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通用8篇)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通用8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通用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高效、有序開展防颱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我院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檔案,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防颱風應急工作組架構與職責

  第一條院應急領導小組為防颱風應急最高指揮機構,各應急工作小組為防颱風應急的執行機構。

  第二條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應急工作小組進行防颱風應急響應,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防颱風宣傳教育、應急培訓演練、颱風資訊彙報、通報工作,指派專人對臺風災害進行監控、預報、評估及報告,獲取颱風相關資訊,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第三條颱風來臨時,院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啟動應急預案。

  第三章預防和預警準備工作

  第五條學院應每年開展至少一次全院性防洪防颱風演練,提高教職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防洪防颱風意識。

  第六條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颱風與洪水危害,應急辦公室與執行保障組負責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包括沙袋、雨衣雨具、藥品等,併合理配置到相關部位。設立應急搶險物資儲備室(辦公樓318室),儲備足夠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要。應急物資應保證其質量合格和數量充足,確保其在緊急狀態下能正常使用。必要時學院應根據實際需要增配應急物資。

  第四章臺風預警

  第七條應急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中央氣象臺和海南氣象臺釋出的強降雨、颱風資訊,當接到氣象部門釋出的颱風預警訊號時,安排專人值班,隨時將颱風變動資訊通報給院應急領導小組,直至颱風結束。

  第八條院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颱風白色預警訊號後,應召開碰頭會,通報臺風資訊,研究應對措施。

  第九條執行保障組接到颱風白色預警訊號後,做好全院供電、排水等重要系統的自檢自查防範工作,做好防颱風準備。

  第十條應急辦公室接到白色預警訊號後,應在全院組織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雨水排放系統、建築物防洪抗颱風能力及潛在的隱患、施工裝置擺放地點、人員居住地點、防洪防颱風物資儲備和管理、安全保衛工作、逃生路線等。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各部門和人員不得延誤。節假日期間,由應急辦公室在學院領導指導下組織在校教職工開展全面防颱工作。

  第五章臺風應急響應

  第十一條防禦熱帶低壓(風力為6-7級)當接到氣象臺釋出的颱風藍色預警訊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釋出防颱風應急預案啟動的資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佈置應急任務。各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執行保障組應加強校區巡查,對校區室外裝置設施、綠化植被、學院電梯、水電泵房等關鍵設施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確保其穩定、牢固,對管道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關閉好閥室門窗;在確保電梯內無人的情況下關閉電梯;督促承包商完成防颱風的其他準備工作;通知超市、食堂等供應單位做好物資儲備和保護、轉移等工作。

  (二)應急搶救組負責做好學院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等重要場所的防水防潮工作,關閉門窗,備好應急沙袋,控制好人員、車輛排程。

  (三)資產保障組做好重要資料、圖書文獻、合同、賬目、精密儀器和裝置的防水防潮工作。

  (四)人員保障組做好對全院師生職工的防颱風應急通知、情緒安撫以及進入疏散撤離程式中的組織工作。

  (五)應急辦公室監督、指導各應急小組及承包商對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各小組完成上述任務後及時嚮應急辦公室反饋相關情況,應急辦公室將情況彙總後,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第六章防禦熱帶風暴(風力8-9級)、強熱帶風暴(風力10-11級)

  第十二條當接到氣象臺釋出的颱風黃色、橙色預警訊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佈置應急任務。各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執行保障組通知各區域超市食堂相關營業場所,做好相關防洪、地質災害、露管、裝置受損、天然氣洩漏等事件的預防準備。

  (二)人員保障組統計學院值班與休假人員,確定全院師生職工都處於安全狀態,未發生人員受傷、被困事件。

  (三)應急搶險組隨時待命,準備做好校產、人員的搶救、保障工作。

  (四)應急辦公室監督、檢查、指導各應急小組對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

  (五)各小組完成上述任務後及時嚮應急辦公室反饋相關情況,應急辦公室將情況彙總後,向學院院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第六章防禦颱風、強颱風(風力12級以上)

  第十三條當接到氣象臺釋出的颱風紅色預警訊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研討決議是否進行撤離,決議撤離後授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工作小組通報情況,並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訊廣播組透過廣播將情況通報全院人員。除留下必要的應急值班人員外,人員保障組應立即聯絡安排撤離車輛,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撤離。各部門撤離前拔掉辦公室電器插頭,儲存好部門資產,關好門窗,迅速到指定地點乘車。

  (二)應急搶救組安排學院值班保衛人員檢查確認學院各樓房門窗是否關好,所有電器是否斷電。

  (三)執行保障組通知施工單位,要求所有施工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異常情況立即通報應急辦公室。

  第十四條防禦因強颱風引起的次生災害:當發生由颱風引起的次生災害或突發事件時,學院應及時啟動相關專項應案。

  第七章關閉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當接到氣象臺釋出的取消颱風藍色預警訊號時(或風力減弱至6級以下),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釋出防颱風應急預案關閉的資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佈置應急恢復任務,相關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執行保障組組織專業人員實施全院檢查,檢查生產系統和施工系統的裝置設施、建築物和構築物等安全狀況,確認安全,消除因颱風造成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如颱風造成斷電,執行保障組負責聯絡電力局安排送電,啟動發電裝置或機組恢復系統生產、恢復生活用水、網路通訊等,並做好清理與恢復工作。

  (二)人員保障組、資產保障組初步統計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與保險公司聯絡,配合保險公司人員到現場確認損失情況,處理保險理賠相關事宜。

  (三)應急辦公室及時統計受災情況,及時向相關方報告,並及時統計、籌集、申購應急物資,確保應急物資得到及時補充。

  第八章應急報告

  第十六條颱風應急啟動後,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在十分鐘內,以釘釘通知形式通報全院師生,包括應急啟動時間和颱風具體狀態等。

  第十七條颱風應急響應結束後,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在一個小時內通報全院師生,內容包括應急關閉時間和目前風力、後續氣象情況等。

  第十八條收到橙色及以上臺風預警後,由院應急領導小組在一個小時內透過中交集團突發事件彙報模組,向中交海投彙報學院防颱抗洪準備工作開展情況。橙色及以上臺風結束後,由院應急領導小組在二個小時內向中交海投彙報學院受損、恢復情況。遭遇紅色颱風預警,由院領導小組半個小時內向省教育廳及相關政府部門彙報。

  第十九條清理與恢復報告:當清理與恢復工作結束後,由應急辦公室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彙報,內容包括清理與恢復啟動時間、災後的安全檢查和清理、生產恢復和工程復工情況、傷害和財產損失統計等。

  第二十條學院各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過程的救援記錄工作。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2

  為切實做好我鎮的防颱風、防風暴潮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市、區兩級政府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牢固樹立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颱風、大汛到來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斷,積澇不成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領導,成立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搶險的領導小組,成立應急小分隊,隊長為,在黨政辦設辦公室,為黨委副書記辦公室主任;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搶險突擊隊負責我鎮的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安排,檢查監督和上情下達,及時傳達市、區兩級防颱風、防風暴潮的指示精神,彙總上報我鎮防颱風、防風暴潮情況。

  三、責任分工

  (一)各管區

  1、責任人:各管區書記

  2、任務

  (1)迅速通知各村,並做好記錄;

  (2)危房戶強制遷出;

  (3)叮囑颱風期間車輛停行、人員減少外出;

  (4)組織村幹部清除渠道雜草,迅速排淨田間積水,絕不允許溝渠窪地存水;

  (5)村莊做好防潮準備;

  (6)畜牧養殖村莊做好防風防雨準備;

  (7)風雨後迅速統計災情並做好救助安撫工作。

  (二)安全

  1、責任人:鹽業辦、漁業辦

  2、任務

  (1)迅速書面通知轄區內養殖看護人員撤離;

  (2)書面通知海參養殖等企業停止施工,撤離機械人員;

  (3)通知各鹽及鹽化工企業做好防風、防潮準備;

  (4)船隻靠岸,所有作業人員上岸。

  (三)轄區內企業

  1、責任人:經濟發展辦

  2、任務

  通知做好防範工作

  (四)建築工地

  1、責任人:XXX

  2、任務

  (1)高度關注鏡湖花園、中學教學樓、幼兒園、社群、市場建築、貧困房建設工地;

