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21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21篇)

  讀完某一作品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那麼如何寫讀後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2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2

  老實說,讀這本書,乾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彷彿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並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麼,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唸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麼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後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於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麼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麼?不是鹹吃蘿蔔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麼富有,多麼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裡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麼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麼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於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於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後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聖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並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複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複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苟苟,在人性的私慾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後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後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3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裡,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裡,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機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衣索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援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4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複雜而高階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裡,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複製、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裡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複製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最佳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於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階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5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鉅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絡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後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後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透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並不是那麼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於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麼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後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後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裡的自私的基因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慾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援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丟擲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後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範圍之內,計劃生育對於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後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並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覆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6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並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資訊,有點過於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隻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7

  30億到40億年前,一個本來平平無奇的分子意外獲得的一種瘋狂的能力——複製自己——從而在當時的環境中得以瘋狂擴散。而在複製過程中意外出錯又導致了各種不同的分子的產生,但他們都具有複製的基本能力,如果沒有錯誤的複製,這個世界就不會那麼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數的錯誤複製又是有害的會被自然選擇淘汰的。

  之後經過幾十億年的自然選擇,這些最早的分子變成了現在世界上的各種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繼續在這個世界上擴散下去,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這個自私的目的,結果卻發展出了許多利他的行為。而其中比較特別的一種動物,人類,因為其大腦,從而發展出了另一種複製基因——文化——從而有了對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識點:

  1、自然選擇使行為有利於自己的基因遺傳擴散的基因生存下來,從而導致生存下來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將自身的基因繼續傳遞下去。

  2、載體(身體)並不複製其本身,它們只負責傳播複製因子,而複製因子不做任何行為,不觀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們只為載體設定最基本的程式讓載體來做這件事。

  3、穩定的行為策略(ESS)指種群中大部分成員採用某種行為策略,而該行為策略的好處是其他行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離這個行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會受到懲罰。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種ESS,因為其他人會利用他的善良來獲利,而完全的善良毫無招架之力,只會很快滅絕,而完全的惡意在完全的善意滅絕後也無法繼續生存。

  4、為了使自己能夠在這個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數的行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為,只有當利他行為更有利於基因生存繁衍時,這個利他行為才會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為群居比單獨生活更能讓個體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為也是;父母撫養孩子是為了讓孩子成長繼續繁衍自己的基因;近親相互友好互讓,是因為我們的基因和近親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這個資源讓給需要的近親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讓相似的基因獲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這種謙讓行為是不利於謙讓基因的擴散的話,這個謙讓基因就會很快因為無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謙讓總是保持在讓自己基因能夠獲利的程度。

  5、我們的兄弟姐妹和我們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實同我們子女與我們的基因程度一樣,所以使我們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們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對我們的基因的好處是一樣的。但為什麼我們還是對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區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撫養,對自己子女投資多一些更有利於基因繁衍。而昆蟲中甚至有為了撫養姐妹而放棄自身生育的職蟻,因為他們與能生育的姐妹之間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於該姐妹與蟻后的相似程度,他們比蟻后更喜歡姐妹能夠生存繁衍。

  6、動物有計劃的進行計劃生育,是因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於基因的繁衍,因為太多的後代可能因為資源不足而導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夠保證這些後代更多的活下來去繁衍。

  7、父母為了保證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後代,有時會給不同的後代不同程度的資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體弱多病的、矮小的後代,因為天生不強壯的後代會有很大的機率浪費資源;給年齡幼小的後代更多的資源,因為年齡幼小的後代更需要照顧。而同代之間也會為了資源而競爭,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總是儘量做到一視同仁。

  8、兩性的最基本差別在:雄性的性細胞比雌性性細胞要小得多,數量要多得多。這導致雄性在生育後代中一開始投資的很少,一個雄性在一個時間段可以與許多的雌性同時繁衍從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擴散,而一個雌性在一段時間內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敗,雌性的損失遠遠大於雄性。但同時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選擇權,所以對於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採取兩種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經過提前的考量確定雄性投入足夠的資源後才同意與其繁衍後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養育孩子上不再計較是否得到雄性的幫助,但只挑選優秀的基因進行繁衍,這就會導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獲得繁衍的機會,而大部分的雄性無法得到繁衍機會。

