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讀後感1000字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讀後感1000字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讀後感1000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讀後感1

  世界上的文學家有很多,但是能夠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卻並不多。眾所周知,這些個可以榮登全世界認可的作者肯定有著更突出的,舉世矚目的文學成就。讀他們的作品,我們可以收穫無與倫比的精神享受。感受他們文字中的精妙絕倫,感嘆他們文學造詣上的登峰造極,更感嘆他們那妙筆生花般的創作。

  很是幸運地我在2012年的年底收穫了手頭這套由新星出版社隆重推出的諾貝爾文學獎作品典藏書系。收集這系列叢書不外乎兩個目的。一個是為了精彩作品收藏,另一個則是陶冶情操,豐富自己的閱讀面。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是我這套系列作品中選擇閱讀的第二個作品。事實上時的我早就對這個故事大致情節有所瞭解,因為它是眾多我兒時接觸的童話故事中超級印象深刻的童話故事。而此時此刻在諾貝爾文學獎作品推出中它居然也羅列其中,可見這本作品的卓越文學成就。身份已經從孩子轉換為了成人,我更是在讀這部經典的童話故事中採擷到了以往並未領略到的精彩和特色。深入地閱讀,更加深著我對《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認知。書中的語言描述,人物塑造,故事情節設計,場景設定等等方面都是那樣地有著獨特的味道。也難怪乎它成為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厚厚的上下兩冊譯本幾乎涵蓋了故事原本的那份原汁原味。沒有刪減,沒有繪圖,有的只是一個最為直截了當的作者當年的文字描述。很是吸引書外的讀者展開豐富的想象力,跟隨著那些個彷彿跳躍的文字精靈共同踏上了騎鵝旅行記的奇遇記。

  故事的內容圍繞著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孩子尼爾斯,由於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變成了小人。隨後更發生了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男孩騎著自家的大白鵝,跟著一群大雁出發作長途旅行。儘管路途遙遠,艱難重重,但是他卻在這段獨特的行程中增長見識,結識朋友,鍛鍊意志,學會堅強和勇敢。書外的讀者很是可疑發現書中那眾多的集結入文藝性、知識性、科學性等各個方面的教育知識點。小小的童話故事中濃縮著諸多精彩的內容精華,匯聚了自然風光、地理環境、文化歷史以及動植物習性更以最為生動,形象,有趣的文字穿插入童話之中。孩子們更可以在這個童話故事中一同跟隨著男孩插上想象的翅膀共同去旅行。瞭解世間的美妙,認知文化歷史,更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好孩子。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為我們揭開了一段關於奇妙旅行的文字篇章。引領著孩子們進入一個夢幻般的童話王國,學習知識,提升認知,更爭做一個成功,善良,勇敢和堅強的個體;同時也引領著成年人們共同踏上時光的隧道回到自己童年,追尋當年的足跡,感知人世間的美好。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讀後感2

  最近,在這暑假的大好時光裡,我讀了一本以活潑明媚的筆觸來寫的一首自然交響詩。它不僅有優美的風格,還生動地講述了男孩尼爾斯跟隨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這本書的名字就叫做《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塞爾瑪·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為她的一部大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特有的高貴理想主義、豐饒的想象力、以及優美而愉悅的風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懷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這一榮譽獎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這一文學獎的女性作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講了———從前有這麼一個男孩,他十四歲左右,長著一頭像亞麻一樣的淡黃色頭髮。他最喜歡睡覺和吃飯,其次是很愛調皮搗蛋。在一個星期天早晨,他在唸訓言的時候,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巧,大雄鵝莫頓要跟隨從大雪山來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蘭,大拇指便騎在雄鵝莫頓身上,一起飛往拉普蘭。期間,他們經歷了許多奇妙的事情與各種奇遇……