  (2)書面通知,注意帶電作業、高空懸掛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補

  1、責任人:XXX

  2、任務

  (1)搶修損毀嚴重路段;

  (2)災後迅速修復;

  (3)沿途廣告牌、線杆、線路排查。

  (六)安居房、敬老院

  1、責任人:XXX

  2、任務

  (1)排查安居房、敬老院情況;

  (2)災情統計與上報,要與防汛指揮部做好溝通。

  (七)鎮區防澇

  1、責任人:XXX

  2、任務

  (1)排水疏通;

  (2)廣告牌等高空懸掛物。

  (八)防汛設施

  1、責任人:XXX

  2、任務

  (1)疏通所有排水乾渠,提閘、挖壩、清草;

  (2)巡查水庫堤壩;

  (3)水庫、乾渠分工負責,制定責任分工表。

  (九)“三網”

  1、責任人:“三網”辦、林業站

  2、任務:主要是災後恢復。

  (十)搶險隊伍

  1、責任人:XXX

  2、任務

  組織兩支搶險隊伍,分若干組,每1至2名班子成員帶隊,確保人員到位。

  (十一)資訊暢通

  1、責任人:XXX

  2、任務

  (1)防汛指揮部的資訊溝通;

  (2)災情統計;

  (3)人員、車輛排程;

  (4)上傳下達。

  (十二)督查

  責任人:督查辦,通知武警、派出所、衛生院做好防災抗災準備。

  四、全面準備,落實各項措施

  各村委會、駐我鎮單位,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安排好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特別要根據防颱風、防風暴潮隱患的輕重緩急,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一)做好我鎮防颱風防風暴潮調查摸底工作。目前,我鎮排水溝渠、管道等被佔壓、覆蓋、填堵的現象較多,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憂,這些都是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的重要隱患,各村委會、駐我鎮單位要做好調查摸底工作,特別是各村要重點排查,對存在的問題,立即報鎮防颱風防風暴潮領導小組。

  (二)做好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方案和重點地區防颱風、防風暴潮。鎮防颱風、防風暴潮領導小組,依據市、區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實施意見,結合我鎮防颱風、防風暴潮實際,制定鎮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實施方案及重點地區防颱風、防風暴潮一級預案。

  (三)加強值班、值勤制度。鎮防颱風、防風暴潮值班人員,從月日起進行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建立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報告制度,各村委會對我鎮防颱風、防風暴潮及時報鎮;鎮防颱風、防風暴潮突擊隊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一有險情立即出動。

  (四)做好防汛物資準備。購置鐵鍁、鎬頭、草袋、鐵絲和沙石料,作為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儲備。

  五、工作要求

  (一)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各單位不能掉以輕心,要堅決做到防患於未然。認真學習上級有關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指示,提高對防颱風、防風暴潮重要性的認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牢固樹立防汛、防颱風、防風暴潮意識,將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列入當前重要工作之一。

  (二)加強領導,落實防颱風、防風暴潮責任制。按照市、區防颱風、防風暴潮指揮部要求,實施一把手負責制,落實防颱風、防風暴潮責任。各村委會成立防颱風、防風暴潮領導小組,村委會主任為組長,做好群眾思想、物資等準備工作,確保我鎮安全度過防颱風、防風暴潮。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颱風來臨期間,值帶班人員、車輛24小時在崗,其他待崗。

  六、責任追究

  因思想麻痺、工作不力、不積極作為、空崗、缺崗、飲酒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3

  為做好我工地的防颱風工作,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區建設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專案部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建築工地遭受颱風襲擊或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二)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主管職責

  專案部設立建築工地防颱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xx。

  副組長:專案部副經理xx、技術負責人xx。

  成員:專案部安全辦公室xx、質安員xx、施工員xx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築工程的防颱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做好防颱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建築工地,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四)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釋出訊息,預計有可能受颱風影響:

  1、建築工地專案經理部下達防颱風通知,專案部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訊息,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專案經理部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xx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時:

  1、專案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專案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升降機是否牢固,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穩固,臨時工棚是否安全等,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當颱風在xx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釋出緊急警報時:

  1、專案部防颱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專案經理部組織人員巡視工地,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4、颱風期間,發生建築工地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四、颱風過後

  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解除時,專案部應檢查受損情況,並向分公司和總公司上報,對於工地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4

  一、指導思想

  我市防颱風工作是我省防颱風(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下同)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消防部隊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對防颱風工作的準備,建立以軍政主官負責製為核心的消防部隊防颱風工作責任制,編制轄區內各類建築內人員安全為重點的防颱風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各級特別是支隊機關的司、政、後、防四部門要具體分工,靠前指揮,一級抓一級,落實好包片轄區內的行政責任人及聯絡人,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到人,工作到位。基層各單位要不斷完善搶險手段和救生措施,確保防颱風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

  二、颱風的種類及颱風災害事故特點

  一、颱風的種類

  颱風是熱帶氣旋的一種,而熱帶氣旋是指熱帶地區形成的一種低壓。它不斷旋轉,並伴隨著大風和強降雨天氣。熱帶氣旋按其中心附近風力大小劃分為4種類型:中心風力在7級和7級以下的稱熱帶低壓,8到9級稱熱帶風暴,10到11級稱強熱帶風暴,12級和12級以上稱颱風。這4種類型熱帶氣旋在發展過程中往往會相互轉化。

  二、颱風災害事故特點

  (1)破壞力強,危害大。

  (2)波及面廣,人員傷亡大。

  (3)防範困難,救援難度大。

  三、防颱風指揮部的構成及職責

  一、防颱風指揮部的機構

  組長:支隊長、政治委員

  副組長:副支隊長、副政委

  成員:各部門部門長、副參謀長、戰訓科科長、各大隊大隊長

  二、指揮部的職責

  ①迅速瞭解風情、火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省消防總隊、市政府、市公安局。

  ②調動各種搶險救災力量。

  ③調動各種搶險救援保障交通工具。

  ④調動指揮專職、義務消防隊。

  ⑤調動供水、供電、急救等部門協同作戰。

  ⑥組織做好現場動員和宣傳報道工作。

  ⑦組織做好各種後勤保障。

  ⑧組織做好颱風及災後相關救援工作。

  ⑨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任務。

  四、參戰力量和任務分工

  (一)參戰力量:

  按指揮中心等級方案調集,三級以上的出動啟動此預案。

  (二)任務分工:搶險指揮部下設作戰組、通訊組、後勤保障組、政工組、宣傳組。

  作戰組:由司令部戰訓科、特勤大隊指揮人員及各大隊值班領導組成,負責一線人員援救滅火和險情排除搶救人員工作。

  通訊組:由支隊指揮中心、信通科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指揮通訊及指揮部與外界通訊聯絡。

  後勤保障組:由後勤處、戰勤保障大隊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所需補給物資的供應,包括救援裝備及油料保障、搶險人員食物、水等食品、飲料的供給以及組織衛生隊做好傷員急救工作。

  政工組:由政治處人員組成,負責對現場消防員的思想疏導、鼓動以及穩定受災群眾及周邊人員情緒同時收集現場搶險過程的相關材料,搶險後先進人物事蹟的表彰和宣傳。

  宣傳組:支隊宣教中心及各大隊負責宣傳報道人員負責對防抗颱風過程中的相關資訊收集、整理、報道,及時宣傳消防部隊抗颱風事蹟。

  五、處置程式和措施

  一、現場詢情:由第一到場中隊或特勤大隊指揮人員負責消防人員到場後詳細詢問颱風災害引起的事故現場情況以及受傷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大致位置等情況。

  二、偵察檢測:由特勤大隊偵檢組負責利用生命探測器等工具,立即搜尋遇險和被困人員;利用檢測儀器檢測事故現場有毒物質或可燃氣體的濃度等。

  三、設立警戒:由到場常規中隊警戒組配合公安交巡警負責封鎖事故路段的交通,隔離圍觀群眾,嚴禁無關車輛及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若事故造成化學危險品外洩,現場警戒的範圍需根據偵檢情況確定。

  四、救生排險:由特勤大隊救援組、滅火組負責,常規中隊協助。

  (1)迅速在現場清除障礙,開闢出空闊地和進出通道,確保現場至少擁有一個急救平臺和一條供救援車進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風災現場的圍觀群眾以及無關人員。