  9、生物之間的行為不是獨立的.,而是互動的,特別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們的目的開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則,而同時有懲罰設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夠讓完全自私的行為無法獲利,所以有懲罰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會被自然選擇。就像重複的囚徒困境中,針鋒相對策略(一開始表示合作,之後每次複製對方上次的行為,對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來,對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繼續合作),能夠給囚徒們帶來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將基因傳遞給後代的方式與宿主不同,它就會透過各種方式害了宿主。如果與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會做到幫助其宿主繁殖,因為這同樣使自己繁衍。隨著演化進行,它將不在是一個寄生生物,而將與宿主合作,甚至最終融入宿主組織,完全無法辨認其原為寄生蟲。我們實際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體(我們體內的質粒、線粒體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蟲)。

  11、文化其實就像另一種複製因子,它能夠從一個大腦複製到另一個大腦,能夠突變演化,能夠與多種文化結合一起促進傳播(比如上帝與教堂、婚姻、教規、地獄等文化結合加速傳播),文化要生存延續下去,就必須有生存的價值能夠適應當時的文化環境被更多的大腦接受。而文化是擺脫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種全新的演化途徑,他可以傳播完全無私的文化,是對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徑。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8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資訊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資訊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資訊的對映。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資訊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資訊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資訊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裡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資訊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資訊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資訊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裡,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透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元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裡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閒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9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階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例項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為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0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透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建立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裡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於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裡的林林總總。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麼繁雜讓人云裡來,霧裡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瞭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裡來,又將到哪裡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1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儘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於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裡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於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麼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裡,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麼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佔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複製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鹼基之間的連線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裡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線在一起,如果連線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裡,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划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擴音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製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式設定好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裡並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儘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後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後,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程式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程式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2

  非常的“難”看,可能我還需要看幾遍才能摸到皮毛。基因的目的是不斷的讓自己延續下去,物體本身只是它的載體,不同的基因會讓讓不同的載體有不同的表徵,然後就是達爾文的優勝劣汰,好的基因也就傳承了下來。

  最精彩的一章是“好人終有好報”,作者用博弈論,採取了計算機程式實現的方法來證明社會中不同的角色競爭下來,採用短期報復,長期寬容生存策略的角色得分最高(前提是和平的環境中)。

  頭腦風暴一下,這種教科書型別的書說實話含金量非常高,但是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不喜歡看,因為被小學,中學和高中的教科書嚇住了,看這種書容易回想起高考背書,做題的感覺。感嘆一下,中國中小學教育啊,啥時候我擦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得自然,純真,本位一點,升學的機制也更多樣化一些,不要讓我們回憶起童年時都是一把辛酸淚。

  其實這本書從家庭教育來講也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因為在國外的教育裡面都會告訴小朋友這樣一個觀念,在社會上生存是有一些規則的,而且也是存在競爭的(良性競爭),從基因的角度來講也是這樣的,競爭無處不在,對於家庭教育來講在適當的時候告訴小朋友有競爭(良性競爭)存在對他們的成長應該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不是從小就烏拖邦,或者從小就生活在非黑既白,你死我活的競爭下,凡事要科學,要從實際生活中去應用科學。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3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為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裡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著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後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為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麼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化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麼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著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為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並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於對讀者的安撫,才會將未來描繪額那麼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並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餘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4

  被御神團的知友安利數次,終於下定決心開始啃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讀物。沒想到這本書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歎服的不僅是作者透過現象抓住本質的洞見,更在於其深入淺出、循循善誘的分析講解。

  簡單說,整本書是對進化論更深入的闡述。說到進化論可謂是眾所周知,而進化論為什麼是科學的理論,生物演化的背後是什麼在起作用,可能就沒多少人能講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幟鮮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來分析自然選擇的過程及結果。而透過書中的闡述和給出的遺傳學證據,這樣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腳的。儘管基因並不具備情感,更不會有「自私」這種「想法」,但是透過這樣擬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解釋得十分清楚。

  更進一步,作者還把基因的行為和博弈論的思想聯絡起來。其實對於基因來說,顯然是並不存在什麼「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來直接或間接控制性狀,在自然選擇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選擇」必然帶來不同的結果。在這裡我想到了一個相比作者可能略顯蹩腳的比喻:Pinball。

