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通用7篇)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通用7篇)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通用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1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裡,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裡,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機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衣索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援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2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複雜而高階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裡,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複製、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裡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複製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最佳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於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階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3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4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鉅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絡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後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後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透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並不是那麼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於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麼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後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後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裡的自私的基因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慾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援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丟擲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後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範圍之內,計劃生育對於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後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並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覆斟酌。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5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儘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於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裡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於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麼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裡,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麼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佔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複製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鹼基之間的連線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裡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線在一起,如果連線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裡,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划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擴音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製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裡並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儘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後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後,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程式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程式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6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階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例項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為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的讀後感7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透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建立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裡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於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裡的林林總總。 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麼繁雜讓人云裡來,霧裡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瞭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裡來,又將到哪裡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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