  (3)協助供水、供電、供氣部門切斷倒災害現場的水、電、氣供應,及時組織火災撲救及救生災害處置。

  (4)救援初期,使用擴張、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礙,全力搜尋遇險和被埋人員,並組織營救和疏散;對已發現但一時無法解救的倖存者,應提供飲食和藥品。

  (5)被埋人員清理結束後,請求指揮部聯絡大型剷車、吊車、推土機等施工機械車輛清除風災現場廢墟。

  五、現場急救:由支隊衛生隊急救小組負責協助120救護人員對事故現場搶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傷員,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初步處理後,利用救護車或現場車輛迅速轉送就近醫院救治。

  六、清點人員和裝備,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六、防抗颱風要求:

  一、各參戰力量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同公安、醫療救護、水、電、燃氣、交通、民政等部門合作,共同實施救援行動。

  二、救援人員要加強行動安全,防止大風繼續造成建(構)築物倒塌,不應進入建築結構已經明顯鬆動的建築內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陽臺、樓板、屋頂等部位;不準冒險鑽入非穩固支撐的建築廢墟下面,必須在確保無再次倒塌危險時,救援人員方可進行現場救援。

  三、加強對現場的監護工作,所有救援人員要加強行動安全,特別是險惡條件下,要以小組為單位,不準單獨行動。

  四、注意做好針對性準備,既要做好颱風帶來強降雨引起洪澇災害的救援準備,又要做好颱風帶來強風下的救援準備,有效控制其它次生災害的發生。

  五、加強風災時保障工作:政治部門要做好颱風時的政治鼓動及宣傳教育工作,保證部隊思想穩定。宣傳部門做好颱風時滅火救援宣傳工作,及時反映部隊英雄事蹟,激勵部隊滅火戰鬥。後勤部門組織好保障工作,提供部隊長時間連續作戰的生活補給,並組織好器材保障,儲備部隊易損壞的器材配件,組織修理人員隨時搶修損壞器材,並做好相關滅火救援物質儲備。

  六、各參戰部隊要及時組織加強對通訊裝置進行巡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各級有線、無線通訊暢通。

  七、按上級指示,確定新聞釋出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七、颱風災後救援工作

  颱風過後,各級消防部隊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積極參與相關救援、排險、救助工作,並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組織對地下車庫進行排水時,要防止車輛打滑、碰撞;人員在選點、收放水帶、吸水管過程中要儘量避開復雜、溼滑路段,避免人員、車輛掉入水中等意外的發生。

  二、要注意加強個人防護,在狹小、通風條件差的地方救援時,救援人員應佩戴空氣呼吸器;另外,由於車輛、泵浦長時間工作過程中排出廢氣、熱量多,附近救援人員要視情佩戴空氣呼吸器,以免出現窒息中毒。

  三、要組織做好救援人員的輪換休息,特別是市區有關大隊要按支隊的力量調整、排程方案,合理整編現有力量,輪流出動,確保部隊能連續作戰。

  四、要注意行車安全,搶險力量到場及撤離時要向指揮中心報告,並注意加強救援過程中的請示彙報工作。

  五、要服從安排,切實遵守好群眾紀律,參與救災的官兵不得接受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紅包、禮物和吃請,並避免與群眾發生摩擦、糾紛,維護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5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預防和處置因颱風帶來的各種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防洪抗旱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以及市、區有關防汛防旱防颱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區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颱風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颱風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鎮(鄉)、街道、區防指成員單位是本區防颱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3)科學排程,保障安全。及時預報臺風動向及影響範圍,認真分析颱風可能帶來的危害,科學防範,合理預排預洩,保障安全。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鎮(鄉)、街道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防颱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群、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颱風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颱風能力。

  1.5工作要點

  (1)組織城鄉危房、危險區域、危險地段的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漁船及時回港避風。組織避風漁港的安全管理和船員的安全轉移。

  (3)水庫、海塘、水閘、圍墾等水利工程的安全執行。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範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層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並及時釋出颱風訊息。

  二、組織指揮體系

  2.1防颱搶險救災工作實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全區防颱搶險救災工作。當12級以上臺風正面登陸或強颱風嚴重影響我區時,區委、區政府部署防颱搶險救災工作,區防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2.2鎮(鄉)、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颱指揮機構

  鎮(鄉)、街道、社群、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旱防颱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借鑑溫州、麗水防禦超強颱風的經驗教訓,修訂完善抗颱風預案。

  三、影響颱風等級

  按照臺風影響範圍和程度,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3.1特別重大(Ⅰ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在我區登陸並嚴重影響我區。

  3.2重大(Ⅱ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在我市、區登陸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在舟山、寧波、台州等登陸或緊擦舟山北上,並嚴重影響我市、區。

  3.3較大(Ⅲ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範圍較小,在寧波或台州以南登陸或緊挨浙江沿海北上,影響我區範圍較小。

  3.4一般(Ⅳ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在東經125度以東,或北緯24度以南轉向,對我區影響較小。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4.1氣象、海洋與漁業、水利圍墾、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颱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地質災害的監察、預報預警,並及時向有關防指機構提供颱風、降雨、風暴潮、地質災害等的實時資訊和預測結果。

  4.2、水利工程巡查

  各鎮(鄉)、街道應對轄區內水庫、山塘、海塘、圍墾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管制度。

  4.3防颱檢查

  4.3.1鎮(鄉)、街道防指機構在汛前、汛中組織開展防颱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限期處理和整改。

  4.3.2建設、電力、交通、通訊等部門應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颱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施的正常執行。

  4.3.3區建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舟山市港務局普陀分局、沈家門海事處、市國土資源局普陀分局、區水利圍墾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漁港船隻、病險水利工程等情況的調查,並登記造冊,報區三防辦備案。

  4.4颱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4.1颱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氣象監察和預報,根據《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資訊訊號釋出實施辦法》,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鎮(鄉)、街道及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將有關資訊向社會發布。

  4.4.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降雨實時監測、預報和預警。各鎮(鄉)、街道的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察,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有關防指機構報告,並通報社群、行政村,告知廣大居民。區防指接到水文資訊後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警報。

  4.4.3山洪災害預警

  區水利圍墾、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對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區建立專業監察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察體系,落實觀察措施。在臺汛期間堅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強觀察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按照區防指“關於明確山洪災害預警責任人及崗位職責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向可能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並上報所在地防指機構或區防指機構。

  4.4.4水利圍墾工程險情預警

  當轄區內水利圍墾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圍墾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鄉)街道防指機構按規定許可權,透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有可能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鎮鄉(街道)及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群眾轉移的各項工作。

  五、應急響應

  5.1Ⅰ級應急響應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12級以上臺風或超強颱風對我區構成嚴重影響的情況下,區防指召開防颱電視電話緊急會議,部署防颱各項工作,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部署抗臺工作,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根據省防指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動員部署抗臺工作。影響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區委、區政府或區防指可採取停課、停工、停業、停市等非常措施,保證人員安全。

  在臺風、超強颱風嚴重影響我區時,並對沈家門中心漁港構成威脅的情況下,區防指指令迅速成立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針對沈家門漁港避風船隻眾多的特點,做好漁港船隻和船員的安全工作。

  5.1.1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成員

  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由區海洋與漁業局、舟山市港務局普陀分局、區交通局、沈家門海事處、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辦等部門領導以及相關專家組成。

  5.1.2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核實回港避風船隻數量、船員人數和通訊聯絡方式;做好避風船隻的防碰、撞工作,船員的安全轉移、運送和落實避災點安置以及海上特發事件搶險救災等工作。

  5.1.3沈家門漁港船員轉移安置

  當颱風、強颱風嚴重影響我區,並對沈家門中心漁港構成威脅時,按照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人員轉移指令和要求,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迅速開展港內避風船員的安全轉移工作,把船員轉移到指定場所。根據《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以及就近避災、集中分散相結合的原則,由區民政部門落實臨時避災場所,臨時避災場所包括普陀中學、沈家門小學、普陀二中、沈家門中學、原職業中學、普陀三中、普陀體育館、人防隧道、嶺陀隧道,以及華晶、華銀、港城、港帆、海中州、華僑、名都、海天樓、明珠賓館等安全可靠的公共場所,同時要對這些臨時避災場所進行安全鑑定。

  5.1.4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按Ⅱ級應急響應分工,做好不同階段防禦颱風的各項工作。