  我們都玩過電腦上自帶的彈珠遊戲。按下彈簧,彈珠就被髮射出去,除了設定初始的發射力度,我們是無法控制彈珠的飛行軌跡的。每次遇到障礙,彈珠會自己選擇反彈的方向;而無論反彈多少次,彈珠終究會落入底部的洞中。

  這和基因控制生物體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時設定了每個彈珠的發射力度,隨後發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彈珠碰到障礙後反彈到不同方向,看起來就像是彈珠自己在選擇路徑,實則不然:彈珠只是根據入射的速度和角度,決定反彈後的飛行路徑;彈珠碰到特殊的障礙會使障礙產生變化,而生物和環境也是會相互作用的;最後,所有彈珠都難逃一「死」,只不過有的彈珠會堅持更長時間,獲得更高分數。

  假設有無數個人在操控無數個完全符合牛頓運動定律的彈珠檯遊戲。每個人都可以設定一個彈珠的發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積分換取更多的彈珠。然後讓這些彈珠檯一起開動。我們會發現,有些特定的發射角度,會讓彈珠在彈珠檯上獲得更高的分數,相應地這樣的選擇就會有更多次重複的機會。而有的發射角度讓彈珠很快落入黑洞,導致無法透過積分換到更多彈珠而出局。這可以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自然選擇過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書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對於划槳的比喻就簡單地說明了為什麼自然選擇是以基因而不是個體或群體為單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時滯」這一概念。當基因決定了生物體的性狀後,是無法中途去改變的,所以在自然環境發生變化以後,很難直接反饋到基因,只有能夠成功存活下來的基因才能把這些內容傳遞出來。用這個概念去解釋癌症的發病原因,讓人有醍醐灌頂之感。為什麼年齡是和癌症發病相關性最高的原因?簡單講就是因為人壽命提高了,才讓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狀顯現出來了。而之前由於人壽命普遍不長,這樣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選擇中得以保留。

  作者視角不但侷限於生物學,還擴充套件到文化層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5

  今晚終於有空,靜下心來讀這本書。讀這樣的書籍,遠不如讀上一本簡.愛來的從容而輕鬆。彷彿又回到學生時代去再學一遍生物課。什麼是基因,什麼是有絲分裂,什麼是基因重組?等等這些離我們的日常生活彷彿很遙遠的詞彙。我們已忘卻了自己正是一個個基因生存機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們高中的生物老師。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見,我們一下就記住了他,而他的課上的也好,課堂上,他不苟言笑,雖然他的年齡並不比我們大多少。他認為很重要的章節和難懂難理解的內容,會反覆的給我們講,給同學提問若還答不上來,他手裡捏著粉筆,默不作聲,那個情境盡顯老師的威嚴。而有一次在課外勞動中,不知何事竟看到這位老師露出孩子般的笑,讓我一愣:喲!這老師還會笑呢!哈哈!更讓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個星期天學校賣桔子,那時候學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園,有自己的經濟收入。原本談好的商販變卦不要了。而學校已讓我們留校的學生把柑桔採摘下來並用車拖來了。可能是商販沒料到桔子有這麼多,一再壓價,幾次交涉未果,幾個五大三粗的商販看到只有這麼一個身材瘦小,說話聲音又不大的人和他們談判,沒放在眼裡。後來根本不理老師的了。我們在一旁也乾著急。老師騎上腳踏車扭頭就走了,不一會兒,唰啦啦,學校留校的男生全來了!幾十人!還來了幾個老師。老師們對商販說:今天這桔子按我們當初說好的一定得賣!同學們,把桔子稱重,上筐!所有的同學齊心協力,把那幾個商販唬得站在那裡,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哎,裝車吧!賣完桔子,大家有說有笑的回學校去,談論著商販的表情,樂不可支。這瘦小的老師真有兩下子啊!那天晚自習,每個班都分到了幾大筐桔子,每個同學都有份兒。教室裡的空氣中都瀰漫著桔子的味道,以至於漂亮的女地理老師來上課,掩鼻開窗,作難過模樣!被同學們笑了好長時間!