  在《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小灰雁鄧芬。因為在《騎鵝旅行記》,她是一隻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可愛小鳥,長著一身金光燦爛的`柔軟絨毛和光滑閃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純潔,從不把人往壞處想。也因為小灰雁鄧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兩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沒有和兩個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鄧芬的這些良好品行,我們應該多多學習。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想:尼爾斯為什麼能夠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壞孩子,變成一個愛護小動物的好孩子呢?這都是因為這次旅行喚醒了他心底那顆愛的種子。以前的他經常扯公雞的雞冠、拉貓的尾巴、用腳踢母雞、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靈把他變小了之後,他一直在幫助動物們。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該像尼爾斯一樣保護、關愛小動物,要不然,在動物滅絕的時候,人類也會跟著一起滅亡。還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鄧芬的兩個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樣用心險惡。她們利用鄧芬的心思純潔,騙她說雄鵝莫頓是烏鴉變的,採來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誘騙鄧芬使雄鵝莫頓吃下去,毒死他。後來,又讓雄鵝莫頓和蒼鷹搏鬥,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頓!而她們這麼做的原因,只不過就是不想讓鄧芬有了這麼一個英俊無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後過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險惡之人,以後都不會有好下場。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多麼希望我也能變成一個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隨著雁群飛過陸地和海洋,邀遊各地,經歷各種令人遐想連篇的奇遇。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讀後感3

  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有趣的童話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作者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她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女作家,這本書是她的代表作。故事講的是一個十四歲的小男孩,名叫尼爾斯。他有很多缺點:不喜歡讀書,十分頑皮,經常捉弄家裡的小動物。一天,他趁爸爸媽媽去教堂做禮拜,溜到農場玩耍,看到一個還沒巴掌高的小精靈,他用捕蟲網逮住了它,結果被小精靈變成了和它一樣大的小人兒,還能通獸語。他四處尋找小精靈,想求它把自己變回去,結果怎麼也找不到小精靈。這時,尼爾斯看到家裡的雄鵝莫頓準備跟隨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莫頓飛走,結果由於意外被雄鵝帶到了天空,跟隨大雁一起開始了旅行。

  沿途,他們認識了好些小動物,也遇到了很多危險,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勇敢救了很多小動物。這些故事精彩紛呈,看得我簡直入迷了,連媽媽叫我吃飯都沒聽見。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深夜遇險”——大雁們脫險的故事。大雁們停在草地上,領頭大雁阿卡去探路,不幸遇上了狐狸斯密爾,狐狸飛快地撲了上去,掐斷了它的翅膀,尼爾斯勇敢地抱住了狐狸的尾巴,用隨身帶的小刀狠狠紮了它的屁股,狐狸痛的丟掉了大雁,大雁趁機飛走了。尼爾斯和狐狸兜起圈子,爬上了樹,狐狸在樹下等著尼爾斯想抓住他,等著等著呢,狐狸睡著了,雄鵝莫頓救走了尼爾斯。大雁們對尼爾斯感激不盡,從此他和大雁們成了好朋友。

  有一章——“新來的看門狗”也很有趣。狐狸斯密爾想捉一隻母天鵝做晚餐,尼爾斯一邊大喊提醒天鵝,一邊將狐狸引到了狗窩前。氣急敗壞的狐狸被仇恨衝昏了頭腦,忘記了狗的存在,被躥出來的狗叼到了狗窩裡。他呀,只好乖乖的做了一隻“看門狗”。哈!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還有“鶴之舞表演大會”、“小灰雁”,“瑟姆蘭花園”等也描寫的非常精彩。看著看著,我眼前彷彿出現了那一幅幅優美的風景,耳邊彷彿聽到了鳥兒們悅耳的鳴叫……

  在驚險又快樂的旅行中,尼爾斯學會了用愛心幫助別人,不再捉弄小動物。最後,當尼爾斯知道媽媽因為日夜思念自己病倒了,人變得消瘦憔悴,決定回到家裡。他變回了原來的大小,而且成了一個善良有愛心的小男孩。

  這是一本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書,不僅讓我收穫了許多快樂,瞭解了瑞典的歷史和地理知識,同時給了我很多啟迪:要做一個有愛心、勇敢,智慧的孩子。每個人都要愛護動物,與之和諧共處,世界才會變得越來越美好。特別是——無論我們走到哪裡,快樂還是孤單,家都是最溫暖的地方,我覺得和爸爸、媽媽,弟弟在一起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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