  5.2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區防指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及有關專家分析颱風發展趨勢,風暴潮影響情況,作出雨量、風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預報,提出防禦目標,防禦重點和對策建議。區防指向全區部署防颱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省、市釋出人員梯次轉移命令,按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彙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部署防颱工作。區防指加強監視颱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抗臺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做好災情核查和資訊釋出工作。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颱風不同階段,做好如下工作:

  (一)釋出颱風訊息階段

  1、區防指、水利圍墾局、氣象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國土資源分局、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電力公司、港務分局、旅遊局、教育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局、區農林局、電信公司等區防指成員單位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氣象、海洋與漁業部門及時將颱風、風暴潮和海浪預報訊息報送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和區防指,並向公眾釋出。

  3、區防指、水利圍墾部門分析防颱形勢,明確防禦重點,研究落實防颱措施,向區政府領導及上一級防指報告防颱有關情況,及時向各鎮(鄉)、街道和區防指成員單位通報臺風訊息,做好防颱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颱風影響地區高水位執行水庫降低水位,防止出險。指導做好果樹、大棚養殖等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指導檢查各地在建的圍墾工程,發現隱患及時處理,落實抗臺應急防禦措施。

  4、區海洋與漁業部門組織做好各地出海漁船、海運船、油船、製冰船回港避風,加強避風港的管理,檢查督促各地加固深水網箱、魚排等養殖設施。區港務部門做好工程船、吸泥船、打樁船、運輸船等遠距離作業船隻返航回港避風工作,加強錨地船舶的監管,提前做好轄區內船舶、設施的各項防颱準備工作。區海事部門落實航道防颱措施,以及海上應急搶險營救等各方面工作。

  5、區國土資源部門密切關注颱風動向,與氣象部門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預報工作。

  6、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加強公路和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運輸船舶、交通船舶、車輛做好防颱抗臺準備工作;加強對公路沿線指示標誌,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

  7、區建設部門要及時將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情況(等級評定)反饋給各鎮鄉(街道),同時要對市政公用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防颱各項準備工作。

  8、區農林部門提供農情,提出農業、經濟林抗災、救災措施,做好災後種子調運和技術指導工作。指導落實雞、鴨、豬等畜禽養殖戶抗災救災措施工作,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

  9、區衛生部門組織各地做好防疫救災所需藥品、血源、消毒、醫療器械、救護車輛、醫務人員等應急準備工作。

  10、區城管部門加強市區巡查,對廣告牌、行道樹和施工現場腳手架的管理,做好各項防禦工作。

  11、區電力部門組織各地檢查加固電力設施和裝置,做好防颱準備。

  12、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各地船舶修造企業,做好防颱各項準備工作。

  13、區供銷部門組織各地落實防颱有關物資,做好防颱準備工作。

  14、區旅遊部門組織各地把颱風資訊通知到各旅遊企業、景點管理單位及遊客,消除隱患,做好各項防颱準備工作。

  15、區教育部門組織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做好防颱準備工作。

  (二)釋出颱風警報

  區防指、水利圍墾、氣象、海洋與漁業等部門加強預報,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及時將最新訊息報送有關部門;水利圍墾、氣象、海洋與漁業、交通、國土資源、建設、電力、港務、海事、旅遊、教育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颱風動向。區水利圍墾、國土資源、海洋與漁業、交通、建設、民政等部門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指導抗臺救災工作。

  區防指召開防颱分析會議,區氣象部門對臺風發展趨勢提出具體分析和預報意見;區防指提出防禦重點、措施和建設;區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建設、水利圍墾、港務、海事等部門提出各自防禦對策。

  1、區氣象部門作出颱風路徑、影響範圍、雨量等預報,水文部門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預報和測報的各項準備;區海洋與漁業部門做好風暴潮、海浪的預報工作。

  2、區防指、水利圍墾部門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特別是水庫大壩、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重要海塘巡查與監測,落實險工險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搶險隊伍、物資和裝置以及臨時防颱措施。組織指導颱風影響地區的河網、水庫預洩預排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門的防颱動態,檢查督促防颱工作落實情況。同時要組織力量深入一線在建圍墾工程,分析在建圍墾工程受颱風影響可能出險地段,採取緊急補救措施。隨時撤離施工人員及附近有危險的人員,做好各項防颱工作。

  3、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等部門組織指導沿海養殖人員的安全轉移,檢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業漁船、漁運船、製冰船、油船等迅速回港避風或就近避風,指導各地做好網箱等養殖的加固工作。加強風暴潮和海浪預報。區海事、港務等部門檢查搶險救災船艇、搶險應急小分隊和救災物資的落實情況,應急小分隊進入待命狀態。加強對臺風影響區域船舶的簽證管理。以區海洋與漁業局、港務分局、海事處、交通局為主體,做好對回港避風船舶船員的緊急撤離準備工作,進一步落實各項防颱措施。

  4、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做好相關渡口、碼頭、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的避風防颱工作,做好人員撤離的各項準備。

  5、區國土資源部門做好防颱抗災準備,組織各地加強對重點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巡查,應急小分隊處於警備狀態。

  6、區建設部門組織各地做好城鄉危舊房、臨時工棚、易出險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檢查落實高空設施、建設工地、城鄉防洪排水設施、低窪易澇地帶和地下空間設施的防颱工作。城區公共場所的電視螢幕滾動播出颱風資訊。

  7、區城管部門組織力量,拆除廣告牌、行道樹及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危險設施,同時做好簡易工棚內人員的撤離準備。

  8、區供銷部門組織各地落實有關抗臺救災物資,做好隨時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運輸工具和搶險應急人員等。

  9、區民政部門做好救災應急準備工作,指導各地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後的保障工作。

  10、區衛生部門組織各地建立應急指揮小組、醫療衛生機構組和防疫應急隊伍,準備應急藥物、試劑和監察儀器,做好隨時派送物資到災區的準備工作。

  11、區教育部門組織各地學校、幼兒園通報臺風警報,密切關注颱風動向,檢查校舍安全,做好防颱工作。

  12、區電力部門組織各地對電力設施、裝置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

  13、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各地檢查船舶修造企業防颱措施落實情況,對險段、險地的無動力船舶做好隨時轉移的準備工作。

  14、區旅遊部門督促各地組織遊客回到安全地帶。

  15、區級新聞單位及時播放市、區氣象臺釋出的颱風警報,區防指部署的防颱工作和防颱自救知識。

  移動通訊企業透過手機簡訊方式及時向社會公佈颱風訊息和預報。

  (三)釋出颱風緊急情報

  區防指召開防颱電視電話會商會議,緊急部署防颱工作,區防指領導組織指揮防颱工作。

  1、區氣象部門作出颱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移動路徑、颱風暴雨的量級和登陸區的預報。區海洋與漁業部門作出風暴潮和海浪預備,區水利圍墾部門根據氣象預報對水庫、山塘、河道進行洪水評估,根據降雨實況及時釋出洪水預報,同時釋出沿海潮位預報。

  2、根據省、市指示,區防指或區政府對臺風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的鎮(鄉)、街道,結合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情況(等級評定),發出人員轉移命令(根據情況可提前釋出),要求各級領導深入抗臺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抗臺救災措施。特別是組織危險區域、危險地段群眾實施梯度安全轉移。

  3、區水利圍墾部門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和水庫、山塘、海塘、小流域、河網的實時情況,並及時對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險情等發出警報。對屋頂水庫、山塘根據險情采取放空等措施,對河道、水庫、水閘等進行科學排程。組織有關部門重點對在建的圍墾工程進行評估,採取必要措施,做好對施工人員及受威脅地段人員安全撤離的各項工作。

  4、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公安等部門督促檢查沈家門、蝦峙等地漁港及避風港,做好防止船隻互撞、撞堤、撞碼頭等工作,除必要的人員外,視情做好人員撤離;在臺風、強颱風嚴重威脅我區時,根據省、市有關人員轉移的命令,包括沿海養殖人員必須全部撤離上岸。

  5、區國土資源部門(根據情況)啟動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具體部署全區防颱抗地質災害工作,對易發區域的人員實施撤離工作,督促各地加強巡查,提醒有關人員做好撤離準備,加密對地質災害氣象的預報次數。

  6、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封閉相關渡口、碼頭,停止執行運輸船舶、車輛,必要地段實施交通管制,同時做好簡易工棚、危房等有關人員的緊急撤離工作。

