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公辦初中招生指南

容桂公辦初中招生指南

  入學辦法遵循屬地管理、免試入學的原則,採取劃分學區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法分配學位。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容桂公辦初中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原則及順序

  公辦初中入學辦法遵循屬地管理、統籌安排、免試入學的原則,採取劃分學區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法分配學位。

  (一)容桂外國語學校除招收英語班、體藝特長生、馬岡戶籍並具有馬岡小學學籍學生外,其餘學位繼續採用電腦派位的辦法進行招生。具體招生方案及辦法由容桂外國語學校制定後報街道教育局備案後實施。

  (二)除容桂外國語學校以外的公辦初中,根據學區劃分,按以下批次進行錄取:

  第一批次為容桂戶籍小學畢業生;

  第二批次為順德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上級規定的優教服務物件適齡子女、在容桂街道學校畢業並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順德區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適齡子女;

  第三批次為在容桂以外學校畢業並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在容桂街道學校畢業並符合普通借讀條件的借讀生。

  二、招生計劃

  (一)容桂外國語學校和容裡中學開展體育藝術特長生培養試點專案。外國語學校和容裡中學在以上招生計劃中各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50名,體藝特長生招生方案和辦法由招生學校制定後報街道教育局備案後實施。容桂外國語學校未完成的體藝特長生招生指標納入電腦派位招生指標,容裡中學未完成的體藝特長生招生指標納入普通生招生指標。

  (二)容桂外國語學校招生計劃為900人,其中英語班700名學生,體藝特長生50人,馬岡戶籍並具有馬岡小學學籍學生(簡稱“馬岡學生”)44人,其餘學位繼續採用電腦派位的辦法進行招生。未完成的體藝特長生、“馬岡學生”和英語班招生指標納入電腦派位招生指標。

  (三)容裡中學開展招生改革試點,其招生計劃中的100個學位在全街道範圍內開展“雙向選擇”招生。未完成的“雙向選擇”指標納入普通生招生指標。

  三、公辦初中招生報名辦法和說明

  (一)容桂街道轄區內小學組織本校畢業生辦理報名手續。各小學負責稽核畢業生的報名資格。報名登記資訊需家長簽名確認,一經確認,不能更改。

  (二)在容桂以外學校就讀的容桂戶籍應屆畢業生的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和地點:5月15日至21日,到容桂外國語學校報名。地址:順德區容桂紅旗中路72號。

  2、辦理報名手續時須提交的.材料:

  ①畢業學校蓋章的全國學籍系統的學籍資訊表(要標明學校程式碼);

  ②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三)在容桂以外學校就讀的並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的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和地點:5月15日至21日,到容桂街道教育局報名。地址:容桂大道中花溪公園容桂圖書館首層。

  2、辦理報名手續時須提交的材料:

  ①畢業學校蓋章的全國學籍系統的學籍資訊表(要標明學校程式碼);

  ②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③符合政策性借讀類別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見附件)。

  (四)順德區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和上級規定的優教服務物件適齡子女的入學辦法按順德區檔案執行。

  (五)容桂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適齡子女:目前,容桂街道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已把申請入學名單提交給容桂街道教育局,街道教育局稽核通過後將通知其父母在指定時間到街道教育局為其子女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材料:

  ①畢業學校蓋章的全國學籍系統的學籍資訊表(要標明學校程式碼);

  ②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5月15日-21日,各小學組織學生進行公辦初中入學報名,政策性借讀生資格稽核。

  (二)6月30日前,容桂外國語學校完成英語班、體藝特長生和電腦派位招生。

  (三)6月30日前,容裡中學完成體藝特長生招生。

  (四)7月3日,容桂外國語學校英語班學生、體藝特長生學生和電腦派位學生註冊。

  (五)7月5日,容桂外國語學校英語班補錄,電腦派位招生補錄。

  (六)7月8-9日,文華中學、興華中學、四基中學、紅旗中學、容裡中學按照學區劃分招收容桂戶籍小學畢業生、統籌招收高層次人才隨遷適齡子女、上級規定的優教服務物件適齡子女。統籌招收在容桂街道學校畢業並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適齡子女。

  (七)7月13日,文華中學、興華中學、四基中學、紅旗中學、容裡中學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學生註冊。招生學校反饋註冊情況。

  (八)7月15日,統籌招收在容桂以外學校畢業並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在容桂街道學校畢業的普通借讀生。

  (九)7月17日,容桂以外學校畢業並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在容桂街道學校畢業的普通借讀生註冊確認學位。招生學校反饋註冊情況。

  五、其他事項

  (一)容桂實驗學校、廣東實驗中學順德學校屬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招生。

  (二)對出具假證明、證件的,經查實,取消該畢業生的原分配學位,並由當事人及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安排了學位的學生必須按日程安排到入學學校辦理註冊手續,逾期學位不予保留並不再另行安排學位。

  (四)本辦法如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意見有不符的,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檔案執行。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容桂街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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