普通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蘇發改收費函〔2019〕414號)規定執行。

  2、各地必須遵循高考與合格性考試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考籍號必須按照“一人一號,一號到底,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編排和使用,考生在報名考試有效期內只能用同一個考籍號。

  3、我省“08高考方案”規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從高考應屆之年起算,三年有效。考生於2018年至2020年期間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並取得的成績,視為相應科目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即考生取得2018年及以後學測必修科目成績為“A、B、C”或“合格”的,視為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該科目合格;學測必修科目成績為“D”或“不合格”的,視為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該科目不合格。

  4、有我省戶籍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考生,已參加過當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可持當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具的成績證明,申請認定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

  5、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未參加相關科目考試的,沒有成績。

  七、有關要求

  1、報名資訊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出差錯,不留後遺問題。

  2、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報名時,考生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此項工作是加強考風考紀建設、整肅考試環境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誠信教育,要組織考生認真閱讀《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等有關規定,使嚴肅考風考紀、維護良好考試環境的工作落到實處,確有成效。

  3、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在報名前加大宣傳力度,確保2021年合格性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