  7、區建設部門組織各鎮(鄉)、街道做好轄區內危舊房、臨時工棚、易出險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轉移工作。颱風影響我區時,停止一切在建工程施工,關閉景區,停止遊樂設施,做好市政設施的搶修準備。

  8、區民政部門檢查指導各地做好救災應急準備,協助各鎮(鄉)、街道做好被轉移群眾的安置和生活安排;遭遇強颱風、超強颱風並嚴重影響我區的情況下,會同區海洋與漁業部門、港務、海事、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門,妥善安置沈家門漁港安全轉移的船員。

  9、區城管部門組織指導城區內廣告牌、行道樹、高空作物的安全工作以及簡易工棚內民工、外來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

  10、區供銷部門做好防颱物資儲備,隨時聽候區防指的排程,做好調運調送準備。

  11、區衛生部門組織做好醫療搶險準備,進入臨戰狀態,檢查急救設施、裝置狀態及備用電源等情況;隨時準備派出醫務人員到各鎮(鄉)、街道進行搶救傷病員。

  12、區農林部門督促檢查低窪地段種植場、養殖場的簡易居住房內的管理人員,做好各項加固工作,做好及時撤離的準備。

  13、區教育部門指導各地做好颱風影響區域內中小學、幼兒園停止上課、集會等群眾性活動。會同區民政部門落實避災場所及安置沈家門漁港轉移的船員。

  14、區電力部門部署電力系統防颱風、暴雨、洪水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業,及時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保證防颱救災重要使用者用電和應急供電。

  15、區通訊管理部門做好啟用應急通訊保障預案的準備,組織協調相關電信運輸業,保證防颱救災重要資訊的傳遞,檢查落實通訊裝置和備用電源的保安,做好應急通訊保障。相關電信運營企業採用簡訊等方式向用戶通告颱風資訊。

  16、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督促對易出險的船舶修造企業進行再檢查,及時組織轉移人員、財產、物資等,尤其是要加強監督無動力船隻的管理,落實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17、區旅遊部門督查景區遊客返回,確保遊客回到安全地帶。

  18、普陀駐軍、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險地區的群眾轉移工作,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19、區公安部門組織做好道路、橋樑和城鎮街道的交通管制,維護地方治安,協助區海洋與漁業部門做好沈家門漁港船員撤離,透過110掌握各類遇險人員情況,及時調配警力營救,緊急情況及時向區防指和地方有關部門報告。

  20、區發展和改革部門積極協調解決搶險和救災所需的物資和資金。檢查和督促基層糧庫防汛防颱措施的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糧的發放和糧食調運供應工作以及其他器材的供應。

  5.2.2搶險救災

  颱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區期間,區防指及時部署有關搶險工作;颱風影響後,召開搶險救災工作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召開搶險救災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組織區水利圍墾、海洋與漁業、民政、建設、電力、交通、國土資源等部門到抗災一線慰問災民,指導搶險救災,並對防颱工作進行評估。各鎮(鄉)、街道、區屬各部門全力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

  1、區防指及時掌握彙總各地災情,協調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區級防汛抗臺物資的調配,聯絡普陀駐軍、人武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颱評估工作,做好向市防辦和區委、區政府的彙報工作,通報抗臺救災情況。

  2、區氣象部門繼續跟蹤監視並做好颱風路徑、降雨預報,直到颱風完全消失、降雨停止。

  3、區水利圍墾部門繼續監視水庫、山塘、小流域降雨河網的水位情況,做好水庫、河網的排程,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搶險,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安全度汛。

  4、普陀駐軍、人武部負責組織基層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5、區民政部門組織向災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接受捐贈,下撥救災款;協調各鎮(鄉)、街道安置災民,做好災民救濟救助工作,收集、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彙報。

  6、區衛生部門組織指導各地醫療隊到災區搶救傷員,指導衛生防疫工作。

  7、區農林部門根據災情及時做好農業生產、畜牧養殖等工作的技術指導,做好動物和公共場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8、區交通部門加強對山區公路、橋樑、施工路段和高邊坡、高擋牆、高路堤路段的檢查,加強公路巡查,及時在危險地段設定警示標誌,及時向公眾釋出公路、水路阻段資訊。組織指導水毀公路和工程修復,保障各地救災救濟物資的運輸暢通,組織遇險船舶的搜尋救助工作。

  9、區建設部門組織指導災區搶修城鎮供排水等市政設施和災區的房屋重點工作。

  10、區電力部門組織指導災區搶修電力設施、裝置,儘快恢復災區供電。

  11、區通訊管理部門組織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進行災區通訊設施的搶險工作,儘快恢復通訊。

  12、區國土資源部門及時掌握各地地質災害情況,組織專家分析提出處理意見,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13、區教育部門組織指導災區學校搶險校舍,為開學或復課創造條件。

  14、區公安部門及時掌握各地治安動態,指導災區維護社會治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保障防汛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的暢通。

  15、區供銷部門組織落實搶險救災物資。

  16、區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做好糧食供應,確保災區糧食價格和市場供應穩定。組織協調災害重點建設工程中基礎設施的恢復。

  17、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部門組織開展海上遇險船隻的搜尋救助工作,指導漁船和網箱養殖的搶險救災,指導沿海養殖恢復生產。

  18、區財政部門及時撥付搶險救災資金,爭取省、市財政支援。

  19、區經貿部門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執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組織協調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供應。

  20、人民銀行舟山市普陀區支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普陀支公司、太保財產保險普陀支公司等區級保險機構及時組織災情核查和理賠工作。

  21、市自來水公司普陀營業所、市藍焰燃氣公司普陀銷售公司等部門及時檢查供水、供氣管道和設施的執行,做好災損管網設施的搶修,確保供水、供氣正常執行。

  5.2.3防指的應急響應

  颱風影響區的各鎮(鄉)、街道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一級響應,及時做好颱風及次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段群眾的安置許可權,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洩和洪水排程,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及時將防颱情況上報上級防汛指揮機構。

  5.3Ⅲ級應急響應

  5.3.1區防指辦的應急響應

  區防指辦主任主持會商,防汛、水利、氣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並連線各鎮(鄉)、街道參加,提出防颱工作意見。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河水預測預報,監督指導水庫、河網預排預洩和洪水排程,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船隻回港避風、搶險救災等情況。做好災區核查和資訊釋出工作。及時將防颱資訊報告區防指指揮、副指揮,並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防指成員單位。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各地防颱工作的指導。

  5.3.2鎮(鄉)、街道防指的應急響應

  颱風影響我區時,各鎮(鄉)、街道防指機構啟動響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指揮機構指揮主持會商,按市、區防指要求,部署防颱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進行人員梯次轉移工作,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許可權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洩和洪水排程。組織水利、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颱情況上報區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辦公室。

  5.4Ⅳ級應急響應

  5.4.1區防指辦的應急響應

  區防指辦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加強值班,關注國內外氣象預報成果,密切監視颱風動向,部署有關工作。掌握防颱風工作情況,及時將颱風資訊上報市防指領導和區委、區政府,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區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指導各地防颱工作。

  5.4.2鎮(鄉)、街道防指的應急響應

  鎮(鄉)、街道防指啟動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防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颱風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防旱防颱指揮機構可根據時間和性質、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排程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呼叫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6資訊釋出與新聞宣傳

  5.6.1防颱抗災等資訊,由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稽核和釋出;涉及洪澇災情的,由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會同區民政部門稽核和釋出。

  5.6.2防颱抗災的有關新聞稿必須經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核實後,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洪澇臺災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訊息,由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稽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7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的人民政府或防汛防旱防颱指揮機構可視情,宣佈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1)通訊管理部門負責保障防颱抗災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2)防汛防旱防颱指揮機構按照以公用通訊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訊網路,確保資訊暢通。水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訊設施。

  (3)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訊運營企業,應確保防颱抗災資訊的及時播發、刊登和簡訊形式釋出。

  6.2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抗災的義務。普陀駐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臺搶險的突擊力量。

  區人民政府應組建專業搶險隊伍,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群、村應組建搶險救災小分隊。

  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應建立防汛防颱搶險專家庫。

  6.3物資保障

  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具體儲備要求見《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的物資保障。