  慚愧!那時所學差不多已悉數奉還。而今再次看到這些詞彙,也只是意會而不能詳細明白的講述。翻閱此書,彷彿把那時的時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6

  當斷斷續續託了好幾天才把這本書看完的時候,說實話已經把一些當時覺得很有趣的東西忘得差不多了,但還是有很多東西值得去寫一片讀後感的,《自私的基因》一書喚起了我對認識自身的渴望,它遠離尋常人生的科學和我們自己密切相聯。

  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即便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組所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自己的機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構成我們自己的基因組而僅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們的子代事實上只能繼承我們基因組的一半,數代的傳遞之後,我們同子孫之間的親緣關係同任何一個陌生人之間可能就已經相差無幾

  然而事實上並沒有這麼嚴重,因為在人類社會中,代代相傳的更重要的東西是文化傳統和觀念,是它們將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說應該透過教育來實現這個公共的理想。

  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雖然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但畢竟作為學術性的東西有點過於純粹,我們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絕對可以在某處受點啟發,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也許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7

  這本書的主要觀點是:進化論的作用層次不在個體,也不在群體,而在於基因,生命的本質則是基因複製。

  動植物是某類基因製造的機器或工具,基因給各架機器適當的授權,以執行保衛、延續基因的終極指令。機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樣,老城區推倒重來,新樓盤勃然興起,不變的,只有樓裡的居民。

  還有另一種基因,它們不創造機器,而只是利用機器,比如病毒等,它們離開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個人認為,這也可以看作是各類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類社會和某些物種,在與基因共生之上,還群體創造了新的無形基因—文化、資訊等,這裡有個新名詞“覓母”,它也在不斷地遺傳和進化。

  進化穩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觀念,能夠從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釋生物群體或個體的各種行為,持不同進化策略的基因機器,生存機率是不一樣的。

  然而,如作者所說,當我們對遺傳過程中的自私性瞭解得越清楚時,我們就越有資格去教導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為公益奉獻的美德。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8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併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歎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裡,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型別。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於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定環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歎在於,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造,並用來延續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並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後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丟擲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併為後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麼,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後孵化的,並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願捨棄一些。這樣,後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徵,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基因行為的目的性因而是極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裡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於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瞭解的生命的本質後,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美德。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9

  “這本書寓意深厚,機敏流露,是在寫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諾貝爾生理醫學獲獎者梅達華如是評價《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為“年輕人的書”,值得我們一看。的確,作者道金斯,作為一位行為生態學家和生物學家,當然這本書的主題是動物行為。但這本書的重點是講述利他主義。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也在於,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

  作者並沒有將我們人類看作是一個特殊的整體,而是放在了生物這個大整體中,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儲存所謂基因這種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們人類這種固有的特性,是我們在社會中作出選擇時,都是充滿利他主義的。透過閱讀這本書,作者驚世駭俗地讓我們知道: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使我們人類更全面地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將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

  儘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學說是研究社會行為的關鍵所繫(特別是同孟德爾的遺傳學相結合時),但卻一直為許多人所忽視。但道金斯對社會學說中這一嶄新工作的主要論題逐一作了介紹:利他和利己行為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進犯行為的進化,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群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為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道金斯精通這一基本理論,他胸有成竹,以令人欽佩的清晰文體展示了這一嶄新的工作。

  我們可以用書中的原理解釋社會生活中的現象。例如生活中為何有無數的騙子?知道一點進化論的人會想,既然進化是由低階到高階,那我們的生活也應該會一天天的進步,可事實上,人類進化了上百萬年,騙子卻從未消失,而且現代社會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理查德·道金斯曾舉例在一個物種中有鴿派和鷹派兩種情況,利用數學分析的結果是,在正常的群體中,兩中派是並存的。生活中騙子和好人也是一樣。基因是自私的,其實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個都是騙子的社會是不穩定的,因為大家都不幹活,都想騙別人,但一個全是好人的社會一樣是不穩定。因為人性自私的一面會驅使一些人變成騙子,而因為周圍都是好人,所以行騙是很容易的事情,結果是騙子得到更多的利益,從而驅動更多的人去變成騙子,直到整個社會很警惕,當騙子變的越來越困難,最後當騙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更多的人再去當騙子,最後好人和騙子形成一個比例,達到穩定狀態。當然具體分析很複雜,而且這裡我們只把人當成利益的動物,實際上人的行為受到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結論卻是正確的,就是騙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觀,其實我們可以儘可能的減少騙子的數量,前面說過,當騙子的原因是收益大於付出,如果我們改變環境,加大懲罰力度,這樣就能減少騙子的數量,比如外國發達國家騙子相對比較少,原因就是他們的環境讓當騙子代價很高。從這個分析我們也能看出,改善社會環境實際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遠不可靠。

