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1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高職包括專科和本科兩個學歷教育層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非師範、非醫學類的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應逐步規範校名字尾為"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而師範、醫學的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則應規範校名字尾為"高等專科學校"。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0年11月24日-28日。

  2、報考人員(含具有免試錄取資格人員,下同)可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3、現場確認:2020年11月29日-12月3日。

  4、報考人員本人須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所選擇的.確認點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戶籍的人員。其中,不符合《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關於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招委〔2018〕7號)第一條(一)至(四)項條件之一的,只能報考高職(專科)批次。

  2、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我省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其中,報考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須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國家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等可證明其在我省從業經歷的記錄。

  3、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經歷並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

  4、臺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考(含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考試科目

  (一)中職學校類考生

  1、依據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職業技能測試由全省統一組織,高職院校聯合實施,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使用其在2020年9月參加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公共基礎知識(德育、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的合格性、等級性考試成績。

  (二)普通高中類考生

  1、依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全省統一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對於應屆畢業班學生,使用其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資訊科技、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非補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3、對於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使用其在2021年1月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資訊科技、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4、從外省(區、市)轉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規定參加我省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六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其原就讀地的省級主管部門提供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僅作為普通高中畢業依據。

  注意事項

  報名後至2021年7月1日前,將戶籍遷出我省或將高中階段學校學籍轉出我省的,視為自行放棄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考試和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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