  6.4資金保障

  區財政、發改、民政、水利圍墾、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集、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援,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和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各鎮鄉、街道、防指成員單位加快和完善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水雨情測報、洪水預報、災害預警水平。同時,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排程水平和救災搶險能力。

  6.6治安保障

  區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受災地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和特發事件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本地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防颱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抗災人員、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負責渡口安全。

  6.10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醫療等部門負責受災地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後,各鎮(鄉)、街道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由區經貿部門牽頭,區發改、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防颱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颱

  抗災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防颱指揮機構應積極參加市、區培訓,同時負責組織對社群、村、學校、企業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防颱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型別的防颱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鎮鄉、街道的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本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七、善後工作

  7.1救災

  颱風發生後,各鎮鄉、街道及有關單位應組織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2救濟救助

  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3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區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汙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4水毀工程修復

  7.4.1對影響當年防汛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汛工程應力爭迅速修復,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7.4.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訊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5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各鎮鄉、街道及有關單位對當年防汛搶險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6補償機制

  啟用蓄滯區、水庫根據防汛排程指令攔洪超蓄淹沒造成損失,有關政府應當按規定給予補償。

  7.7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應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害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8防颱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颱風過後,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颱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抗災工作。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6

  一、工程概況

  ㈠、工程簡介

  工程名稱:福建省交通設計研發大樓工程

  建設單位: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

  設計單位: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

  勘察單位: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

  監理單位:福建嘉和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福建省閩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福州市交通路43號

  ㈡、設計概況

  1、工程規模

  ⑴、總建築面積約20xx4㎡,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約18025㎡、地下室建築面積約2069㎡;建築層數為地上21層、地下1層;建築高度約75m;建設用地面積2949㎡;建築結構為框架-剪力牆。

  ⑵、功能佈局:辦公。

  ⑶、建築等級一級。

  ⑷、主體結構合理使用年限50年。

  ⑸、建築防火分類:高規一類,耐火等級一級;人防工程等級六級。⑹、上部結構體系:框架結構;抗震設防烈度7度。

  福建省閩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設計研發大樓工程⑺、室內±0.00相當於絕對標高(羅零)7.60m。

  2、施工範圍

  福建省交通設計研發大樓基礎、土建、外牆裝飾(不含玻璃幕牆)及門窗、室外場地綠化及路道、總體水電安裝及部分預埋、通風及人防等工程。

  ㈢、編制目的為了保證雨季及颱風期間本工程專案全體施工人員及財產的安全,減少經濟損失和預防因氣象災害引起的事故,確保工程的順利進展,最終實現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特編制本方案。

  ㈣、編制依據

  1、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設計研發大樓工程《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設計研發大樓工程施工圖紙;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5、《建設工程標準強制性條文》;

  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7、《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JGJ130-20xx)

  8、國家、地方其他安全文明生產方面的有關法律、標準、規範、條例及本公司內部有關制度、檔案等。

  二、雨季施工防護措施

  ㈠、組織措施

  以專案經理為核心,以專案技術負責人為指揮成立防汛領導小組,重點做好思想工作,組織落實,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具體作到現場排水通暢,工程防護,材料防護,安全防護,施工用電防護。

  雨季施工前首先做好防洪排水工作,如做好截、排水溝的設定、場地疏水、匯水坑、集水井的挖設、抽水機的配備、機械停放位置、材料的堆放等。

  注意氣象預報,做好每日氣象預報記錄,以便正確合理地安排指導施工。特別是在雨水預報後,要加強工地材料保護,對部分臨時工程要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㈡、現場排水

  1、首先在施工現場設定集水、排水、排汙系統,保證雨天施工場地不積水。在大雨時節,派專人進行疏通。

  2、潮訊季節隨時收聽氣象預報,配備足夠的抽水裝置及防颱防訊的應急材料。萬一天氣突變,施工中途下雨,則可有備無患。

  3、在主要道路側修建排水明溝,用紅磚砌築,地面排水匯入溝中經沉澱後排至場外。

  ㈢、工程防護

  1、大雨天不進行砼澆注施工,在澆注過程中遇雨,將砼澆注至最近一處合理位置留施工縫,並留直槎,並將已澆注的砼進行覆蓋,雨後恢復施工時,待砼抗壓強度達到1.2MPa,處理施工縫,重新繼續施工。若不得己情況,必須及時做好防雨措施,預備好足夠的活動防雨棚,準備好塑膠薄膜、油布等防雨遮蓋措施。

  2、現場有足夠的覆蓋材料,要保證新澆灌的混凝土不被雨水沖刷,已噴刷脫模劑的模板不被雨水沖掉。

  3、外裝修施工時,及時聽取天氣預報及觀察天氣情況,有降水情況時停止外裝修施工。

  ㈣、材料防護

  袋裝水泥均存放倉庫,底部架空0.3米,並鋪防水油氈一層,下雨前對現場露天堆放的鋼筋均需覆蓋雨布,其他易受潮變質材料均存放倉庫或用雨布覆蓋。

  ㈤、施工用電防護

  1、雨天一般不允許高空作業,所有腳手架上走道均有防滑條措施。暴雨天,尤其是雷雨天要提前下腳手架,以防遭雷擊,並嚴禁觸控電氣裝置、導線。

  2、雨季施工用電裝置,均搭設防雨棚,並保護裝置及有可靠接地,移動裝置均移入室內。

  3、暴雨,雷雨天氣,電動裝置均停止使用,並切斷電源,雨後重新啟動電氣裝置時,經電工檢查合格後方可開車。

  4、腳手架,設定避雷裝置。

  5、現場機電裝置,均採取防雨防水措施,防止雨水淋泡而造成破壞。

  ㈥、颱風防護

  1、在強颱風到來之前,必須做好防颱準備工作,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裝置、臨時線路、施工電梯停靠裝置等進行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具體問題,應採取相應措施,及時整改,並安排人員進行值班抗臺。

  2、對高聳物如塔吊、施工電梯、腳手架等必須檢查避雷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大風、大雨時,起重機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大風過後,應對上述裝置進行復查試車,有破損及時採取加固措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後再開展工作。

  三、雨季颱風施工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

  為了在臺風暴雨自然災害來臨前,能夠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並確保在暴雨、颱風破壞或坍塌事故發生後,專案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落實搶救措施,把颱風暴雨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該颱風應急預案。

  應急準備

  (一)、組織機構

  (1)防颱風暴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聰平

  副組長:陳秀才、廖培輝

  成員:陳政團、魏兆林、張永樂、張傑、林宇、陳雲、金永光

  值班電話:XXXXXXXXX

  (2)防颱風暴雨搶險工作小組:

  組長:張傑

  副組長:魏兆林

  組員:全體員工

  (3)防汛抗臺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專案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理。

  (二)、培訓與演練

  響應的模擬演練。組織機構各相關成員按照其職責角色分工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後由組長組織對臺風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對於需要調整和改進的地方要做好記錄,以便颱風應急預案更可靠更實用。

  (三)、應急物資的準備

  (1)颱風應急預案不但要有人員的配備,思想的重視,還要有充足的物資準備,這樣在臺風暴雨來臨的時候才能做到處事不驚,運籌帷幄。具體有以下應急物資:

  (2)應急物資的堆放要分類明確,放置於明顯部位並保持過道暢通,以方便隨時取出。防汛抗臺物資禁止挪做他用。

  (四)、響應預案

  (1)臺汛來臨前

  預報後,應立即停止施工,並根據原定的計劃立即佈置分工任務,並組織檢查防汛抗臺各項工作的準備情況,協調解決及明確有關應急事項。組織值班巡查,做好防風避險工作和危險區內人員和物資轉移準備。

  4.1.2專案部安全員組織有關施工班組人員對工地機械(塔吊、井架、施工電梯等)、裝置、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施工用電、排水系統、腳手架、支模架等重要部位進行檢查,形成記錄。對隱患部位立即要求整改,需要加固的立即進行加固處理,整改後進行驗收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4.1.3在存放防汛抗臺物資的倉庫安排值班人員,能夠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迅速發放防汛抗臺物資。