  本人讀完第一遍後,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涉及太多生物、科學的知識,對於我這個文科生來講,太多不明,有許多地方都是囫圇吞棗,必須通過了解其他資料來搞明白,但這樣耗費的時間也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點研究這本書涉及社會這方面,說白了,就是給我們人類的啟示,以及對我們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導,並希望透過我們這個讀書演示,不僅能激發其他人閱讀這本書的慾望,還能影響到他們生活中的思考行為,讓這本書更好領導我們認識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20

  為什麼西歐人能輕而易舉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進而征服非洲乃至亞洲,難道是人種的原因?如果這個命題成立了,那麼為什麼日本人同樣是亞洲人卻能征服亞洲進而打敗俄羅斯,並且敢於挑戰美國?什麼樣的社會管理體系和政治制度更適合人類發展?為什麼有的人天生就聰明?為什麼有的病能遺傳?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決定一個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因素各佔多少?帶著這些問題,我認真閱讀了由英國生物學家道金斯撰寫的自私的基因。

  讀後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在現實社會里,我們感覺人和人之間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決定的。基因是人類遺傳的基本單位,人體是基因的載體,是基因機器。人類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類生存的社會目的,就是為了人類文化的延續。基因和文化都能遺傳的,但方式不同,對人行為的影響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遺傳方式是透過基因複製進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體作為寄生載體代代傳遞下去的,主要依靠種群傳遞。而文化的傳遞則是透過人們後天的學習教化,形成共識認同而傳遞下去的,主要依靠個體傳遞。人的心智智慧先天的基因遺傳因素大約佔50%,在後天中,家庭環境影響大約佔20%,其他的影響,如在子宮環境中的影響和後天學習教化以及朋友影響大約佔30%。

  從生物的遺傳進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為都是由基因間接控制的,基因透過支配生物機器和它的神經系統的建造方式而對其行為施加最終的影響。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腦是執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決定了個體的自私本能。這裡說的個體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觀存在性,不是說的是主觀意識方面。從這一點可知,聰明的人所生的後代天生就會聰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後代就會高大勇猛。有遺傳基因疾病的後代就會遺傳疾病。同時,透過科學家破譯人體基因,就會找到改變基因排序,達到治療疾病,攻克癌症,杜絕遺傳疾病的傳遞。也會透過改變遺傳基因使人們變得更加健康更加美麗的夢想,這些完全是可以實現的。

  但從人類文化的影響看,人體作為基因的載體,雖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響,但是人作為有意識有思想的動物,在基因面前並不是無所作為,相反,人們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響至大。人只有擺脫自然慾望的控制,以自己設定的行為規則來立身處世,才能實現真正的自由。社會秩序的構建,本質上是用社會意義上的人來約束生物意義上的人,讓社會意義上的人實現真正自由,於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透過教育來實現的,民主法治則是透過人和人之間建立契約來實現的。人們的行為是受文化的影響和引領的。當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國家和民族時,它智慧的視野和維度就會超越其他國家和民族。這就解釋了為什麼西歐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亞洲,他們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從承認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認人的自私性,是事實求是的態度。只有我們真正認識自己,瞭解自己,才會知道怎麼約束自己的行為,才會以科學的態度對待世上所發生的事情。思考問題才會更加理性和符合邏輯,才會正確處理理性和現實之間的矛盾,才會使人更加陽光、鮮活、充滿朝氣地渡過美好的一生。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21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倖存並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己必須得做什麼,必須得擁有什麼條件,得適應什麼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己敗在哪裡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倖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為什麼偏偏是自己得以倖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裡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著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所以,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著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麼。不過相信以後會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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