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珠區公辦初中招生指南

廣州海珠區公辦初中招生指南

  初級中學簡稱初中。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階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海珠區公辦初中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本原則

  1、公辦初中透過免試電腦派位、對口升學及統籌安排等方式分配學位。

  2、每所劃片入學的公辦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招生方式

  公辦初中以多校劃片加電腦派位為主要招生方式,個別試點學校採用對口直升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招生。不同類別生源的入學方式如下:

  1、具有海珠區公辦小學學籍的廣州市戶籍生、具有海珠區民辦小學學籍的海珠區戶籍生和經稽核透過的具有海珠區小學學籍的'政策性照顧學生均具有海珠區公辦初中普通電腦派位生資格,按所屬派位組別填報志願學校,參加公辦初中的電腦派位(具體辦法另行公佈)。具備派位生資格的學生如不按規定分組參加電腦派位並申請區內跨組升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公辦初中學位。

  2、在海珠區民辦小學畢業的廣州市非海珠區戶籍學生要求到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在其戶籍所在區申請,按該區升學辦法入學。

  3、具有海珠區戶籍但無海珠區學籍的外地或外區應屆小學畢業生擬返回海珠區升讀初中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公辦初中學位。

  4、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為其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1)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工作;

  (3)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滿1年;

  (4)隨遷子女為2020年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為其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1)適齡兒童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且具有海珠區戶籍;

  (3)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海珠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海珠區自有產權住房;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但以在海珠區合法租賃的住宅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居住滿1年;

  (4)適齡兒童為2020年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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