  4.1.4專案部還應預先公佈各方的聯絡方法,以便臺汛期間的相互聯絡保證通訊的順暢。

  (2)臺汛期間

  4.2.1颱風暴雨來臨時停止一切露天作業,防汛抗臺工作小組進入備戰階段。防汛抗臺領導小組安排人員晝夜值班,密切注意臺汛動向,隨時準備組織人員進行搶險。

  4.2.1在出現險情時,防汛抗臺領導小組立即與有關人員對險情進行緊急分析,提出搶險方案。在遇重大險情時,防汛抗臺領導小組應果斷採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避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同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險情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3)臺汛期後

  4.3.1臺汛期過後,防汛抗臺領導小組組織各部門、各班組對臨建設施、機械裝置、電源線路、腳手架、提升井架、被淹坑池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隱情和隱患,及時安排衛生防疫工作,經過上級部門檢查符合要求

  4.3.2如發生人身或機械安全事故,則專案部應及時組織或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事宜。並形成備案記錄。總結經驗教訓完善該應急預案。

  (五)、指揮處理程式

  (1)接到災情報告後,指揮部即指令現場指揮組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瞭解或掌握險情,同時指令排程組立即預調搶險隊伍。

  (2)現場指揮組到達現場後,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同時參加與組織指揮搶救工作。指揮部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根據現場調集搶險隊員和物資、器材趕赴現場,後勤保障及聯絡組要按指揮部指令,進入崗位開展工作。

  (3)搶險結束後,由後勤保障部及聯絡組及時將處理結果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及時進行小結。

  (六)、要求

  (1)搶險指揮部應於每年六月上旬召開一次指揮部全體人員風險單位全體會議,部署和檢查工作,核對和落實各搶險單位人員。通訊工具和聯絡方法等事項,做到領導重視,組織落實,人員器材到位,把各項搶救準備工作抓實抓好。

  (2)通知就是命令,要不折不扣按指揮部要求落實所需人員和物資,要求及時趕赴現場,積極完成搶險任務。

  (3)要注意搶險中的安全工作,搶險前,要對搶險人員進行戰前動員教育,杜絕、減少安全事故。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洪澇和颱風(含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以下簡稱颱風)災害是威脅我區最大的自然災害,每年平均有4~5個颱風和多次暴雨影響或襲擊我區。防洪防颱風工作事關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社會穩定大局。為確保我區防洪、防颱風安全,提高應急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修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廈門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xx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檔案精神,編制本預案。

  1.3汛期確定

  根據廈門市暴雨洪水及颱風的特點,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7、8、9月為主汛期。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

  1.4.2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區防洪防颱風工作由區長負總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颱風、暴雨、洪水、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區防洪防颱風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區防洪防颱風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汛辦),掛靠在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

  當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啟動後,區設立的各相應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第一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園林的副區長擔任。

  第二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綜治和城管執法的副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人武部政委、區建設局局長擔任。

  辦公室主任: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園林局、區政府辦、區綜治辦、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安監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監察局、xx公安分局、區人武部、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禾山供銷社。

  各街道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街道辦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颱風、防潮工作,負責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排程、管理、維護。區直各部門、單位、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的防洪、防颱風、防潮工作。形成條塊結合、分級負責、部門管理的防汛抗災指揮體系。每年汛前,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區政府和各街道應及時調整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並以正式檔案下發。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指揮部職責

  2.2.1.1統一指揮全區防洪、防颱風、防潮工作,宣佈全區進入、結束緊急防汛期,啟動、終止實施xx區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指揮長設A、B角,當A角不在本市時,指揮工作由B角負責。

  2.2.1.2在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2.2.1.3組織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颱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颱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颱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颱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2.2.1.4負責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排程,下達抗洪搶險救災、小型水庫洩洪等排程命令,組織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2.1.5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颱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後恢復重建。

  2.2.2區防汛辦職責

  2.2.2.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做好災情統計彙總上報工作,並以書面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市防汛辦彙報,總結經驗教訓。

  2.2.2.2提出防洪防颱風意見,為區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區指揮部的排程命令,完成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颱、救災措施的落實。

  2.2.2.3負責區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汛情緊急需要時,有權調動各有關部門防汛搶險的物資、器材、裝置和隊伍,進行增援。

  2.2.2.4負責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的防洪防颱風工作,承擔區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設A、B角負責指揮或領導工作(A角不在本市時,由B角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職責有序地開展工作;服從區指揮部的統一排程。各級指揮部、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重要災情,按要求統一制定表格,按規定期限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指導全區防洪、防颱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防颱風的日常工作,組織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檢查,及時提供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搶險方案,做好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維護與管理。負責所轄市政、園林設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颱風工作;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排水、排澇、林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災後及時做好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監督、指導做好海上漁船回港和上岸避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農牧業、林業的防洪防颱風、災區(動、植物)疫病防治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區政府辦、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負責組織區政府機關的搶險救災物資調配和後勤保障工作等。

  區綜治辦:加強與區指揮部的聯絡,協調xx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維護隊,協助維護全區社會治安工作。

  區發改局:協助做好防洪防颱風規劃的編制和基礎設施建設、防洪工程經費的籌集和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資等供給問題。

  區經發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颱風工作,組織、指導各類企業做好防洪防颱風工作;指導重點企業和大中型企業成立搶險救護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排程工作,確保防洪防颱風用電的供給。

  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品、化學品等生產企業(包

  括倉庫)的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指導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機場、橋樑、市政、大型建設專案等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檢查;落實各項防範和應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災害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教育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颱風工作。組織、指導、監督中小學等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做好防洪防颱風工作;落實各中小學及100人以上的幼兒園成立搶險救護隊,積極開展自救;負責協調學校配合做好疏散轉移群眾(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學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維護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洪防颱風安全工作,組織在校生進行防汛防颱風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必要時向區指揮部提出停課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後組織實施。

  區民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颱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街道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資訊和救災情況並上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救災款物的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區財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颱風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防洪防颱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確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颱風工作需要充實現代化裝置的資金投入;會同區指揮部向上級爭取防洪防颱風和搶險救災經費;按照有關要求設立防洪防颱風基金;根據區指揮部及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審定的工程維修、防洪防颱風、水毀、抗旱、抗災經費,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區衛生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颱風工作;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災後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颱風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建築設施的防洪防颱風工作和建築工地、物業管理區的防洪防颱風工作,指導全區各建築施工企業、在建專案、重點建設專案、小區物業公司成立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及時組織在建工地人員轉移;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制定全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危房防洪防颱風和防災搶險工作,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及時督促各街道組織轉移危房住戶;負責聯絡搶險救災用的施工機械;及時統計災情和人員(危房住戶)轉移情況並上報區指揮部。區監察局:監督防洪防颱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執行防洪防颱風責任制和搶險救災排程指令情況進行督查,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xx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防汛防颱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颱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颱風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漁船人員。

  區人武部:根據市、區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應急分隊和聯絡駐軍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轉移和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防洪防颱風工作。編制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明確編制目的及依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機制、物資儲備機制、支援和增援機制、宣傳培訓演練機制、獎勵與責任追究機制;熟悉掌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點、危房區、內澇區和臨時建築等防洪防颱風重點部位的情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社群及時修訂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做好防洪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完成區指揮部交給的各項防洪防颱風和搶險救災任務,及時掌握並上報險情、災情和人員轉移等工作情況。

  禾山供銷社:負責組織供應防洪防颱風搶險器材、物資,調集應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角),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角)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綜合材料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和防禦暴雨、颱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汛情快報、防禦情況彙報等材料的起草。及時收集區領導、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資訊及災情並及時整理上報。

  督查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監察局、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區建設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以及區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解決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請求需要協調的問題;負責督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就上級指示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值班帶班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及時通報;負責督查出海船隻回港或就近避風、漁船上人員和低窪地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危房、海邊等危險地帶人員轉移和統計上報等工作的落實。

  搶險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市政園林局、區建設局、區人武部、區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協調駐xx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區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

  救災組: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市政園林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xx供電分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民政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供應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後勤保障組: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防汛視訊會議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排程全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區指揮部工作人員的食宿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資訊來源

  3.1.1市指揮部的通知、通報和市氣象臺、水文分局、海洋預報臺、洪水預警報中心對臺風暴雨、河流洪水、風暴潮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

  3.1.2市氣象臺根據《廈門市突發氣象災害預警訊號釋出辦法》,及時透過新聞媒體統一向社會公眾釋出的黃色、橙色、紅色暴雨預警訊號和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颱風預警訊號。

