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水裝置管理制度

學校用水裝置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用水裝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用水裝置管理制度1

  一、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淨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淨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淨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汙染,純淨水過濾裝置過期等情況,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並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准,採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後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後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准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餘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執行或使用。

學校用水裝置管理制度2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效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裝置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用水裝置管理制度3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有額定的電容量範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保持乾燥通風。

  四、電氣裝置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執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五、對於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效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效能後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效能有效後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執行的電器裝置,應當有專人管理,並定期維修保養。空調機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後立即拆除。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八、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定,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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