  3.1.3區建設局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

  3.1.4當出現或可能出現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將工程設施的執行情況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街道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並報告市指揮部。

  3.2預防行動

  3.2.1各街道、有關成員單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絡方式以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3.2.1.1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並於每年3月31日前報區指揮部備案。

  3.2.1.2區指揮部、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並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儲備的數量、存放地點、責任人和聯絡電話報區指揮部備案。區級搶險物資由區指揮部下達,由區市政園林局和禾山供銷社儲備。

  3.2.1.3各街道及相關單位必須落實水庫、堤防、重點工程、重要生產基地及其它重要設施的負責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絡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並登記造冊上報區指揮部。

  3.2.1.4區指揮部、各街道辦、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資貯備、搶險隊伍建設的檢查、督查工作。

  3.2.2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

  3.3預案准備

  區指揮部要制定全區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本部門的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各街道要指導、督促所轄社群制定社群防洪防颱風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湖邊水庫要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報區指揮部審批或備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宣傳,開展預案演練。

  4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

  當市氣象臺釋出區域性短時暴雨警報時,僅屬於局域性,不屬於啟動全市防禦暴雨洪水應急預案範疇。區指揮部將根據市指揮部的部署和實際情況啟動全區防禦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或只要求區市政園林、建設、水利等部門及時啟動防禦暴雨洪水各項預案,加強對重要部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

  當市氣象臺釋出全市性暴雨警報時啟動防禦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按暴雨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Ⅱ、Ⅰ兩級。

  4.1Ⅱ級應急響應:

  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釋出暴雨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1.1區指揮部加強值班,實施領導帶班,立即將氣象資訊和防範要求通知各街道、區建設局、區經發局、區教育局、湖邊水庫等相關單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1.2區指揮部副指揮長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全區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時根據市指揮部“關於做好防禦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區政府分管領導透過防汛視訊會議系統召開區防禦暴雨洪水工作會議,部署防禦暴雨洪水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防禦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

  4.1.3各街道、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建設局、經發局、教育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中心)立即啟動防禦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禦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禦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部署落實防暴雨洪水各項準備工作,並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滾動上報應急響應動態。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

  4.1.4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收集險情、災情,及時透過手機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有關防汛責任人傳送暴雨洪水預警資訊。

  4.1.5根據降雨發展趨勢,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窪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的群眾轉移工作,各街道、建設局等部門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4.1.6區建設局配合各街道應加強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定警示標誌,落實防範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1.7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再次檢查搶險物資的完好性。

  4.2I級應急響應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釋出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於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2.1區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發出的“關於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和上級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禦要求,並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通知,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召開防禦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對防禦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並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彙報並做出決策的部署。

  颱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8

  一、總則

  1、目的

  為提高學院整體防汛防颱和抗風險本事,確保迅速、高效、規範、有序地開展防汛防颱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颱風、暴雨、雷電、洪澇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生命和學院財產安全,保證教學、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x市防汛條例》、《教育系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x市城市防洪排水規劃》、《x市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學院所轄校區、各部門應對臺風、暴雨、雷電、洪澇等自然災害的防範及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原則。防汛防颱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類次生、衍生災害,把可能產生的安全風險控制到最低。

  2)堅持"統一領導,條塊結合"的原則。防汛防颱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各校區、各部門防汛防颱工作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督促和指導,同時理解本區域防汛部門的統一領導。

  3)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防汛防颱工作堅持以防為主,常備不懈,認真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各項準備,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不斷完善組織體系,遇到突發事件要結合日常防範措施,科學組織、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4)堅持"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原則。學院防汛防颱領導小組要加強協調指導,建立應急處置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緊急情景,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迅速到位,職責明確,正確應對,協調一致,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最初,將損失減小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院防汛防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由學校後保處、辦公室、學生處、經濟貿易系、健康安全系、公共管理系、人文藝術系等處室系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組長全面負責,副組長協助組長進行各項組織協調、統籌管理工作,各組負責人各司其職主動應對現場防汛防颱的各種情景,做好各項防禦和應急工作的管理、組織、溝通、佈置、處置以及指導、部署下屬進行防汛防颱工作。

  2、應急聯動機制

  按照"有效控制、快速解決"的原則,學院防汛防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與市、區各有關委、辦、職能部門以及各校區,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各校區、各部門有職責配合學院積極參與防汛防颱的應對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努力做好各項防範和應急工作,完成任務,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防汛防颱期間根據情景隨時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幹部值班,相關人員到場,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和代崗,密切關注通訊、廣播、上級部門的電話和傳真,並將有關資訊及時通報傳達,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堅持上下各級各類通訊暢通;

  2、後保處、物業公司、綠化、食堂等部門要將所有房屋和學校環境設施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理。要高度關注排水防澇、高空墜物、雷擊、地陷倒塌、漏電觸電等情景的出現,做好排查工作,掌握學校的防汛防颱狀況。

  3、成立防汛防颱搶險隊,對突發事件進行緊急搶險救助。

  4、緊急情景下停止一切施工操作、戶外和學校活動,關掉危房,對水電氣等重要設施裝置進行重點安全保護,並進行人員緊急疏散轉移避險。

  5、出現險情或災難時,各部門建立半小時通報制,及時將現場防範情景和防範動態報防汛防颱領導小組;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絡,請求援助。

  6、緊急做好各類物資供應工作。後保處、辦公室在汛期負責採購、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和師生的生活必需品。

  7、把學生安全和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組織學生參加搶險,遇險時首先搶救人員。

  8、防汛防颱警報解除後,立即補充各類防汛搶險物資,加固裝置,以備隨時之需。並及時總結汛期的經驗教訓,提高防變本事,完善措施,改善工作。

  四、防汛防颱不一樣時期的應急預案資料

  1、四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釋出的藍色預警訊號的響應要求,我院防汛防颱機構和各負責人必須到位,加強值班,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執行市教委的四級響應提示,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值班領導和人員遇到突發事件或災情,及時下達臨時緊急處置指令,並迅速向上級領導彙報。做好防汛值班記錄,檢查學院各部門防汛值班到崗到位情景。

  2、三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釋出的黃色預警訊號的響應要求,我院防汛防颱工作領導組成員和防汛防颱搶險隊全部到位。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及時向全院師生通知防汛資訊,通報風情、水情、雨情、雷情。同時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織防汛搶險隊伍緊急排查、快速處置,嚴格執行市教委的三級響應提示,並落實好搶險物資器材和生活必需品,嚴陣以待。各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及時彙報汛期最新動態。

  3、二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釋出的橙色預警訊號的響應要求,當遭受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釋出緊急警報時,我院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將立即召開防汛防颱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快速行動。此時把防汛防颱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將按防汛指揮網路構成指揮體系,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則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高度戒備。嚴格執行市教委的二級響應提示,加強24小時值班,加強對重點場所和設施裝置的看護防範,並強化各部門之間的聯絡和協助。強調"一個聲音,統一行動".

  4、一級預案

  按市防汛辦釋出的紅色(最高)預警訊號的響應要求,遇特大暴風雨和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院將嚴格執行市教委的一級響應提示,一級戰備,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全力投入搶險工作,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將組織專門力量,對學院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景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有關人員緊急到位、到崗,確保學院排澇設施全過程、滿負荷運轉,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並在任何情景下,以保護生命作為第一原則。當遇到暴風雨襲擊發生險情時,學院將及時把師生疏散轉移到安全地點,並緊急報告上級部門。如發生災情,將根據情景,迅速聯絡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做好搶救、轉移和救災工作。

  五、後期處置

  汛期過後,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搶險物資補充工作。根據物資消耗情景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並整理整頓剩餘物資,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2、環境整治和損毀設施修復。結合常規維護維修工作,對在汛期中損毀的設施裝置和環境進行清查、整治和維修,儘快修復。

  3、保險工作。及時處理各類保險事務,鼓勵和增加新的保險。

  4、防汛防颱經驗總結工作。全面分析、評估和總結汛期的各項防範和應急工作,改善措施,提高防搶本事,成文上報,為今後工作打好基礎。

  5、培訓和演練工作。積極組織參加各級防汛專業培訓,定期舉行各類應急演練,強化應急本事,改善應急響應,加強隊伍建設。

  6、資訊報送和通報工作。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對汛期內各種工作的資訊如實上報,同時向全院通報防汛防颱工作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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